二次持起手术刀,二次放落,郑翼晨沮丧的发现:他失去了第三次拿起手术刀的勇气。
这柄刀刃长一寸,宽半毫米,在灯光照耀下闪着璀璨银光的刀,重不过二两,却重如山岳,让他无力掣起。
郑翼晨神色懊恼,挠了挠头,心下暗道:“我到底还是疏于练习,毕竟操刀做手术的次数太短,这个手术又不是一般的难搞,唉,如果拿刀可以跟拿针一样娴熟的话,这个手术就算再难上十倍二十倍,我又有何惧?”
“拿刀跟拿针一样,拿刀跟拿针一样……”
他反复念叨了几句,突然间灵光一闪:“差点忘了,我确实曾经有过将刀当成针使用的经验啊!”
高达夫因食物过敏,导致呼吸肌麻痹的事件中,郑翼晨想给他点刺出血,手头没有三棱针,只有一把餐刀,他以刀为针,举重若轻,行了点刺的手法。
他努力回忆起当初持刀的感觉,记忆一点点清晰明朗:“我探出刀的时候,全副精神都集中在刀尖的一点,完全不当手中拿的是刀,而是一根针。”
“我出刀的时候患得患失,是因为害怕用力不当,大面积的刀锋会伤到不必要的组织,酿成惨祸,如果刀锋的面积,仅仅是刀尖的一点,操作起来,自然简单多了。”
“没错,我不应把思绪放在狭长的刀锋上,瞻前顾后,只会举棋不定。如果只集中在一个点上,把手术刀当成针,一切难题就能迎刃而解!”
他禁不住沾沾自喜:“以刀为针,真亏我想的出来。”
郑翼晨再一次拿起了手术刀,这一回,他再不会半途而废,放下手中的刀。
他的目光投射在刀身上,逐渐上移,定格在刀尖的一点寒芒。
他无视了手术刀比毫针大了几百倍的体积,也忽略了它比毫针重了几百倍的重量。
他一定,确定,以及肯定,自己拿起了一根针。
以刀为针。
郑翼晨的驱使下,那一点寒芒,嵌入了血管与包膜的空隙中,以无厚入有间,一气呵成,如同摧枯拉朽一般,将两者一分为二,不伤分毫。
这一刀划出,得心应手,再没有刚才那种如擎山岳的重压,还留有余地,堪称完美。
郑翼晨嘴角不由得露出一丝笑容,刀随心动,对准了下一根血管开刀,非常轻松就完成了剥离工作。
他真真切切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游刃有余。
纵横交错的血管丛,一条条剥离开来,被郑翼晨重新纳回原位。
黏合在包膜表层的血管大大小小加起来,足足有三百来条,郑翼晨出刀的速度很快,效率又高,在不足半个钟头的时间里,就完成了剥离的工作。
肿物撤去了血管丛的覆盖,呈现出了全貌,表面圆润通透,包膜丝毫无损,完全看不出有刀削的刻痕。
郑翼晨出了三百多刀,却连一道微乎极微的刀痕没有留下,由此可见,他每一刀都恰如其分破开了血管与包膜间的粘连,才能出现这种情况!
如此完美的出刀,仅有一刀,也够人吹嘘好一阵子,可郑翼晨连续不断出了三百多刀,刀的力度,角度都无可挑剔,这份稳定的功力,就跟庄子笔下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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