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收到!警局会立刻调集周围警力增援你们,请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追击!OVER!”
然而当郑直放下对讲机时,前面绑匪驾驶的面包车突然开进了一条小路,警车刚要跟上去,斜侧里冲出一辆黑色雪弗兰SUV,横档在警车与绑匪之间。
刘易斯猛打方向盘,将刹车踩死,而没有任何准备的郑直则是嘭的一下,头撞到安全气囊的位置。顿时,绑匪抓住这个机会,瞬间提速将郑直他们甩开。
“该死!”郑直摸了摸已经撞破皮并且不时有血丝溢出的额头便立刻拉开车门,掏出配枪指着这辆黑色SUV。
这条小路平时根本不会有汽车开进开出,但是偏偏在自己追击绑匪的重要关头冒出来,郑直觉得不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紧接着,刘易斯也在第一时间靠着警车门,拿起刚才才使用过的M4A1指着对方,而郑直则是慢慢靠近这辆车,边走边对车里坐在驾驶座上的男子喊话到:“把手放到方向盘上!Tmd,给我放上去,慢点……给老子慢点放上去!”
郑直开始轻叩板机了,那个男子坐在车里,并且还有车玻璃能遮挡视线,郑直不可能将他所有的动作,收入眼底。不过好在这个男子最后还是听从了郑直的命令,将双手放在了方向盘上一动不动。
“刘易斯,上!”郑直低吼道。
靠在车门后的刘易斯当即冲上前去,暴力地将门打开后,把坐在驾驶座上的男子一把压住,带上了手铐。
直到驾驶座上的男子被刘易斯用手铐铐住之后,郑直才把手枪重新插回武装带中,跟着上去把这个明显是纽约街头混混装扮的家伙,摁在车头引擎盖上。
“嘿,警官!为什么要抓我,我是在正常行驶,我身上可没有毒品……”很显然,这个混混成员平时没少被抓,经验老道,还有心情为自己喊冤叫屈。
郑直搜完这个家伙的全身,发现没有枪、刀具这些危险物品后,松了一口气……自己成为警察的第一天便有绑架案,发生了枪战,甚至差一点自己就要去西方上帝的怀抱里。
这些惊险的片段使自己脑海中那根神经一直紧绷着,于是做出这样的反应也不足为奇。
郑直没和他多废话,对待这样的人,一个字,揍!瞟给刘易斯一个眼神,刘易斯立马心领神会,笑着和这个家伙合影后,拖着他走进小巷里,“友善”地询问情况。没几分钟,这个进去还高昂着头的家伙,出来时和变了一个人一样,郑直估计连他妈来了也认不出来。
“招了?”郑直挑眉问道。
“这不是手到擒来嘛!”刘易斯不以为意地回答道。
用暴力方式审讯嫌犯,在哪个国家都普遍存在,只是程度不同。而郑直他们在受训地时候,警校教官就和他们讲过如何正确的使用这种方式。
其中拍照留念更是重中之重,即便最后这个家伙去告刘易斯暴力执法,刘易斯都可以用这张照片作为呈堂证供,证明自己在和他接触的时候,对方毫发无损。同样,法院在警察局和街头混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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