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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李言成是知道的,之前看尸检报道的时候他就已经发现。
一般情况下来说,想要最大程度地获取人选,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人活着的时候用机器抽出。
因为人体一旦失去动力,一旦死掉,血管里面的血液不再流动,在想要把那些血液弄出来就很困难。
而且时间一长血液也就会开始凝固,导致血管堵塞,更加难以取出。
一开始,对方把那些被害人开膛破肚的做法根本不明知,大概也是因为这样的做法失败了,所以他才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在了血管上面。
“最后一次他用的是导管,对方昏迷的时候把人吊起来之后趁着对方还活着的时候,把导管的针头刺入对方的大动脉,因为是动脉,而且是头朝下的方式,所以身体里面的血立刻就喷涌而出,顺着导管流了下去,而且这样的方式非常利于放血,没多久就会干净利索的把体内的血放走80%。”阿曼做了个利索动作,“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这个场景,但是很多地方杀猪的时候就是用这个方式。”
有些地方杀猪自家食用就会采取这样的方式,在猪还活着的时候把血多放一些,然后这才让对方断气。
这样的做法血液不容易留在体内,开膛破肚的时候也就更加方便。
“更重要的是,这做法足够干净。”阿曼道。
他对杀猪是没什么经验,不过以前在学医学的时候,也没少干过类似的事情。
所以怎样让这些动物死去他也算颇有心得,后来莫名其妙的当上法医之后,他也就更加经常接触到这一类的事情了。
这里的时候看到最后的那一个被害人的尸体,阿曼甚至忍不住觉得有些惊叹,这凶手的手法算得上非常完美。
干净利索,除了后脑上被敲打敲晕被害人那个伤口之外,这次的手法几乎可以和法医有得一拼。
“你的意思是说对方很有可能有医学方面的知识?”李言成问道。
“不大确定,但是从一开始的作案手法到最后再一起案件的作案手法来看,对方明显学得很快,甚至是快得有些过头了。”阿曼说道。
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杀人也是。
从最开始到现在虽然对方杀的人数不少,但在时间上仅仅两个月而已,两个月的时间让对方能做到如今的程度有些不可思议。
李言成点了点头,这一点确实有些让人惊讶。
最开始的作案手法明显能够让人看得出来,他并不精于此道,甚至是有些笨拙,但是后面的手法却让人明显的感觉到他在进步,而且这种进步的速度非常吓人。
又站着犯罪现场转了一圈之后,李言成这才带着满腹的疑惑离开。
临走到门口时,阿曼的声音又传来。
“哦,对了,凶手离开之前应该是在这边的卫生间里面洗过澡,才离开的。所以他走的时候身上应该是换了衣服的。洗衣机有被用过的痕迹,洗衣机下面残留的水渍当中有过血迹,是被害人的。”阿曼说道。
李言成闻言微微眯眼,阿曼的意思是对方在杀人之后还留下来洗了澡,洗了衣服才离开??
洗了澡离开,李言成能够理解,很多凶手都有这种嗜好,而且这也是避免他们出门之后被人怀疑的必要做法之一。
但是大多数凶手都不愿意在犯罪现场久留,因为这样随时有可能导致他们被发现。
而衣服之类的东西,很多人会选择丢弃或者烧毁,另外一部分人会选择清洗,但是就算是清洗那些血衣,也肯定会带回家中找一个避人耳目的地方进行,肯定不会在被害人家中借用对方的洗衣机洗干净了之后再离开。
李言成一开始就对这案子感兴趣,现在听了阿曼这一席话之后眼睛微微发亮,有些微的兴奋。
对方这么做的主要目的到底是因为胆子太大,相信绝对不会有人在这个时候来敲门发现他的身份,还是纯粹的因为不能把衣服带回家中去洗……
两种截然不同的可能性之后,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心理状态。
前者足以看出凶手的精神状态,后者则让李言成有了很多遐想。
如果要是是后者,对方如果家中还有其他人居住,那么带走的那些血液到底是怎么处理的?
那些血液在这种天气下一旦不放入冰柜当中,很有可能几小时就臭掉,基本排除藏在外面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