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这样想着,我的脸色更难看了,手里的粉末抓得更紧了。
女孩看我这样子警惕着她,尴尬地笑了笑,语气极为柔和地对我说道,“别怕别怕,我又不会吃了你”。
噢,原来她不吃我啊,我绷紧地神经顿时松了那么一丢丢,不过还得紧着。可看着她十三四岁天真无害的模样,我真的不太相信她是能一口吞掉我这个卑微鬼婢的大恶魔。
她见我情绪有些缓和,以商量地口气对我说道,“姐姐你看啊,妹妹帮你分析一下。”
这一声姐姐把我叫得舒坦,再看看她纤细娇小的身材,我的眼神不自觉地变得柔和起来。
又听她继续说道,“姐姐你看啊,你呆在这密不透风的棺材里,得以生存的不过就是靠这些粉末,而且这棺材已经深埋黄土之下,姐姐寻摸着你还能活多久?”
什么,棺材?我一下子懵了。
活多久?
意思是我是活的?
活的,活的,活的!
我不停地重复这两个字,极力寻找脑袋中似是丢失的那部分记忆。突然我的头开始抽痛起来,我使劲地摇头,想啊想,完全听不见那女孩碎碎念着她的转正,她以后会罩着我的那一类话。
啊,我想起来了,在阎王用手指点我额头前,阎王阎后他们说给我一次重生的机会。
我本来是被关闭在枉死城里的一个鬼魂。生活在那里的魂魄因为不珍惜生命,生前想不开自尽而亡。为了对他们进行惩罚,魂归之后的他们被终身监禁在这永生永世不得转世投胎的枉死城。
而且进枉死城之前,魂魄会被放进油锅里使劲地炸,炸到你对自己不负责任地随意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后悔不已之时才有资格进入枉死城。
而你的面容就会因此变得丑陋不堪,全身都是密密麻麻的水泡交杂在一起,那水泡或鼓起或溃烂,恐怖不已。
然而我也不知道自己生前有什么想不开的,我也不知道自己意志是有多么的不坚定。我就记得到阴间之后,我一睁眼就在枉死城里,而肤色只是比一般的魂魄发红一些,脸上仅有一两个小水泡而已。
尽管我觉得我不丑,可是我的主人南宫追月却在赎买我的时候让我颜面尽失。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自以为潇洒地用扇子指了指我对大家笑道,不错,很丑,不过我喜欢!
我本就发红的脸颊顿时憋的更加通红,心底暗暗发誓以后找个机会一定要报仇,报仇!
然后有一天他让我邀请阎王去他府里喝酒的路上,顺手救下了阎王的儿子闫宇轩。
奈何这长得倾国倾城,模样看起来只有十来岁的小阎君竟然在众阴差面前说对我一见倾心,还求阎王阎后将我许配给他。
嗯,当时我觉得这小家伙很有眼光嘛,可阎王阎后额头却是一阵青黑,眼神中充满疑惑地盯着我瞧了好久。
阎王阎后成婚百年才有这么一个儿子,宠爱程度可想而知。于是听说他们的儿子想要迎娶一个卑微的鬼婢,还是在枉死城呆过的丑陋的鬼婢,阎王使劲地挠头啊,阎后狠命地皱眉啊。
终于他们决定让我重生在我原本世界的一个平行空间,貌似主要目的是要把我变成一个大美人。
想起来了,想起来了,这阎王那手指头一点,威力可真大,不光让我得以重生,还让我短暂性忘记了好多事情。
隐约中我好像还记得阎后在阎王点在我额头的时候,附在我耳前低语着,“重生之后,一定要远离一个叫做夜星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