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那对男女两眼,然后指着他们,小声给我说:
“钦哥,晓得这是谁吗?李杰,和他老婆莎莎。”
“谁?!!”
“李杰,莎莎!”
李杰!莎莎!
那个让宋家跃始终追随左右,让廖光惠不得不屈膝求生,让陈达摩甘心赴死,让义色高山仰止,冷酷高傲的贵公子,黄袍加身的地下皇帝,严肃、偏执、光彩夺目、不可一世的男人。
那个风华绝代,使何勇为之倾倒,令皮春秋念念不忘,叫海燕倾慕终生,在男人最巅峰的时候一手葬送了自己男人的江山,却又在男人落魄之后不离不弃照顾一生的绝世尤物。
当我还在那个小镇,还是一个庇护在三哥羽翼之下,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的时候,就已经从无数人口中听过的,无数次让我热血澎湃的传奇。
十多年前我市江湖上的头号大哥与第一美女!
如今,居然就这样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近得只要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
在一种如梦似幻的奇妙感觉中,我再也顾不上任何的礼貌和分寸,几乎是不可克制的睁大双眼,死死盯住了就在身边咫尺开外的两人。
更奇妙的是,几乎就在我目光看过去的同一瞬间,原本正在低头吃粉的李杰好像是有所感应一般,突然抬起头笔直朝我看了过来,眼神麻木空洞,半睁半闭,就像是还没有睡醒,并没有半点的攻击性。
但不知为何,我却感到了一阵无来由的忐忑和紧张,尽量自如地对着李杰挤出一丝微笑之后,像是一个被抓了现行的贼,在狂乱的心跳中,移开了目光。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片刻之后,当我和关斌已经坐下开吃的时候,李杰的轮椅从我们身边经过,停了下来。
关斌立马放下了筷子:
“李叔!”
李杰:
“斌斌,这么早,你叔叔最近怎么样?帮我带个好啊。”
说完之后,他也不待关斌回话,转眼对着我微微一笑,轻轻说出了一句让我诧异之极的话:
“我晓得你,九镇六帅老大,胡钦,钦哥。”
一时之间,我居然完全不知所措。
我不知道李杰为什么说这句话,我也不知道他的话到底是赞美还是讽刺,我更不知道,他究竟从哪里看出了我就是胡钦,又是从哪里听到了我的名字。
我就那样傻乎乎地盯着这个男人,而他也同样一动不动地端坐在轮椅上,默不作声地与我对视,眼神坦然,波澜不惊。
几秒之后,我放下手中的筷子,缓缓站起身来,稍稍低下脑袋,用一种尽可能尊敬的语气说道:
“你好,杰哥!”
当我话刚刚出口的那一霎,我看见李杰的双眼中,蓦地焕发出了一种复杂至极,却又夺人心魄的神采。整个人一扫外表的邋遢卑微,仿佛突然就有了一股渊渟岳峙,不可忽视的傲然姿态。
然后,对我微一点头,这才转身离去。
那天的早饭,我吃得百感交集,感慨万千。所谓成王败寇,最为残酷而真实的例子,大约莫过于此了。
我本以为今生今世和李杰之间,也就不过是这一面之缘而已。
直到之后某一天的某一次闲聊当中,我把这一次奇妙的偶遇告诉了小二爷,而小二爷却从这桩我看起来极为感性的小事中,看出了另一个不同的角度。
当时,他问我说:
“胡钦,你觉得李杰可怜?”
“谈不上可怜,出来混都要还,这也是他的报应吧。”
“不,我的意思是,你是不是觉得像他这么厉害的角色,现在已经是个完全没用的废人了,所以你同情他?”
“有一点。”
“呵呵,都这样想才好!”
“什么?”
一时之间,我并没有马上领会到小二爷话语背后的含义,直到他说出了下面的那一句:
“你不是刘德华,也没有长三条腿,好多人都还以为龙袍就是廖光惠呢。你觉得你有让一个混吃等死的废人一眼就认出来的本事吗?胡钦,真是废人就算了,怕就怕风雨山还在,山在虎还来!”
如今回头看来,我不得不佩服小二爷,也不得不由衷庆幸他是我的兄弟,而不是对手。
其实,他对李杰的看法,我也想过。
无论怎么讲,李杰确实完全没有必要知道我,更没有一眼就能认出我的理由,但他就是认出了,这只证明一点:对这片江湖,他是了解的,非常非常的了解。
我不是没有想到这一点,我只是认为,一个已经失去了双脚,被赶下王座多年,苟延残喘,年华已逝的废人,就算了解这片江湖,又能怎么样?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我并不在意。
但是,那一天,小二爷却再一次走在了我的前面。
在他的大力坚持和一手操作下,我们做了一些在当时看来并没有任何意义的事。
可正是这些事,才让我今时今日出现在了这条街道,这个院子的门前。
“钦哥,来了。”
在贾义的说话声中,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
道路尽头,残阳如血,一个女人推着轮椅,缓缓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