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觉间,只是一个恍惚,这个世界就已是物是人非。
唯一不变的只有车头正前方几米之外,街对面的那一栋普通至极的两层小楼房。
我曾经到这栋楼里来过很多次,那个时候,我还年少,我还不是流子,也没有人叫我钦哥。那个时候,我只是一个平平凡凡,情感炽热,爱笑爱闹的叫做胡钦的学生。
这是君的家。
暮色中,她家一楼客厅里面的灯光已经亮起,临街的厨房小窗,一缕缕的炊烟正从安装其上的抽油烟机里缓缓飘出。
一切都是那样的熟悉,熟悉到让我的脑海里甚至都能够勾画出一副鲜活的画面:君身材有些发福的母亲正在灶台上忙碌不休,而君则陪着她儒雅文气的父亲一起坐在那张我曾坐过很多次的,桌面左边一角上还留着君小时候刻下的一只小狗图案的红色餐桌旁,一边聊天,一边等着开饭。
可一切却又是如此的陌生。陌生到我越想在脑海里想起君的样子,她美丽的容颜就越发显得模糊。
我坐在车上,抽着烟,静静地看着眼前一切,直到炊烟散去,夜幕渐浓。就像是在看一出年代久远的老电影,带着期待等着主角的出现,却又有些惶恐,生怕出现的那个人已经不再是当年的记忆。
大概是和君分手半年多之后的某一天,喜欢装逼的我曾经一个人去了一趟沈从文先生笔下的那座边城,在青石板的巷陌里,因为借火,我遇见了一个同样是孤身出来旅行的女孩。其实坦白讲,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女孩,我觉得她们就像是一朵朵的塑料花,装腔作势的艳丽,装腔作势的俗气。披着一根五颜六色的廉价大围巾,穿着貌似素净却质地堪忧的宽大棉布衣服,看着不知所云的情感散文,听着舒缓萎靡的音乐,在并不遥远的远方表演着自己幻想的孤独。
但是,我很想有人来陪,我也从来都不是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所以,怀着某种源自雄性本能的丑恶想法,我与她结伴游玩了一天。
当时,我是一个猎人,我仅仅只是在打猎。
可惜,事情的变化出现在当晚。
沱江边上一间叫做守望者的酒吧里面,昏暗的灯光与迷离的情调,充斥在空气中的情欲和暧昧,在这样的气氛里,我们两个人都喝了很多很多的酒。也许是酒精的刺激让我花了眼,我突然发觉沱江水的波光透过木窗映照在这个女孩脸上的那一刻,她居然长的很有几分像君。
于是,本不该醉的猎人,却醉了。
那天我说了很多荒唐的话,我将自己彻底放置在了一个荒唐而幼稚的想象之中,依稀间,我恍如回到了一九九七年的九镇,丽日当空,佳人情重。
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塑料花般的女孩是个好人,一个比我正派得多的好人。面对我的求欢,已经被我的话语感动到一塌糊涂的她,居然还能对我说:
“你今天的一往情深是因为你太好强,而不是爱,你的心里有着另外一个人,这个夜晚,你只是把我当成了她的影子,你只是不甘心品尝到被她或者被我拒绝的痛苦。如果你真的觉得这是爱,那么明天,明天你再来这个酒吧。我还会在这里等一天,如果你没来,那也许是对你我最好的一个选择。”
她的话做作却又聪明,透彻而又冷酷。
我一句话都没有回答,只是浑浑噩噩地回到了酒店。
第二天,我没有去找她。
虽然我很想去找她。
她说的很对,一个人如果太好强,就分不清到底是爱还是不爱了。
不过,我明白,我确实不爱她。因为离开的那一刻,我的心里没有当初与君别离的那种痛彻心扉。
第二天,我坐最早一班车回到了市里。踏上家乡土地的那一刻,我的心头冒起了一个想法:
既然我天生就是一个好强的人,那么,就由它去吧,去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