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做好送到她嘴边来给她吃,她一辈子都不会下厨房。
对此,叶真表示无语,谁以后要是娶到这个女人,就做好一辈子叫外卖的心理准备吧。
只有林清音,因为她常年独自一人生活,父母陪伴她的日子少之又少,所以什么都得亲力亲为,因此也造就了她现在的这番厨艺。
叶真每次吃到林清音做的早餐,都会觉得林清音是一个贤惠的未婚妻,在他心目里加了不少分。
果然,有句话说得不错。
要想得到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男人的胃。
显然,林清音已经抓住叶真的胃了,现在一天不吃林清音亲手做的早餐,叶真还真有点不习惯了。
吃完早餐后,林清音回到楼上,去换衣服了。
她可没忘记,昨晚答应过叶真的事,今天要跟叶真去约会。
从来没有跟男人约会过的林清音,一时也不知道该穿什么了,翻箱倒柜的找衣服,试了一件又一件,都觉得不满意。
一时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有些发愁了。
一向被称作是衣架子的自己,竟然找不到一件合适自己约会时该穿的衣服。
穿休闲装,又显得太过随意,毕竟是第一次约会,总得认真对待才行。
当她纠结了许久,终于在一柜子的衣服里面选了一件甜美系的淡蓝色连衣长裙,把她凹凸有致的身材显得淋漓尽致。
优雅而又不失性感。
等林清音换好衣服化好淡妆下楼的时候,已经距离吃完早餐过去一个小时了。
叶真早早就换好他的迷彩服,坐在楼下等得望眼欲穿。
在等待的过程中,叶真不禁开始怀疑,自己提的这个要求,真的是对的吗?这简直是折磨人吧?
这都还没有开始出门约会呢,就已经这样了,要是出去约会后,那还得了?
不过,这些小心思,在看到林清音精心打扮的从楼上走下来后,就被叶真抛到九霄之外去了。
“叶真,你……就穿这身出去?”看到叶真穿着他的那身洗到有些褪色的迷彩服,林清音愣住了。
还有人约会,穿迷彩服的?这是什么操作?
叶真摸了摸鼻子,讪讪的说道:“你不喜欢我穿这件吗?我就觉得挺好的啊,够精神,又一身正气,跟你一起出去肯定不会丢你面子!”
林清音瞪着一双美眸,不容拒绝的说道:“不行,你要是这样穿,我就不跟你出去了,我才丢不起这个人。”
开玩笑,这是她林清音的第一次约会,叶真穿成这样样子,实在是太违和了。
试想一下,叶真穿着一身迷彩服,跟自己出现在电影院里面,那得多掉价。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叶真是她的保镖,好吧,叶真也确实是林清音聘请的保镖,但是林清音可不想被人认为自己在跟一个保镖约会。
“真的不能穿吗?可是你买给我的西服昨天已经被我洗了,现在应该还没有干。”叶真有些垂头丧气。
“难不成我要光着身子跟你一起出去?”
好在,林清音已经料到叶真会这样说,眨了眨眼睛道:“这你就放心吧,我打电话让我的助理去商场给你买一套新的西服……不,买多几套,以备不时之需,让她送过来给我。”
林清音不亏是女强人,做起事来都风风火火,一点也不含糊。
说完后,立马给她的助理小琴打了一个电话过去,给小琴报了叶真的衣服尺寸,前后不到二十秒,就解决了叶真没有衣服穿的问题,不给叶真任何插嘴的机会。
“呃……”叶真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的这个未婚妻,实在是太强势了!根本不容得他拒绝。
不过,林清音这么排斥自己穿迷彩服,让叶真开始认真的反思起自己了。
要不要,改天去买一套崭新的迷彩服?或许这样未婚妻就觉得越看我越帅了吧!
半个小时后,助理小琴,拎着十个时装袋,出现在了城南别墅区。
不得不说,她是一个很称职的助手,做起事来雷厉风行,所以才会得林清音的重用。
应林清音的要求,她买了五套不同的西服,还有五套休闲男装,当然,这些开销最后都是要拿回公司的财务部门报销。
最后,叶真换了一身比较休闲的衣服,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林清音才同意让他不用穿西服。
而是内穿一件白衬衫外套一条天蓝色的针织毛衣,跟林清音穿的天蓝色连衣裙看上去像是情侣装。
不得不说,叶真修长挺拔的身材,不管穿什么都很合身,仿佛这些衣服都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