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
今天不下雨,阳光透过宿舍的窗户照在成笙身上,她感觉整个人都暖洋洋的。
若无其事地看了看手表,八点四十。
很好,比上次早了十分钟。进步啦。
或许是心情好的原因,连步伐都变得轻快起来。成笙边少女式地奔跑边哼歌:
“原来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
原来我们和爱情曾经离得那么近
那陪我对抗世界的决定
那陪我淋得雨…”
突然,她像是回忆起了什么,不在吭声。
大二她追他的时候,就天天绕在他身边给他唱歌呢。
她疲惫地揉了揉眉心,照了下咖啡屋外面的镜子,整了整仪容,调整好最佳状态。
成笙把小背包放在吧台上,对一旁的Ovili打招呼:“嗨!今天你也这么早?”
她们都是起床困难户,经常一起迟到嘞。
“听说今天咖啡屋的大老板要来,老板特地吩咐的。”Ovili耸了耸肩。
“咖啡屋的大老板…啊”成笙喃喃地说。
Ovili在成笙面前晃了晃手:“咋啦?压力大?没事啦,老板都说大老板人挺好的。”
大老板?是林执与吧。他不是去美国了吗……
Ovili没察觉她的异样,仍然兴奋地讲着:“听说大老板是个海归。家里还特有钱!她的父母亲貌似是某个上市公司的经理级别以上的人物…最最重要的是吧,他还长得特别干净…额,也不能这么来形容男人吧?…”Ovili开始自言自语起来。
成笙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苦笑:跟他在一起一年,她了解的还不如Ovili跟别人打听来的多。
她竟然还心存妄想。
都快两年了,洛成笙啊洛成笙,你竟然还不明白?
或许他当时只是心血来潮,或许他只是不耐烦你的频繁骚扰,不然怎么可能,连一句分手都没有,就让你的心被洪水猛兽给淹没?
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爱而不得。
这时Ovili突然拍了下手掌,兴奋地看着我说:“林执与也在a大,跟你同届的!你不会认识他吧?”
成笙垂下头,让长长的刘海遮住她的神情:“我们不在同一个系。”
心里却微微苦涩:我们在同一个系。我知道他爱看书,爱喝苦的咖啡,但特别爱吃甜巧克力…
“你不是金融系的吗?那个学姐说他是金融系的呀…好吧,可能我听错了呢…”Ovili嘀咕起来。
老板从拐角的旋转楼梯从容地走了过来,随手端起一杯咖啡,浅浅啜饮。
“今天会来一位大帅哥,你们要好好表现啊。”
“老板,我可以换班吗?”成笙轻轻地问。
至少现在,她还是不能面对他。
老板笑吟吟地看着她:“你有急事?”
“没…有。”成笙有些紧张地回答。
“那换什么班?好好做你的事去。”老板没好气地回答。
成笙无奈地叹了口气。
该来的,总是要来吧。
时间并不是良药,他是一位自称为良医的庸医。
他不能真正治愈伤口。
就像你的膝盖摔了一跤,医生给你开了药。好的很快,第一两天可能就结痂了。
再不久,痂掉了。可是会留下疤痕。
你自我欺骗,你觉得自己没有缺陷。
可是疤就在那里。
时间也是这样,他并不像非常多的小说里讲的会让人遗忘。即使遗忘,也一定会再想起。
有些伤口,快好了却会再崩裂;已经好了,却再也不是原来的样子。
你不能当他没有出现过。
洛成笙,你不能。
因为他一直在你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