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公民,最低也有对国事说话的权力。于是推克伦威尔为领袖。他们既和议会做到两不相容的地步,回头想与国王交涉可能较为容易。查理则认为陆军与议会意见分歧正是他得利的机缘,果然为其料中,所谓第二次内战于1648年展开。
但是在1647年年终之前,国王查理一世又做了两件失却民心之事。11月间,他从被扣押的地方逃出,出奔威特岛(isleofwight),他满以为岛上总督会听其摆布,不料后者仍将之拘禁。12月,他又与苏格兰人签定密约,同意全国实行长老会制3年,且积极压制独立派的信仰。在签订此约之前,他曾致书议会,要他们考虑陆军提出的方案。他不仅出尔反尔,而且暗中央结苏格兰人进兵,对和他交涉的人讲,则是阳用缓兵之计,阴图克害。所以查理日后之被弑,既有历史家誉之为烈士,也有的说他是自食苦果。
然则查理在历史上的地位还算固定。他的一生以君权神授始终。从这出发点,他以马基雅弗利(machiavelli)的方式(详第五章)和人身关系(personal)的方式维护一种非人身关系的制度(impersonalinstitution),因之他既为烈士,也系自招其咎。最难的还是阐释克伦威尔的历史地位。他和圆头党以及宗教上的独立派提倡良心自由,在历史上成为一种过渡时期的产物。从长期历史上讲,信教自由开启政治自由之门,而政治上的自由也开经济上放任政策之门,因后者才能实现资本主义,可是这连串的关系,却只能理解,而无法在一人一时一事上找着痕迹。个人的经历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克伦威尔本人行事,有时候尚在前述关系之中表现矛盾状态。
所以克伦威尔对西方物质文明的贡献,还是以间接的在精神方面发生启发作用为主。他的共和(com摸nweaith)和护国(protectorate)都是由环境造成,也不能在历史上长久立足。但是他以自由(liberty)的名义参战,战胜论功,总是归于神之光荣。圆头党军队在战场上唱赞美诗。此中即包涵了一个宗旨:只要各人认为良心无亏,任何应做的事都可以做。但是克伦威尔又不像当日的均平主义者(levellers)那样完全以理想支配现实。17世纪人文因素尚属简单,在中世纪凡事一成不变的习惯尚未革除之际,他的断然处置和大刀阔斧的胸襟打破了历史上的一个死结。经过他的试验,英国决不能再回复都铎王朝的旧局面了。
如果这种说法过于抽象和空洞,我们不妨在相反方向找出一两个例子,作为较实际的证据。劳德任大主教时,约克大主教曾写信给他:“我发现各处的牧师都在砍伐、更变、修正、节略和增添。”有些荷兰员工受雇在剑桥以北的沼泽地(thefens)做排水的工作。大主教看到这些工人用他们习用的仪式做礼拜,立刻命令他们参加附近的英格兰教会。在这新旧交替之际所谓宗教仪式,代表着不同的社会习惯,也代表着不同的人生观。英格兰教会更怕变更,自己也拒绝对新时代作调整。又根据可靠的来源,克伦威尔于1647年和查理谈判的时候,他曾说出要是荷兰的政治体系能移植于英国,英国人民必蒙其惠。这种话里表示他念念不忘良心自由,而非关怀一种抽象和空洞的观念。尤其与英格兰教会大主教之态度相比,克伦威尔的信仰是他思想的主宰。它既可渗透到政治里,也可以贯穿到商业政策和经济生活中。他和其他的清教徒一样,都以为自己的积极性格概系神赐。在同时代一切都在转变之际,这种信仰也可以发挥于其他的地方。韦伯(maxweber)说出清教徒之成为资本家,他们不复以赚钱为坏事,而认为是好事。积蓄财富不复受传统道德观念束缚,也不按现今的生活程度适可而止,因为赚钱已成为目的,而不是达到其他目的的一种手段。如此看来,克伦威尔虽没有出面推行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却在他的领导下发育成长,而不在国王及劳德大主教领导下一成不变的环境里发育成长。
现在再追叙1648年的事迹。第二次内战较前次单纯得多。当时国王还被拘禁,虽说议会派、苏格兰人和过去的保皇党联合与圆头党对敌,但他们没有统一的军队,起事时也只像没有协定的反叛,此触彼发。新模范军不费气力就将他们一一削平。只有苏格兰军队,曾与敌军进行战斗。可是苏军的行军状态,队伍前后缺乏联系,就给克伦威尔打得落花流水,整个二次内战前后未逾半年,圆头党战无不胜。战局一结束,克伦威尔等人即以“流不应流之血”的罪名,清算国王和议会。
整肃议会很容易执行。长期议会的下议院此时大概还有200名议员。圆头党军人派兵站驻门口,属于长老会的议员约140人不许入内,只剩下50到60个议员,史称“尾间议会”(rumpparliament)。他们任命了一个150人的特别法庭审问查理一世。国王不承认他们有此权力,并且认为自己所代表的不仅是本身,也是全国臣民和他们的自由。但是法庭由过激派为首,仍判他死刑。直到最后仍有很多陪审官不愿在“死刑执行书”(deathwarrant)上签名,克伦威尔威胁之后,才有59人在行刑书上签名。将国王处死是极不得民心的行动,只是这时以武力为主,反对克伦威尔的力量又都被镇压,英国的公民国家,自此开始。但是昙花一现,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之后(称当年为查理二世之第11年)克伦威尔被剖棺割尸示众,斯图亚特王朝否定公民国家和护国的合法性。
内战前后,英国完成了无数政治文献,有的由议会提出,有些由新模范军的军人提出,有的似临时约法,有时又像议和的条件,内中有限制主教的权力、国王颁布重要任免时议会的同意权。有些文件还提及王室子弟的教育问题。总而言之,都有成文宪法的意义。为什么当中没有一件为众所公信?为什么当中没有一件行得通?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以英国人的公平守法,竟没有人能提出一个周详的折衷方案,为众人遵循?
这问题似乎可在中国民国初年的无政府形态中找到一个类似的解答:中国军阀时代,也有很多人发出无数通电和宣言,也前后写过不少约法和宪法,而这中间最大的问题,则是撰写者以一种理想的境界为标准,没有认清自己的立场,也就忽略了这时候政府本身是一个社会上的游体(foreign波dy)。所以问题的症结不在权力如何分配或执权者应受何种监视,而是在上层的理念如何有效的传达于下层。此时除非社会整个改组,否则财政与税收无法合理化,表面上的公平守信并没有实际上的意义。英国之在17世纪,也和中国在20世纪一样,正由一个旧式农业体制转入一个新式的商业体制。除非农村里最基层的结构也能适应商业管理之法制,否则实在无法可遵循,也非单指责执法人员不守法就能解决问题。
克伦威尔在1658年9月去世之前,担任英国之独裁者达9年余,最后5年称“护国公”(lordprotector)。拥戴他的军人也让他自立继承人,他以自己的儿子理察(richard)为第二个亦即最后一个护国公。英国有史以来为共和国的时间一共只有11年。其中为护国之5年,实际为变相之君主制。
克伦威尔取得政权之后,找不到一个适当的宪法基础。“尾间议会”不合作,他亲自率兵去解散议会,他自己召集的议会,也发生查理一世同样的困难。他取消上议院,后来又重新组织了一个上院。克伦威尔也重颁爵禄,很多受封荣衔的人是他的亲戚家人,部曲徒从。护国实质上是军事统治。全国划为11个军区,每个军区派一位少将监理,综揽境内治安收税以及监督民间日常生活之事。均平主义者为提倡全民平等,到处散发传单,克伦威尔将他们逮捕入狱。克伦威尔是有为人诟病处。他的儿子理察未曾建军功,更缺乏威望和驾驭将领的能力,继任为护国公后才8个月就被迫辞职。护国群龙无首,给斯图亚特王朝复辟的机会。查理一世的长子查理二世流亡海外多年,终被央请回国,恢复大统。
可是如前所叙,强调个人之贤愚不肖,很难将这段历史解释得合理。骤看起来,英国之共和和护国在历史上都没有存在的必要。克伦威尔之良心自由,普及于教友会和犹太人,却不及于英格兰教会及天主教徒,看来也是不合理。可是历史家平心静气的考虑,则又觉得后者之没有列入一视同仁之内,只因为在独立派看来他们自己坚持为国教或唯一之真理,蔑视其他人为邪教,自己起先就不赞成一视同仁。有了克伦威尔的宗教政策,再加上他的军事统制,17世纪的英国才能自一个中世纪的国家,凡事概以抽象的教条主义统治之方式,进入对真人实事负责之形态。历史家无法替护国公或篡位者克伦威尔一一解说,况且他之所行,不一定是他之所知(所以他动称天命)。只是在研究资本主义在17世纪英国展开的程序上讲,以陆军少将代替主教和大主教,唯物主义的气氛浓厚,即算军事统治不符人望,也没有产生反动的效果,仍不失为一种大胆的尝试。克伦威尔专政时期,有将一个新兴现代国家的侵略性格向外发扬到极端的形势。这9年之间,英国几乎无时不在征战之中。克伦威尔自己带兵讨伐爱尔兰和苏格兰。海军则因搜查荷兰的船只与荷兰交战,又攻占西班牙在西印度群岛的殖民地,另外复与瑞典、法国和葡萄牙作战,每次都以签订有利之条约才作罢。1651年的航海法案(navigationact)规定英国的对外贸易货物必用英国或对方的船舶载运之原则,不许第三国之商船从中谋利,也是与荷兰交战的原因之一。在共和与护国将英国海军的地位推到极峰。
读者必须注意马克思、恩格斯、宋巴特和陶尼都视远洋贸易为推进资本主义的条件之一(马、恩称“资本家时代”[capi-talistera])。在初期聚集资本的时候,商业资本必较工业资本为优先。而迄至克伦威尔时代,英国仍是一个农重于商的国家,这些条件奠定了克伦威尔在划时代的转变中创造突破环境(breakth肉gh)的功绩,也使日后英国的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结合在一起。克伦威尔与荷兰作战时,他仍以上帝之使命作他行动和思想的根据,而有意将两国合并为一。
从表面上看,1660年查理二世之复辟,是对清教徒革命的一种反动。斯图亚特王朝既恢复它的政治威权,英格兰教会也重新掌握了宗教上的独一地位。可是实际上的发展并未如此顺利。查理二世恢复的不是伊莉莎白式的王位,而是立宪君主制的王位,并且对教会也“不能完全革除清教运动的潜在意识”查理二世在位的25年,也可以视作一段“司法改革”的时期。
查理尚在荷兰等待回国之际,即发布所谓“白雷达宣言”(declarationofbreda),说明他登基之后人民仍将享有良心上之自由。他也表示将不念旧恶,除了议会提出内战弑君的罪犯之外,他准备一切赦免。后来约50人被检举,只有13人判死刑。地产在动乱期间易手的复原办法,也由议会制定。原则上前保皇党之地产由原有人申诉取回。但是因筹备罚款不及,仓皇出卖的,则其成交依然算数。所以查理实际上仍承袭不少克伦威尔时期的作为。
查理二世热衷娱乐与竞技,尤其喜爱赛马,曾自任骑师参与竞赛,也拥有不少情妇,以风流出名,称“快活国王”(merry摸narch)。宗教上他属于自然神派(deism),相信上帝创造宇宙之后即不再过问世事。但他从未表明这种态度,世人也无从了解。只因他饱经忧患,养成若干玩世不恭的态度,也能守口如瓶,因此除了一个花花公子之外表,历史家还无法确断他的真性格。他对信教自由的承诺并未兑现。议会仍通过法案,惩罚不照英格兰教会的方式做礼拜的教徒。以后又禁止不奉国教的人士就任各种公私职务,牧师的行止也受检束。又规定伦敦、牛津与剑桥三处之外,不能印刷书籍文件。
国王与议会之融合,只维持了短时间,以后即因对教会的事宜、外交政策和财政问题发生冲突。国王也屡次解散议会。可是查理二世遭遇与查理一世遭遇的困难表面相似,内中有实质上的差别。例如,国王不同意英格兰教会歧视其他宗派。颁发“信教自由令”(indulgence),赦免不奉国教的教徒,包括天主教徒。议会则于国王对外作战而需要征税筹饷之际,强迫国王收回前令,还通过“宣誓法案”(testact),强迫文武官员宣誓信奉英格兰教会及其崇拜仪式,不遵行的即行革职。
查理在位期间与荷兰作战两次(史称第二次及第三次英荷战役,以区别于克伦威尔之第一次英荷战役)。这些战事愈发显现欧洲近代国家的真性格。第二次英荷战役发生于1664年底,持续两年半。英国派出战船160艘,装炮5000尊,海军23000人。交战时双方死伤损失严重。英国议会批准战费250万镑,是前所未闻的大数目,原拟作三年开销,而实际上一年即已用罄。再加以作战期间英国瘟疫流行,1666年9月伦敦又发生大火,延烧五日。在这种情形之下,商业萎缩,而截获荷兰船货的目的也未能如愿,人民之失望可知。战后荷兰割其在北美洲据有的新尼德兰(newnetherlands)给英国,包括今日之纽约市及纽约州,当时的观察者很难预料此举在以后历史上的重大影响。经过这番战役,两方在国际上的地位从此固定。第三次英荷战役虽也有剧烈战斗,却无第二次战役的深远历史意义。
查理二世认为外交纯系国王之特权。而实际上,议会代表的意见五花八门,也无从采择众议。这时候他的表弟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正向北扩张领域,左右如意,掌握的钱财又多,查理和
他订立密约。英国国王首先答应对荷作战(第三次英荷战役),次之更将英国改为天主教国,一俟时机成熟,就公布执行。在这种条件之下,他前后私自接受法国国王的馈赠。其实他所得至微(每年10多万镑),所冒风险则至大。此时想把英国改成天主教的国家,实在不可思议,所以至今历史家仍在猜测查理的真动机。
快活国王于1685年2月去世。他这时已秘密接受了天主教,临终时也由神父施行天主教徐油膏的仪节。王位则传给三弟詹姆士二世。詹姆士是众所周知的天主教徒。过去好几年,不少政客和社会上领导的人物想阻止他来继承王位,希望查理的新教信徒私生子(有人说查理逃难时曾和此子的母亲结婚,否认他系私生)蒙茅兹公爵(dukeofmon摸uth)继承大统。为了这一争端,还曾发生一连串阴谋与命案,好几位知名之士在疑案中牺牲。查理去世前夕,舆情发觉继承争夺一事已被渲染过度而应当稍为收敛,所以詹姆士在1685年登基时没有受到阻碍,泰半由政治风气好转之故。
詹姆士过去曾率领舰队对荷兰作战,以英勇著名,这时候他申明无意于专制威权而决心遵守现行法律,于是众心欢悦,议会也通过他需要的经费。蒙茅兹的叛变亦迅速削平。詹姆士踌躇满志的时候,刚愎自用,缺乏耐性的真性格至此表现出来。防制政府任意逮捕人民的人身保护法案(habeascorpusact),在查理二世末年通过成为法律,新国王则有意将之废除。议会不合作,他则将之解散。最大的问题则是詹姆士滥用豁免权(dispensingpower)废除宣誓法案。国王本来有豁免权,可以施用于一人一时一事。詹姆士则将此权力置于信教自由令内颁布,广泛的使不奉英格兰教会膜拜仪式的人,立时释去法律上的限制。在我们今日看来,这种举动良堪钦佩。可是在17世纪,清教徒与主教团争斗的记忆犹新,国王这种举动只使才稍平静的波澜再被掀起。并且他用这种办法来提高天主教徒的地位,更使新教教徒在彼此龃龉冲突之中产生一种外来威胁之感。詹姆士以天主教徒为爱尔兰总督和海军总司令。另外一个不奉英格兰教会崇拜仪式之人物则任伦敦塔(toweroflondon)总管,掌握着监狱和兵器。因为商业之展开,国王之税收也有扩充。詹姆士即用这笔财源支持常备军30000人。对反对派来说,这更是一重威胁。
詹姆士有女二人,都信奉新教,长女玛丽嫁于荷兰国家总督(详第三章)威廉三世,威廉的母亲则是被弑英国国王查理一世之女。因之威廉与玛丽都有继承英国王位之可能。1588年英国反对国王之人士邀请威廉来此邦干政。所以光荣革命(glori-ousrevolution)即始于女婿推翻岳翁,也是外甥清算舅父。威廉率兵15000在英国西南端登陆,英军无意抵抗,詹姆士在年底之前仓皇出走,从此流寓海外。1689年初,议会公布国王自动退位,威廉与玛丽为继任之国王与王后。
詹姆士出走之前,众叛亲离。邱吉尔之祖先约翰邱吉尔年幼时为詹姆士的侍从,因国王一手提拔,壮年建立军功,这时候也归附威廉。国王之次女,则从父亲的势力范围内自动逃入姊夫所占领的地区。国王之出走,经过两次,第一次他已化装乘小船准备出海,但是潮水不济,被沿海渔人拥送登岸回伦敦。他再次出走前夕,宫殿已在威廉之荷兰部队看管之下。最后他乘小渔船出海,曾在港口逗留6日,却没有人留难他。
这些琐碎情事,与资本主义之发展有何关系?
它们没有直接的关系。可是这些事迹证明英国已无法滞留为一个朝代国家,詹姆士在两次出走之间回伦敦,使效忠于他的义务人士感到窘迫。如果国王不决心自动退位,而准备决最后之一战,则他们也不能置身事外,因为非如此则对传统的忠君观念无所交代。但这些人却又无意于国王回宫之日置身家性命于不顾,效命勤王。原因是英国已慢慢成为一个民族国家,他们在情绪上和伦理上都已丧失仿效46年前他们的祖先毁家纾难去追随查理一世的壮志与赤心。这当中的不同,并不是全由资本主义之展开,却又不能与资本主义之展开无关。
事实上,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二世在位期间,英国的政党已开始崭露头角。初时并没有明确的政党宗旨,也没有确定党员的资格与出身,或者表扬他们的权力与义务,而且最初“党”之一字,也真像在中国传统政治里一样“小人有党”纯粹是骂人的名词。当时既有一些朝臣政客社会名流经常聚首,对一人一时一事有了逐渐较规律的看法,反对他们的人则以党称之。起先,查理末年准备在议会通过法案,不让詹姆士嗣位者,称为辉格党(whigs)。而维护詹姆士支持国王及教会传统体制者为托利党(tories)。1688年之革命固然以辉格党为主体,也有托利党人士支持,才能产生一种不流血的革命。1689年以后辉格党更采取主动,在各地区市镇分别增强其实力。时间愈进展,两党的性格愈趋显明。辉格党代表大地主及新兴商业之利益,托利党代表各处乡绅及英格兰教会之利益。前者以伦敦为中心,后者较具内地色彩。再经过几度沧桑,前者成为自由党,后者演化而成保守党。
为什么半个世纪之前类似之争执会演成兵戈相见,而且参加战役的主要人物如克伦威尔最初还不知所为何来,而半个世纪之后,则可以化干戈为玉帛,虽说最先仍掺杂了不少暗杀和疑案的成分,以后才能奠定而为政党政治?
本书已前后约略的讲到社会在大动乱之后变质,现在我们提出历史上的事例作为证据之前,先勾画一个理论上的轮廓:
大凡任何宗教,对个人的经济生活都有一种收束紧缩的作用,如摩西十诫。社会愈单纯,其警戒检束的作用愈直接而有效。陶尼曾说:
一个以农民组成的社会,其宗教可能单纯一致,因
因为它的经济安排简单雷同,它已经有了一个单纯一致
的形态。一个多面的商业社会则需要能向不同的源流之
中吸收各种因素。这些不同的因素同时也需要自由的朝
它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发展——在这时期之中(他说的是
17世纪的英国)其发展也就是维持它们的宗教方式。倘
非如此,这社会就无法避免经常的摩擦与障碍。
既然如此,大主教劳德等早应该适应潮流,对信教自由让步。为什么又有他们的阻挠,使历史的展开延迟了约近50年?
这一方面固然由于劳德等缺乏眼光,另一方面,则是当时社会环境的客观条件使他们仍旧坚持旧时代的体制。我们再看布罗代尔所说的话:“任何一个古代结构组成的社会一开金钱使用之门,就会失去已经获得的平衡。迄今没有合适掌握着的力量就会被放纵,新的交换方式,对少数的人有利,对其他的否定,使各种事物处于混淆状态。”
我们综合这两种观点,即可以看出旧社会拒绝改造,大部分是由于内部之因素不能公平而合理的与外界新因素自由互动(金钱总是交换之媒介)。这种缺乏互动(interchangeability)。的弱点迫使它用宗教的名义,施展一种对经济生活紧束性的限制,构成对本身的掩护。因为它借道德上最高的和最后的名义作主,不容辩驳。只要能达到抗拒新经济力量于门外之目的,这种自卫的手段不一定要彰明较著。对命定论作不同的解释,或强迫荷兰工人到英国教堂做礼拜,又像荷兰的教堂一度拒绝供给放贷者圣餐,或不给予他们大学学位(详第三章),都可收同样的功效。总之,这些因素与趋向出入于是非黑白之间,心理与现实成分参半,虽当事人也不一定能彻底了解其间奥妙。只有靠时日及事迹的累积,其前后之痕迹才容易在历史上呈现出来。
前面已经说过,经过内战而有复辟,教会已不能完全去陈清教运动的潜在意识,查理二世在位25年,英国也经过一段司法改革。这也就是说,当其上层机构还只以为复辟是不承认克伦威尔者的一切作为,以为1660年可以上与1649年衔接之际,其下层机构却因这11年之打开局面而在不断继续调整。
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二世因为他们切身的经验,羡慕表弟路易十四的作风,也无可厚非。法国在17世纪以红衣主教为宰相,把天主教当作辅助国家行政的一种工具,国富兵强,用不着开议会,凡尔赛宫阙的规模与仪表为欧洲名国之冠,不到下一个世纪,其弱点尚不致暴露。与之相较,英国呈现的只是长期的吵闹,内部永远纠缠不清,看来提倡天主教为国教未尝不是一种出路。查理已向这路途试探前进,詹姆士则更无忌惮的做。结果,他所标榜的宗教自由以倡导天主教为前提,与这政策相表里的专制皇权也得罪了辉格党。另一方面,托利党人尊重英格兰教会的正规体制,对他以豁免权变更法度也不能同意。而查理与詹姆士都未注意到,在他们统治的30几年内,英国内部基层已变质。
英国至17世纪内在的冲突,亦可追究于农业与商业方面的利益不能协调。当日很多政治传单大肆渲染这种利害冲突。可是在复辟前后,这些条件已在转变。克伦威尔之航海法案,使他执政时的第一次英荷战役不及查理二世在位时的第二次英荷战役,相继确定了英国是世界上第一流的海上威权商业国家。1660年及1689年之间,英国农业的组织和生产技术都有显著的改进,于是农业已经开始和商业对流,当中很多因素可以开始互相交换。各种利害冲突并不能完全消除,但是可以开始在数目字上折冲。举一个例子:17世纪末期,英国不仅向外输出谷物,而且由政府津贴出口,限于船上大副及23水手为英国人的船只。这样一来,这国家的“政治自由和宗教自由已经开始和通商保护政策发生联系”因为问题由抽象变为实际,国事才可以由政党政治解决,君权神授再没有提出来的必要。所以威廉与玛丽象征着英国在本质上变成一个现代国家,下面我们就可以说明这种体制之构成经过及其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关系。
英国内战前土地换主的情形,是迭经学者争辩的一个题目。不过他们都承认,迄至1640年间,买卖频繁显示有些地主日趋衰落,有些臻荣日上,日居月储,有些人乘着金融经济展开的局面而发达,有些人则不能适应环境,以至江河日下。
所以有此种局势混淆之机缘,还是由于封建土地之占有未做有系统的现代化。有些土地之占有者,只依昔日成例每个夏天采办一朵蔷薇花,或者贡献一磅胡椒,就完成了对领主的义务。而且副本产业持有人是否对所耕种的土地享有特权,或者即是一般的佃农(前者称customarytenants,后者则称ten-antsatwill)也含糊不清,还有的义务及于洗领主之羊、为领主养狗等等离奇古怪之规定。至詹姆士一世出卖国王所领的土地时,尚有账簿上之田土在实际地方找不到,总佃户(tenants-in-chief)不知何往。此外尚有提议的买价为100年租金(可见得租金之低)的情事,也有让副本产业持有人以7年租金买下,而后者仍不愿承受的情事。这些情形可算特殊,但是社会下层既有此种种现象,其上层无法以数目字管理,当为不争之事实。
内战当然也不是一种公平而合理的处置。首先议会查封勤王人士之资产,其次要他们自己出首接受罚款,罚款为土地16到12或23的价格,实际则又有各种折算办法,所以有不少业主只付了一年或两年的租金,即可以销案作数。也有土地确被没收拍卖而业主自行买回之事。而事实仍不如是单纯。战时税率特高,房地产经过破坏,田园也缺乏整顿。还有些佃户趁着业主不在,自行圈地,使以后的产业无从查考。总之,有了各样变态,即专家也说无从将其中详情清查出来作有系统的研究。
可是仔细的分析困难,初步的观察仍是可能。整个17世纪的演化,无从产生个别的公平合理,而在技术的角度上来看,则有将土地占有正规化和系统化的趋势。即在内战爆发之前夕,有心计的地主已将手中的产业收束整备。以上所说封押、罚款、没收、拍卖、还赎诸程序,加以地主率领佃农在战场上使用武力,只利于强者,不利于弱者。利于在现地经营之地主,而不利于离乡背井之地主。利于资源丰富,有现款周转,能与金融界人士交往,能赊借之地主;而不利于手头拮据,孤立无援之地主。于是各项安排等于将土地所有权加以一种约束。过去很多支离破碎的所有权和含糊暧昧的主佃关系,虽不能一扫而光,也已有相当的改进。一般庄园的数目减少,每一单位的面积增多,所辖田地结构较前致密。副本产业并没有全部肃清,但也已显著减少。查理二世复辟时,副本产业引起的争执已不再是重要问题。我们只能想象这些穑夫之子孙,少数运气好的,因为不同的机缘,变成了自由产业人,也就是实际的业主。多数的则成租赁的佃户,还有些则被挤出农业之外,兹后成为城市之劳动阶级。陶尼说内战是一座大熔炉(meltingpot)“地归业主,以扣仗的方式执行要比法庭告状便宜得多”(foreclosurewascheaperbywarthanbylitigation)。他又说及内战前后各种宗教上的冲突,实有各种非人身的原因,总之就是将农业组织商业化。这种种说法,无非解释从技术的角度(所以非人身关系)来看,以上各种因素汇合而成时代之一大潮流,无可阻挡。内战既为一大熔炉,则经过重整的私人财产权,必较前坚韧。照商业的方式处理,也就符合实际,能够广泛的公平交换。过去以宗教的名义冲突,不外各人坚持己见,动辄引用道德上最高的与最后的观念,拒绝调解与妥协。战后则经济的结构商业化,既能引用数目字管理,也用不着再以一种抽象的观念去支持各项争执。
1600年查理二世复辟时,已经正式放弃土地领主应有的骑士服务,土地领有的规律化也使土地税合理化。可是当时并无人能了解。光荣革命之后的1692年,新颁布的土地税以全国均一的税率征收,也不用包税人(taxfarmers),收入即逾200万镑,解入国库,为前所未有的情形。翌年则有皇家矿产法案(minesroyalactof1693)之公布。过去,民间矿产内发现之金银归属国王。其实贵重金属发现的情形不多,只是有了这种规定之牵制,地产交易即受限制。此法案通过,皇室放弃前述权利。于是矿业大兴,英国矿产开拓公司(minesadventurersofengland)在短时间内募足资本125000镑,在当日是一个很大的企业,也刺激其他工商业的全面增长。
有了土地占有之合理化和圈地之继续推行,内地的交通才能展开。关于17世纪英国道路修筑的情形,迄今尚缺乏可靠记录,其零星的记述也无法综合。原因是始终没有一个管理全国公路的组织。迄至都铎王朝,英国的内陆交通仍承袭罗马时代的系统。有局部的增添,没有全盘的改进。迟至1555年才有全国各教区负责维持境内道路之规定。最初的一条付费公路(turnpike)修筑于1663年,因当时剑桥的三个教区无力维持南北孔道之畅通,于是呈请议会向通行的车辆收费作为补助,不料此例一开,日后付费公路成为全国之规模,而在18世纪下期构成一个全国性的交通网。
光荣革命之后,各处公路已有增进,驿车与运货马车已将伦敦与各地区中心联系起来。再助之以内河航行与沿海交通之增进,报载价格之出现,农产品的市场因而整体化,并使农业技术之改进及产品专业化成为可能。18世纪,英国大量向外输出谷物,农业和商业间的距离缩短,更加强了全国经济一元化的趋向。
与道路交通密切相关的是邮政的展开。英国在亨利八世时已经有一个初具胚胎的邮政组织。此后到1657年克伦威尔任命第一位邮务总长,而有了全国性的邮政,并且开始与海外大城市经常通邮。复辟之后,邮信用途大增。1661年夏天的两个星期之内,英国从荷兰收到的信件各为1435封和1545封。到1681年,一便士一封的信件成为常规。到17世纪末,任何城市都有一星期三次的邮信投递。东部和西南部则每日投递。
前面已经说过,英国的习惯法,是中世纪的遗物,内中有很多程序不适于新时代与商业发展。例如典当时其产业即交贷方(摸rtgagee)保管,没有赎当时借方权利(equityofredemp-tion)的处置,对动产缺乏律定遗传的次序(entail)规定,违约时之处罪限于定约人实际之损失,其失误之机缘不能算数,况且尚有一个极长的等待期间,动辄7年,保险与破产当然都谈不上。
在以上纷乱的时代,全靠皇廷大臣的法庭(courtofchan-cery)以平衡法判断了一些案件,打破了当中一些僵局。到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之后,这法庭更加紧工作,更有以平衡的原则补救习惯法之不足的趋势。此时牵入的案件涉及典当时死当时借方之权利、女子财产权之保障、破产、合同、股份和船舶所有的支配,以及欺诈内涉及“过分的施用诱导力”(undueinflu-ence)的原则。而且引用的原则积少成多。当初平衡法之有弹性,纯在其不顾成例,至此,所判的案件也自创成例,于是平衡法与习惯法对流。1689年光荣革命成功,贺尔特(sirjohnholt)任高等法庭首席法官。他上承柯克(edwardcoke),下为曼斯菲(williammurraymansfield)铺路,是英国司法史里有名的人物之一。他反对奴隶制度,支持光荣革命的精神,在法律上则看清了习惯法不适于现代商业,于是规定今后高等法庭(king’sbench仍是习惯法庭)受理与商人有关的案子概依商业习惯处理。此中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上必有相似的变化,否则他这种改革即不遭激烈的反对,也不见得行得通。
光荣革命前后,政治制度已改革,不以立法和行政作主宰,而以司法为主。克拉克爵士综合前后情形,曾作下面的一段观察:
司法衙门和法庭不断的工作,除了几个月之外,用法庭的裁判去树立法规的情形总是在进展之中。相反的,法律改革的呼声虽高,但是危机一发生,纵在最革命的关头,有关土地[的买卖典当占用等)及商业合同各事,却连一桩立法也未完成。
立法和行政总不免“通令”的格式,有立即强迫下面照上级命令办事的意味。资本主义牵涉里,凡私人财产权的,务必在真人实事之间批判明白。所以司法权为更有效的评判工具。审判案件虽只对一人一事着眼,其成例积少成多,也能创造制度。
威廉与玛丽虽有承继斯图亚特王朝之资格,他们被邀来英国,还是要经过一个选举的程序。君权既非神授而实由于民授,则国王之权利与义务势必需要新的调整。
过去英国国王以人身对财政负责,公私不分。王后之嫁妆,当作国库收入,国王之情妇,也由公款开销。一到支费短绌,王室即典卖珍宝,或借债不还,有如查理一世提用商人存于铸钱局待铸的金银,查理二世停付借款的利息,甚至克伦威尔也要向东印度公司强迫借款。这种种作风,使朝代国家的本质无法革新。私人财产权之没有保障,尤其是争论之渊薮。1694年英伦银行(bankofengland)成立,对以上各事有了彻底的解决,今后国家财政数字之短绌,属于国债(nationaldebt),并且预先将国债定为一种制度,开“赤字财政”(deficitfinancing)之门。资本家既成了国家的债权人,则他们直接与间接之间必增加了操纵国事的力量。布罗代尔所说“资本主义之成功,端在它与国家互为一体,它(本身)即成为了国家”(见第一章),也在这地方产生效验。
英伦银行成立时有股东1267人,由国王威廉和王后为首(因此也更划分了国王及王后与国事间的界限)。其原始资料指出,这股东的成分“毫无例外”都是伦敦商人,他们的宗教剖面则是“彻底的新教徒”所凑集的资本不是现金,而是由他们预垫供给政府军需和存在银匠店里的金银,有财政部之筹码(tally)及银匠所发的收据为凭,这批账目,一共120万镑,就算是资本,由股东组织的董事会出面贷与政府,年利八分。只要利息照付,本金可以永远借下去。而且有了这样的保障,英伦银行也可以发行钞票达120万镑之数,政府即以酒税及关税作担保。于是银行将钞票流通于市间时,也以借款的方式施行,至此一举两得,两头生息。这也是信用膨胀(creditinflation)的开始。
1694年9月,银行刚成立不久,政府要它汇款20万镑到法兰德斯对法作战的英军阵营。这不是开一张支票,立即可由约翰邱吉尔在比利时兑现。当时尚无分行,国际信用也未组织就绪。其办法,是银行的董事会全部到英军里面去,筹款的职员也分往西、葡、荷、瑞士和意大利各处,尤其没有忽略了威尼斯和阿姆斯特丹。欧洲商人听说伦敦商人都已站在英军一边,于是也把他们能控制的资源拨给邱吉尔,这样才完成了所谓的汇款。英国打败法国,实由于南欧及北欧在财政上之支持。邱吉尔所领导的战事,也使国际信用之组织更具体化。而且英国又掌握了主动的地位。两者都对资本主义的发展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信用膨胀持续发展,一方面由于大陆之战事,英国之支出由1702年每年500万镑增到1714年每年800万镑。英国的国债也由1300万镑增至3600万镑,英伦银行的资本也同样在扩充。
农业资本使用现代方式划汇,却经过一段波折。光荣革命之后,英国的土地权已大致固定,又因为平衡法已能与习惯法并行,商业性的法律可以引用到农业社会,引起两种资金的对流。17世纪末期,土地银行(landbanks)纷纷组成。很多地主希望一方面保有地产,一方面以其信用作商业上的交易。只是组织不健全,发展过于迅速,尤其是不能协定彼此扩张业务的程序,所以纷纷失败,要等到18世纪后期才逐渐成形。此时土地流动性更大,于是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地方银行和乡村银行才如雨后春笋一样的出现。至此不仅信用膨胀,农业间与商业间的隔阂更为消失,其资金更能互相支持。全国资源结成了一个庞大的信用网。
保险业之展开只比英伦银行之成立稍迟一步。17世纪末期,很多较小的公司已经出现。1710年则有太阳火险公司(sunfirecompany)开始营业。10年之后,更有伦敦保险公司(londonassurance)和皇家交换保险公司(royalexchangeassurance)。他们的业务象征了英国金融财政组织的成熟。此后英国的经济组织不仅超过荷兰,而且成为世界之最先进,而且执全世界牛耳达好几个世纪之久。
资本主义能在英国成为一种组织与一种运动,而且在17世纪末叶落地生根,是世界史里一桩大事。英国的改造,经过时间之长久,情形之复杂,无可形容。很多当事人都以宗教这一名词解释他们所作所为的动机。这也等于说,在这新旧交替之间,他们伦理上最高的与最后的宗旨发生了根本的冲突。我们虽不能在事前说这种冲突无非经济利益作祟,却可以在事后说因为内战与革命的几度颠覆,社会已经重新改造,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已经成为众所公认的事实。在新组织与新社会之下,君权神授说已失去其凭藉,良心上之自由不复成为问题,所以威廉与玛丽之后,因宗教冲突而产生的政治纠纷愈发减少。王后安妮(anne)曾指派两个保皇党的主教,引起辉格党人不满,沙史威尔(dr.henrysacheverell)用讲坛评议政治,被罚三年不得讲教。这已经不能和查理一世和劳德主教或甚至克伦威尔当权时以宗教问题发难引起如火如荼的反应相较了,而禁止擅印书籍传单的法案也早已解除。
这百年的历史虽然复杂,从最初不能由数目字管理到用数目字管理的趋势则非常的明显。从技术的角度来看,其中趋向能用数目字管理的方式仍不外从我们前述的三个条件下造成:此即资金广泛的流通,产业所有人雇用经理,和技术上的支持因素共通使用(详第一章)。这三个条件之行得通,全靠信任(trust),而信任不能没有法律在后面作保障。所以防制欺骗(fraud)假冒(forgery)和侵吞挪用钱物(embezzlement)的各种措施,在这时期被重视。
我们再检阅这一章历史,即可以看出像英国这样一个农业基础巩固的国家要进入以严密的商业组织作规范的体制,首先必须重新安排其低层机构。在事实上这已经做到将土地所有权规律化及农场扩大(农场若不扩大,农业生产技术必不易展开,所有人也请不起律师,不能承担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次之则要重新厘定高层机构与低层机构间之联系。新税制之展开以及平衡法的原则在习惯法庭内施用,可算采取了这种步骤。有了如是的准备,其下端各种经济因素即可以自由交换。以后要更革其上层机构就轻而易举。因为一切都可以从数目字上排布,神权已丧失其权威地位。从此政教分离成了公认的原则。光荣革命算是承先启后的一大分水岭。18世纪的英国已不同于17世纪的英国。
可是本书的主题为资本主义,却不能只将斯图亚特王朝100多年的历史拿出来交卷。如何将这一朝断代史与研究的专题分隔,仍是主要问题。
我们必须看清:资本主义以一个现今的名词去囊括相当长时间的历史产物(即算英国资本主义奠定于光荣革命,至今也有300年),它繁复众多的内涵(connotation)我们不能不加解释即赋予一个简单明晰的意义(denotation)。比如说17世纪英国为立宪君主制、两党政治和内阁制度都在光荣革命前后产生,也与以上所述有密切的关系,却不能一并归纳于资本主义。另一方面,贩卖人口是初期存积资本的方式之一,既实行于威尼斯与荷兰,也为英国所采用(英国以theasiento的名义有向南美洲输入奴隶的专利)。可是今日我们即不能随便将奴隶之买卖牵扯过去。以上国家都曾将国家权力授与开拓殖民地之私人资本和它们的经纪人。荷兰与英国授与海外公司的专利权,是因为这些公司不仅自备战舰,也在各处筑有炮台,如何处置这类问题,也待斟酌。
将各种条件综合融和之后,我建议给资本主义以下的定义:资本主义是一种经济的组织与制度,内中物品之生产与分配,以私人资本出面主持。大凡一个国家采取这种制度以扩充国民资本为当前主要任务之一,所以私人资本也在其政治生活中占有特殊的比重。
这样一个定义,已经将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联成一气。其中各种因素相连结而发展到最高潮时,势必又涉及宗教。在我看来,资本主义必须有法制维持,因为如此一个庞大的机构不可能凭空存在。英国国王与清教徒冲突最激烈的时候,双方即开始争夺立法权。如果说资本主义纯粹是一种民间的组织,与政治无关,就忽视了历史发展之程序。所以我也相信研究资本主义必先从每一国界内着手。
有些学者注重资本家的生产方式。他们认为资本家首先进入制造,次又垄断制造,自外放分工办法开始设置工厂。本章一字未提,却已替这程序安摆上了一段历史的背景。也就是说,这不过是资本主义产生的后果之一。有些作家过度重视劳工出卖劳动力,实在是站在人本主义的立场。其中较极端的,甚至认为凡人一被人雇佣即为被剥削,即为受凌辱。带现实性的历史家无从对如此的绝对平等观念关说。
从中国历史看来,雇用劳工从未在经济史上产生划时代的后果。在这里我也更要申明:历史家铺陈往事,注重将已经发生的事体带着因果关系敷说,间常提到将来的趋势。他不能放弃这项主要的任务,而沉湎于他自己认为应当发生却在历史上从未发生之事物,或甚至从这应当的一个观念将主题牵扯到现实之外。
还有些学者注重资本主义的精神,我认为这不过是构成资本主义的因素之一。本章已约略提及,现在不妨再重复的解说一次。所谓资本主义的精神,可以说是凝集于两个思想上的重点,两者也是互为关联。一为成功,一为赌博与冒险(参照第二章注。前者可以从清教徒的态度看出。他们认为人类不因丰功伟业而得救,但得救者必有功业。克伦威尔在第一次英荷战役之后,对荷兰的议和使者说:“你们诉诸上天,现在神已经给你们不利的判断。”如此将一个商业战争的成果归因于上天,可见经济上的经营也必带着宗教式之虔诚,因此力量庞大。凡是资本主义之展开,首先必有赌博与冒险性质,这东西在克伦威尔之弑君表现无遗。中世纪以来欧洲之君权神授说是一种强有力的信仰。很多人相信国王是神在人世间的经纪。他的决心,表现着神之旨意。所以后来查理一世虽战败而坚决不接受立宪君主制,克伦威尔觉得只能以弑君这办法打开僵局,这行动带着极大的冒险性格。对英国而言,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赌博。克伦威尔纵无意提倡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在英国潜在的因素却因这个环境突破而发扬。一个海上的国家在国际竞争激烈的场合中既已将神权推翻,并且将朝代国家的性格革除,她还靠什么作她存在之理由(raisond’etre)?岂不只有在经济上发展,在内加紧商业性质的组织,在外增强国际贸易,开拓殖民地?17世纪前期因为经济组织缺乏条理,失业者多,有些人以为英国人口业已过剩。17世纪后半期局势打开,其追求经济合理性的动量只有继续加强。于是“政治自由和宗教自由开始和通商保护政策发生联系”(详上注[53])。当初国王强迫向人民借款,最后则资本家自动要求作为国家之债权人。这一串事迹,也都汇集于上述提议的定义之内。
只是国家既进入资本家时代,资本家则为国家之主人,一切以他们为本位。贩卖人口还只是此间不仁不义的事件之一,此外还有以救济穷困的名目,揽截着失业的小民禁闭窄室,强迫工作,处之如罪犯(英国自伊莉莎白朝的法律,规定每一教区有救济境内穷人的义务)。幼童每天工作10多小时以上,有的在煤坑里拖煤。法律上只有最高工资的上限规定,没有最低工资的保障。工人集会讨论他们的福利,即触犯刑法。保护私人财产做到如此程度,偷窃一两件零星的物品即可以判死刑,妇女幼童亦无可幸免,而加之以绞吊。这些事实,都因建立一个民族国家之经济体系而产生,也都出现于英国,也都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已经详载于书刊,至今摘录于一般大学教科书内,无庸详加释注。我们又岂能在提及资本主义,将之忽略不提?
我们不能为资本主义掩饰,也用不着替资本主义辩护。只是从一个历史家的眼光看来,这些事迹既产生于资本主义的社会,也揭举暴露于资本主义社会之书刊。但最后,将如此不仁不义的行动革除,仍是由资本主义的政府执行。这只表现我们在定义中所说私人资本在政治生活中占有特殊的比重,其目的在扩充国民资本而已。倘非如此,这种组织与制度即不能在历史上的长期合理性之条件下存在。也就是说资本主义能够亘世纪的存在,端在它能在发育成长时,及时更正本身之错误。要是我们不承认这种事实,则只好说资本主义自始至终代表一种卖贵买贱狭窄的利己主义,因此它已在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前发展到最高度。可是很少历史家愿意接受如此一种说法。
从英国17世纪的历史看来,因为清教运动的关系,资本主义之发展牵涉到一个良心(conscience)上的主题。过去什么是“合于良心”(conscionable),只有国王能作最后决定,这也就是特权法庭理论上的根据。经过弑君、复辟与光荣革命之后,习惯法庭广泛接受了一个平衡的原则。起先是否合于良心的观念,至此代之以是否公平(equitable)的考虑。一个绝对的道德问题,可以蜕变而为相对的技术因素。在我看来,这社会素质上的进化,超过其他一切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