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一早,我被斯加热情地叫声惊醒。抬起头看去,果不其然冯斯年那张走到哪里都能刷新存在感的俊脸就隔着一层玻璃,正对着我。
不知道为什么,他看起来似乎心事重重,并没有久别重逢后的喜悦。
走下床打开了门,冯斯年越过我径直走了进去。斯加欢快的“嗷呜”一声,扑进他怀里,不停的摇晃着它那灵活性极强的尾巴。
冯斯年说,伊一,要是有一天我被赶出家门,你会不会养我啊?
我很诚实的摇了摇头,我说,冯斯年,你作为一个大老爷们有手有脚,怎么好意思让我一个弱女子来养你?
冯斯年叹了口气,他说,伊一,你不知道,我和沈温朗的仇家那么多,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断手断脚。
我故作惊讶的张大了嘴巴,我说,冯斯年,要是有一天你被仇家追杀,可千万不要说你认识我。
冯斯年淡淡一笑,他说,伊一,你这副表情太夸张,不适合你。
我想了想,没有在说话。对于冯斯年,虽然组织上没有给过我关于他的具体资料,但有一种人生来就逃不过警察的眼睛,像猫在第一时间捕捉猎物的时候,总能轻而易举感受到猎物的恐惧。
为了报答我对斯加一个星期的养育之恩,冯斯年亲自下厨做了一道他的拿手好菜。很难想象,他这种衣食无忧的人,也会有自力更生的习惯。
出去散步的时候,冯斯年不经意间看到了我手臂上的淤青,皱着眉头问我,这怎么弄的?
我支支吾吾了半天正想编个谎话唬弄过去,冯斯年仿佛看穿了我的意图,冷笑一声。他说,伊一,别试图挑战我的耐心。
来不及仔细思索他画风突变的原因,见瞒不过去,我也只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描述了一遍。最终,我说,冯斯年,我真的不是故意把斯加饿了那么久,毕竟这件事是突然发生的。
冯斯年沉默了半天,他说,伊一,你是笨蛋吗?明知道沈温朗不会救你,为什么还要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对于你来说,活着除了沈温朗,就没有别的了是吗?
我说,冯斯年,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东西。我习惯了这十八年里,有沈温朗的生活,如果硬要让我忘记他,那倒不如杀了我。
冯斯年撇了撇嘴,说,得了,伊一,我也就是好奇问问,你至于为了那小子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吗?
我说,冯斯年,好奇心害死猫,早晚有一天你会因为好奇死在自己的手里。
冯斯年捂着心口,一副被我伤害至深的样子。他说,伊一,最毒妇人心,古人诚不欺我。
被他这话成功逗笑,我说,冯斯年,哪个女人能够嫁给你,一定是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冯斯年摆了摆手,完全没有把我看似奉承的话放在心上。他说,伊一,你今年刚刚年满十八岁,请不要用一个老女人的口气来欺骗我这个纯洁的心灵。
我看着他,说,冯斯年,你这一棵大白菜不知道被多少母猪拱过,好意思说自己纯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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