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她讲外面的趣事,她给我家村里发生的事。也不感觉路很远。快到地方的时候她突然小声地对我说:“你往后面看一下。”妈呀,我这一看不要紧,吓的我差点没有晕过去,不知道什么时候离我们有十几米的地方出现了五六个人影。我颤着声音问:“咱怎么办呀。”芳见怪不怪地说:“快点走到店里就行了。”
我三步并做两步到了店,我一看,呀!那个老板还没有换是我高三时同桌的叔叔,而且他还认出了我。我们正说着话后面那几个人也跟着进了店里,其中有两个我认识,是我上小学时高我两届的学生,而且坏是在全校出了名的。店老板悄声在我耳朵边问:“他们是不是跟着你们一块进来的?”我点了点头,老板说:“那你们就等一会再走吧,这么晚了两个女孩多让人放心不下。”
幸亏那几个人呆的时间并不长,进门只是定着我和芳看了几眼,买了盒烟就走了。老板担心地说,你们两个还是多等一会吧,等他们走远了你们再走。我想反正回去也没有事,就在那里和老板聊了会我高三那个同桌的事,估计那几个人已经走远了,就拜辞了老板,出了店门。
回去的时候我们两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大气都不敢出一声。总感觉会有什么事发生,走着走着,我听到了后面有急促的脚步声,我头都没有回拉着芳就开始疯狂地跑。紧接着我也听到后面的人开始跑着追过来了,脚步声是越来越近、、、终于有两个人跑到了我两的前面把我两围在了中间。其中的一个拉着芳说:“你叫某某是吧,没有想到半年不见,长的越来越漂亮了。”傍边的一个说:“东子哥你不会有什么企图吧?”接着便是几个人的奸笑。
我一想,反正事情已到了这田地了,而且要怪罪的话我是罪魁祸首。我带着哭腔(其实那时我多么希望自己是理直气壮的)问:“你们几个人中是不是有个叫什么什么的?”其中的一个人好奇地说:“小妞,我不认识你你还认识我了?”我说:“大接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你就好意思呀?”其中的一个说:“乖乖,我可是低头,抬头都没有见过你哟。”碰到这群无赖我只有把气望肚子里咽了。这时长时间沉默的芳说话了:“把她放了吧,你们也不认识她,反正你要找的人是我,我跟着你们走就行了。”我说:“芳,别这么说,是我让你和我一起出来的,要带走的话两个都带走。”芳在我耳边悄声说了句:“你先走,我再自己跑。”我一琢磨怕自己笨手笨脚的,反倒成了芳的累赘。不知道他们是不知道我的底细还是怎么的,还真的把我给放了。临走的时候一个人拿出刀指着我的鼻子说:“今天晚上的事,回去谁都不能说,不然我让你吃不完兜着走,快走吧。”
那晚上我是一口气跑进了家,钻进房间里再也没有出来。也不敢给爸妈说更不敢给芳家人说如果芳要有个闪失,他们一家人都会恨我一辈子的。我就那么穿着衣服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躺了一个晚上,脑袋里一片空白。第二天吃过早饭,我就马不停蹄地跑到了芳家,瞧门的时候是心里还打着小鼓。一会门开了,芳探出了半个头,我“哇”地一声抱着芳哭了起来。芳拉我进她的房间,我连忙上下打量问:“他们有没有怎么着你?你要真回不来,或发生个什么事我也不活了。”芳轻描淡写地说:“其实也没有什么,我哥给其中的一个认识,而且关系还比较好,他们就把我送回来了,你不要想的太多了。”
我不知道哪天晚上有没有发生什么事?但愿真像芳说的因为认识她哥哥把她送回来了。本来以为家乡是世界上最温馨,最有感情的地方,看来并不尽然。经历了这些我的心早就疲惫了,第四天我就重新踏上了征途,继续我的流浪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