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宝银之死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有人说:市一中老师太爱钱,做家教把人累死了。
种种社会舆论和本校师生的纷纷议论形成压力,阮克刚校长不得不考虑要把老师做家教用某种制度规范起来,加以引导和限制。可是,规范家教说起来容易,具体操作可就难了。
在校务会上,阮克刚布置工作:“本校老师做家教必须加以规范和约束,也就是说,在这个问题上,学校要发声,要有措施,建立适当的约束机制。我的意思,这件事方校长牵头,以教务教研室为主——教务教研室是组织教学的部门,也是直接管理专任教师的——校长办公室协助,因为牵涉到人事管理。两个部门要尽快拿出个类似于‘管理办法’的东西,交学校领导班子讨论,然后征求老师意见,形成文件,印发执行。大家看行不行?”
“我看克刚校长思路是对的。教务教研室眼下没主任,小谢临时负责,把握全局还差点儿火候,文件由校办室水主任负责起草吧。”副校长方知行说“不过,这份文件要做出怎样的规定,对老师做家教限制的力度到底多大,具体问题比较复杂,最后需要讨论决定。”
“方老师说得对。水主任先起草,有不明白、不好把握的地方,多请教方老师。有了草稿,先给我俩看,然后再开会讨论。”阮克刚说。
水立鸿点点头,接受了任务。
起草规范家教行为的文件,一开始水立鸿满不在乎,心想既然领导安排了,我先给糊弄几条,最终要靠校长拍板定案嘛。可是等坐到电脑跟前,敲了个标题龙川市一中关于规范教师家教行为的几条规定,再往深处一想,水立鸿才意识到这篇文章不好做。苦思冥想大半天,竟然一条也没写出来。她赶紧找方副校长去了。
“方校长,我才发现,你们交给我的任务难以完成。”水立鸿叫苦说。
“说说看,你怎么想。”方知行不急不躁。
“你想啊,方校长,学校领导的意图是要‘规范’家教行为,并不是取缔。既然允许老师做家教,又怎么‘规范’呢?是不让老师收费吗?‘家教’‘家教’,顾名思义,它的本意是‘家庭教师’,是由家长出面,请到家里来给孩子辅导功课的老师。家长怎么请?无非是给老师适当的报酬。假如规定老师只能义务辅导,那还是家教吗?如果说承认家教收费的合法性,那么我们是要规定收费标准吗?既然是‘家庭教师’,并不是学校行为,我们有什么根据给定价?再退一步说,即使学校规定了收费标准,家长一定要执行吗?本来是双方约定、随行就市的事情,何况不同的老师水平不一样,规定同样的标准适当吗?高级教师相当于副教授级别,刚刚毕业的实习老师没有技术等级,他们上课的水平和实际价值能是一回事儿?假如你们是想规范收费标准,我看这个规定没法做”水立鸿说。
“我想,主要内容不是规定收费标准,而是要对老师家教行为作适当限制,不允许把大量精力用到家教上,影响正常教学。要表明学校的态度,反对老师钻钱眼,反对单纯为挣钱做家教。”方知行插话说。
“嗯,我理解领导的意图是加以限制,可不好办哪。方校长您想想,什么叫‘适当限制’,这个度怎么把握?假如说一个老师带五个学生‘适当’,我们规定五个,你能说一个老师带六个七个就一定不‘适当’吗?假如六个七个‘适当’,十个八个难道不‘适当’?我看,找不出一个有科学依据的标准。再说,假如规定五个,他非要带六个七个,怎么监督检查?做家教学生可以集中,也可以分散,辅导学生的地点有不确定性,甚至有隐蔽性,学校真要管,具体怎么操作?即使你现场抓到老师所带学生人数超过规定,当事人辩解说,这里面有两个是亲戚朋友的孩子,根本不收费,是尽义务,我们怎么办?假如要实施处罚,就更难。家长愿意给老师报酬,有的以请客送礼或者更人情化的方式支付,学校难道能给没收了不成?等等,这里面问题多了。要我说呀,学校管理教职工,只能规范老师在校内的行为,家教是校外的事情,业余的事情,学校本来管不着,也不应该管。所以我认为,用行政方式规范家教,本身不可行。说难听些,是异想天开!”水立鸿本来直性子,说得激动了口无遮拦。
“立鸿呀,看来你确实认真思考过。我承认你说得有道理,家教行为确实不好管。你说的这些我驳不倒,可是,引导、限制、规范老师的家教行为又势在必行,这是个矛盾。我这样想,无论如何你先起草,给大家提供研究问题的基础。我再往深处想想,和阮校长交换交换意见。不是要开会讨论嘛,到时候你畅所欲言。行不行?”方知行用商量的口气说。
“问题是我咋办?起草文件嘛,难道能信口开河?随意编几条,连我都没想通,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可能吗?”水立鸿继续摇头“您刚才说,我们要表明态度,反对老师钻钱眼。这种话领导在大会上可以讲,作为一种教育,一种倡导,当然是对的,但要形成文字,弄成规定,强制施行,却不简单。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人都喜欢挣钱,何况做家教又有旺盛的市场需求,社会上很多没文化的人都办班、办学校,从家长兜里掏钱,学校有专业水准的老师通过家教挣几个钱又有什么不对?凭什么老师一定要受穷?别人钻钱眼都对,老师钻钱眼为什么不行?何况家长追着撵着非要把钱往老师衣兜里塞。说实话吧,方校长,我干管理,没在一线带课,但我毕竟是化学老师,亲戚朋友熟人介绍很多学生要我给做家教,有些实在推不掉,也带好几个呢。挺能挣钱的,我也尝到了甜头。学校要限制老师做家教,我就有抵触情绪。你们让起草文件,简直是为难我嘛!”
“水立鸿,你叫我说什么好呢?听了你这番话,我头都大了。实际情况是极少数老师舍本逐末,课堂上无精打采,热衷于做家教,想方设法动员所带班级的学生成为家教对象,的确有损于老师队伍形象。甚至模范教师、奥赛班任课老师也这样干。曾宝银之死,和家教有直接关系,社会影响不好。完全放任自流,显然不行。你承认不承认,学校初衷是好的?有难度,但必须做,你就当完成一项艰巨任务,先弄个草稿出来。我只能把话说到这儿,你看着办吧。”一向和蔼民主的方副校长只好改用行政命令。
“唉”水立鸿头摇得像拨浪鼓。
水立鸿总算憋出来了关于规范家教的“几条规定”虚空的话不愿写进去,真正能写进去的实质内容很少,采取措施的力度更不好把握,于是弄了几条诸如“本校老师课余时间做家教,所带学生人数不得超过人”“每周做家教,授课时间不得超过课时”“家教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每课时元”的内容,具体数字用方框代替,准备让学校领导做这些颇有难度的填空题。
后来领导班子开会,大家讨论半天,充分意识到家教本来不好管,硬要管的确左右为难。校长副校长也没有怪罪水立鸿起草文件不用心。
“务虚的条文也要有。表明学校态度,哪怕只是倡导也有积极意义啊。”阮克刚校长说。
于是文件第一条写了“提倡本校老师敬业奉献,立足课堂和校内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坚决反对以家教为名,以盈利为目的规模化办班。”
经过大家反复讨论甚至激烈争辩,最后由阮校长拍板,总算弄出了几条有实质意义、有操作性的条文,规定“本校老师课余时间做家教,所带学生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周做家教,授课时间不得超过4课时”“家教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每课时20元”等等。文件里面规定的数字,大家心照不宣知道缺乏科学依据,有点儿想当然,把领导意志强加于人,但是谁也拿不出比这个更合理、更科学的数字来。
“还要有奖惩。要不然没有力度。”阮克刚又说。
于是,在具体条文之后,写了“自本规定公布实行之日起,凡违反上述条款的本校老师,一律不得评为各级各类先进模范。情节严重的,影响正常晋级晋职。”
定稿的时候,方知行建议说:“文件名后面加个括号,注明‘试行’或‘暂行’,试一试再说吧。我们出发点无疑是好的,效果还要看实践检验。”
龙川市一中关于规范本校教师家教行为的几条规定(试行)印发到老师手里,大家议论纷纷,莫衷一是,都对“规定”的科学性、可行性表示怀疑。
“规定带五个学生合法,六个七个为什么不合法?难道六个是‘规模化办班’,五个就不是?”“什么‘4课时’、‘20元’钱,有依据吗?学校领导想当然!”“简直四不像嘛,好意思发红头文件!”“做家教不让超过五个学生,怎么查?每次弄五个,分期分批,谁能搞清楚?规定四课时,是指一个学生呢,还是一个老师所带学生上课的总和?一个学生的话课时数够多的啦,如果是总和,又太少。”“什么二十元三十元,家长给老师报酬又不通过学校财务,谁去监督?根本是一纸空文!”“咱反正‘各级各类先进模范’都评不上,还不如多做家教挣几个钱呢!什么‘影响正常晋职晋级’,晋职晋级从来就不正常。工作业绩是个屁,最终领导说了算!”
类似的议论传到学校领导耳朵,他们心里也没底,弄不清是文件规定正确,还是老师议论得更有道理。
文件执行的效果也让人哭笑不得。热衷靠家教挣钱的人根本没有收敛,只是形式上更隐蔽。教英语的胡岩,和病故的曾宝银一样,做家教挣了不少钱,嫌原配妻子不漂亮不风骚,正闹着换老婆。学校“规定”出台以后他照样做家教拼命挣钱,只是把教学地点转移到一个由学生家长提供的场所,搞名副其实的规模化办班,只不过这个分批次上课的家教班名义上不是由他主办。胡岩新买了一款高档轿车,车体是炫目的金桔色。驾照没有考,竟然雇个漂亮女子做私人司机,开着车在校园招摇。有的老师看了胡岩的做派,说:“咱也要好好做家教,多挣钱,换老婆,买车子,住别墅,有什么不好?”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很少有家长请做家教,老师慨叹:“他娘的咱上大学没有先见之明,学科选错了,想做家教挣钱没门儿,只能望洋兴叹啊!”家教行为并没有因为“规定”出台而收敛,学校也没办法依据“规定”惩处个别职业道德不好的老师,阮克刚很丧气。他对方知行说:“还是要想想办法。堵的手段不灵,咱采用疏导的方式,由学校出面组织办课外辅导班,让最有能力的老师通过给辅导班带课挣钱,让学生能找到更便宜、效果好辅导方式。我就不信,咱干不过那些像搞地下活动的家教?”
方知行说:“克刚你想得对。我也头疼,咱搞了个限制和规范家教行为的‘规定’,啥作用没有,岂不等于打自己脸?”
“再仔细想想,一定要在这方面有所作为。”
“嗯,我支持你。”
市一中综合楼建...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