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孩子生下来也不知道能不能养大,不如拿来卖胚胎赚钱。”
他们的证词已经够多了,也正是他们对于小黄的行为如此发指,所以邻居们劝说那位房东把小黄给赶走。这样的女人太损阴德,住久了会把这里的风气都搞坏的。
房东大妈也是没办法,最后还是把小黄给赶走了,说来也巧,她一走,大妈老公的病就好了。
他们就更加确定,果然是小黄太损阴德,所以才害了大妈的老公!
按理说证人们的证词非常统一,而且房东大妈与小黄的租房合同也是真的,可是控方律师还是坚持怀疑他们是被集体收买的,他们是在法庭下串供的。这时辨方律师知道他应该把物证拿出来了!
“我手上有几份报告,一份,是黄女士的尸检报告,报告证实她身前抽烟、酗酒、吸毒,身体状况非常不好,曾经多次怀孕且流产!”
要说石破天是挺精明的,直接换了女婴的尸体,可是他杀完小黄之后,也应该把她的尸体及时地处理掉。可惜,他以为有小黄生前被逼写下的遗书,就能万事大吉了。结果百密一疏,被夜北辰找到了突破点,在小黄尸体被焚烧之前请法医进行了尸检!
“还有一份,是黄女士怀孕时,她怀孕情况的真实报告!在黄女士辗转到第一次妇幼医院之前,她去大医院检查过那个孩子的情况,或许应该说是她这个孩子的金主带她去检查过!”
辨方律师把证物呈献给法庭的同时,高声在法庭上说道:
“这份孕检报告说明,福丫,也就是本案的死者,在被黄女士孕育的时候,在心血管方面就有严重的生理缺陷。也就是说,我当事人当时的判断完全是精准而专业的!报告后面附有数十位专家的诊断,他们认为福丫就算生下来,也活不过一周岁!”
可以说这份证据更加有力,直接证实了夏小沫所说的话都是正确而真实的,而且与上份证据叠加在一起,从侧面证实了小黄为了钱财动手杀女的动机!
于是辨方律师总结陈词道:“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位黄女士是受了钱财的诱惑,孕期来到我当事人的医院搏取同情,并伺机杀害自己的亲生女儿嫁祸给我的当事人!”
到现在,聪明人都能看出来,这件案子已经拨开云雾见青天,马上就要水落石出了,这就是个针对夜家大少奶奶的天大阴谋。
但是这个阴谋执行了这么久,怎么可能就这样轻易的认输?
那些收了巨大好处的控方律师们,也没有办法对他们背后的人交代呀!
控方律师再也沉不住气了,“我反对,法官大人,辨别说到现在也不过只是推断,并不是直接的证据!”
辨方律师立即道:“法官大人,我还有一位证人,她可以证实我刚才所说的不是推断,而是事实!”
于是法官同意让证人出庭,这次出来的证人夏小沫认识,就是那位与小黄同流合污的赵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