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有关菲利普斯船长——现在大家称他叫马尔格雷夫爵士——北方最后一次的探险旅行,你们肯定是听到过的。我当时正陪同着这位船长——我不是他的下属,而是他的知友。当我们来到北纬较高的一个所在,我拿出了你们在听我讲直布罗陀旅行时已经熟悉了的那个望远镜,不住地向四周张望。因为,顺便说一句,我一向认为时不时向四周看看,总归是有必要的,特别是在旅途之中。
离我们半公里光景,浮动着一座冰山,它高得非凡,远远超过了我们的船桅,就在这座冰山上我却见到了两头白熊,据我看来,它们正在捉对儿厮打。我连忙背上长枪,向那冰山走去。不过才爬上了山巅,却发现那条道路走起来是不胜劳累的,又是非常危险的。我不时跃过了惊人的悬崖峭壁,而在另外的一些地方,路面却显得平滑如镜,使我跌倒爬起,爬起跌倒,忙得不亦乐乎。但我毕竟抵达了那两只白熊的所在地,也立刻见到它们并不在相互打架,而是在彼此嬉耍。我肚内正在盘算这些熊皮的代价——因为每头熊至少有一只最肥最肥的母牛那么大小——不料右脚打了个滑,长枪还来不及瞄准,身体早已仰天一交,因为摔得过于猛烈,我有半个小时不省人事。等我醒来,却发觉刚才提到过的那头巨怪,它将扭动不已的身子扑在我的脸上,爪子恰巧抓住了我新皮裤的腰带,你们倒想想看,我这时哪会不慌张!我那上半个身子钻到了它的肚子底下,只有两只脚露出在外面。真是天晓得,这野兽要把我拖到哪儿去呢?但我马上掏出了一把小刀子——喏,就是这一把,你们不妨瞧瞧——一面握住它左边的后腿,用力割去了它的三个指甲。它这时连忙把我放开,发出可怕的怒吼。我端起长枪,在它逃跑之前,砰地开了一枪,它突然应声倒下。我这一枪,固然使这残暴成性的畜生永远长眠,不过麻烦的是,却把团团半公里外,正躺在冰上睡大觉的成千只白熊,统统唤醒了。它们一批又一批的,急冲冲地向这边奔来。时间显得很紧迫了;我要么顷刻丧生,要么急中生智,营救自己。办法终于想出来啦!
我仅仅用了熟练的猎人剥去一张兔皮的一半时间,把张皮子从熊身上割了下来,随后拿来往自己身上一裹,我的头颅恰巧正好,也套进在它的脑壳里面。我刚刚穿着舒齐,群熊已经把我围得水泄不通。我裹在那幅熊皮里,感到一阵冷一阵热。我的神计妙算简直精彩极了。它们一个挨着一个,把我通身上下嗅过一阵,然后深信不疑,认为我就是它们的熊兄弟了。我唯一的缺陷,就是无法跟它们一样大小,然而从它们当中那些年幼的看来,个儿也不比我大多少!它们嗅过了我,又嗅过了它们同伙的那具尸骸,我们彼此就好像成为莫逆之交了。我呢,连它们的举手投足,都模仿得惟妙惟肖,只是它们在咆哮、吼叫以及格斗方面,则是我的老师了。尽管我的相貌跟熊毫无二致,但是我毕竟还是个人嘛!我便开始考虑起来,既然我与这些动物建立了不分彼此的情谊,这个绝好的有利条件我就得充分使用。
昔时,我曾听得一位老军医讲过,如果脊椎骨上有一处受伤,立刻就会死于非命。据此我决定来尝试一下。我重新把刀握在手里,对准我身旁最大的那头白熊,冷不防地在它肩旁的颈项里就是一刀。总之,这是一个胆大妄为的举动,然而我一点儿也不害怕。因为很清楚:如果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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