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后,伊莎贝尔又让威廉·帕尔、鲍德温和法斯特等人去里士满公爵的军械库,挑选一些满意的武器、甲胄。不管怎么样,她要为这次的长途奔袭做好一切准备。这个时候,拉提默男爵三世的长子约翰·内维尔也从里士满郡赶到了这里。
这时,威廉已穿好一件用粗棉布制作的战斗紧身上衣,又在为自己穿上一套崭新的四分之三甲。站在他对面的同样身穿四分之三甲的少年约翰,看着他小声说了句,“威廉,假如我今天不来公爵的城堡,你们是不是想抛下我自己去苏格兰?”
威廉用皮带扣好胸甲及背甲后,又拿起护颈甲时抬头瞅了眼对方,“约翰,这次的任务没有巡视郡界那么简单。”
约翰左手撑着系在左侧腰间的护手刺剑,右手叉在腰上注视着他,“我想没有什么不同吧。嗯,一个是盗贼,一个是高地人。”
“你说得很对。只是,盗贼不是经过训练的军队,同时也不会使用长矛、长戟、弓箭和火炮来杀掉你。并且,这也不是在治安状况很好的里士满郡。”威廉说完时,看了眼还是个孩子的约翰。
“呃,呃,就算你说的这些都是事实,我也不怕。”约翰听到他说苏格兰人有火炮时,显得有些胆怯。不过,身为贵族长子的他还是强撑着贵族继承人的颜面。
两人还在闲聊时,站在另一侧摆放着甲胄的木架前的伊莎贝尔正在考虑自己应该穿上哪一款甲胄。左边的一套是专供准枪骑兵使用的四分之三甲,右边的一套是专供步兵使用的Almain rivet半身甲。从现在的身分和地位来看,她应该穿上四分之三甲。但是,从她所喜好的骑士技艺来看,她又应该选择与自己的性别特点、技艺相匹配的甲胄。
伊莎贝尔拿起步兵甲头盔仔细打量时,思忖着,“他们的铆钉?奇怪的名字,奇怪的步兵甲。嗯,看上去的确有多的铆钉。”
不管是防护能力还是其价格,这款步兵半身甲都不能与准枪骑兵的四分之三甲混为一谈。但是,正因为此款半身甲售价低廉,实用性强才使得亨利八世大量购进此甲来装备他的此时正在远征法国的军队。国王尚且如此,更何况是他的贵族们了。例如,诺森伯兰伯爵就用这种半身甲装备了他的500人的军队(大部分是弓箭手)。
伊莎贝尔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手持轻骑枪的准枪骑兵,而是把自己定位在一种弓箭手+剑客+刺客的位置上。既然作为一名女性弓箭手进入战场,那就应该穿上步兵半身甲。尽管这款步兵半身甲没有前手臂、手肘、手部和面部护甲,但是它在灵巧、轻便以及快速施展弓术方面要比准枪骑兵的四分之三甲强上很多。
还有一点,就算此款步兵半身甲在战斗中被损毁也不值得可惜。要知道,目前欧洲盔甲市场上最好的步兵半身甲售价也仅为7先令6便士,它的价格与一套骑兵的四分之三甲的价格相差了有6倍之多。
想到哪儿便做到哪儿。身穿一件用帆布制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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