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买了不少的东西回家,家里每个人都有,虽都不怎么值钱,但人人心里是高兴的,不过沈思思最高兴的莫过于得到的这些干货海鲜。
其实在现代这些真的不是什么值钱的物什,就是一些海带了,紫菜了,干虾贝啦,最值钱的就是一点子海参和干鱿鱼……
除了海参之外,这些干货其实并不稀罕,但在这里就不一样了,这里交通不便,从海边收购了再走个两三个月的路赶出来出掉,这些就全成了精贵的东西。
沈思思是真的好久没有吃过海带,紫菜这些东西了,所以这几天的菜色都是这些。
猪骨炖海带汤,紫菜蛋花汤,虾米炖蛋,这些都是比较常见的,她在现代也常做,所以做的很溜,不过对于海参她是很珍惜的,没有敢瞎来,在空间看了几天的食谱,研究了个透,才开始动手弄海参吃。
她先将海参泡发,又泡了一些干鱿鱼,鱿鱼倒是好做,弄点子空间里的洋葱放辣,再加点香辛料一炒,那滋味就绝美了,这个倒也常见,只是这种海参,特别是纯野生的海参,她是真的怕弄糟踏了,所以很是用心……
其实海参用鲍鱼的汁水来烧是最好吃的,不过现在鲍鱼贵,又买不到好的,沈思思便只能作罢。况且这海参还可以跟别人解释说是成掌柜送的,若是他们富到要去买鲍鱼回来吃,在村子里头估计口水和红眼的光都能杀死人。沈思思虽然遗憾,但现在只能作罢。
以后倒是有机会的。
她便做了一个大葱烧海参。大葱是常见的,只要葱白的部分,切成段,然后是熬好的熟猪油,炖好的浓稠的鸡汤,切些姜丝,盐,酱油,料酒,白糖,以及一些淀粉。
接下来,沈思思便开始试着做了,先将海参切成大片,再将它们应凉水入锅,大火煮开,煮五分钟后,捞出沥干水分备用,小锅内加入猪油,烧至五六成热时加入葱白,小火慢慢炸至金黄色,再熄火。
捞出葱段备用,葱油就留在锅里。另起一锅,加入姜丝,盐,料酒,酱油和糖,大火烧开,加入海参,再加入葱段,再次烧开后转小火煨两三分钟。再转小火,少量多次加入水淀粉勾芡,转中火烧透收汁,再淋入葱油,关火。大葱烧海参便成了。
大宝在底下烧火,一会大火,一会小火,一会中火的倒也控制的挺好,他倒是习惯了沈思思的这种做法,也不嫌折腾,另一口大锅里头还炖了一只海参汤呢,是跟乌骨鸡一块炖的,里头还放了泡发的磨菇,这几种鲜味凑在一起,厨房里都是浓浓的一股子的香味。
何阿秀闻着味道道:“这个东西虽然看着有点不好,像虫子似的,没想到烧出来倒挺香……”
她一辈子农户,哪里见识过这种精贵的东西,所以也不知是什么,只知道很贵。
沈思思笑着道:“娘,等一会儿,你多吃点,也多吃些汤,这可是千金难买的好东西,这边是买不到的,这一次成掌柜对我们家可真是出了血了,这个也舍得送,虽然只短短的一斤,只怕是要百来两银子呢……”
何阿秀吃了一惊,道:“这,这可如何是好,下次我们家可如何回礼……”
“他得到的更多呢,这些送我们他也心甘情愿,不必回礼……”沈思思一面说着,一面道:“娘,吃饭吧。”
何阿秀一面端菜,一面低声道:“这么贵啊……”她托着盘子就更小心了,心里是纠结了又纠结。
钟根生便去安慰她道:“成掌柜得的好处更多呐,你就别想太多了,好不容易得些这个,你也多吃一些,虽看着不好看,但土妞说营养好。”
何阿秀叹道:“这倒是,若不是土妞,这东西哪里想来?!”
海参在现代也是个精贵的东西,一斤品相过得去的干海参,少说也要万把块,而且还是养植的,纯野生的就绝对是天价了,现代的野海参基本上是找不太到了。所以这里是没有什么养植的概念的,就是纯野生,这个东西只要有钱也是能买得到的,所以一百来两银子,跟现代比起来真的也并不算太贵了,只不过这种东西也只有富人家才能吃得起啊……
成掌柜这一次可真是舍得,出了大血本了。想着沈思思便笑了起来,他倒是挺会做生意的,人也精明。
桌子上端上了菜,爆香的鱿鱼片和丝,以及海参乌鸡蘑菇汤,以及大葱烧海参,其它的一些小菜。端了一桌子,但看到这些菜时,韩骥的眸光变得有些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