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会,他们都没死,至少都比我活得好。我九岁那年,他们离婚了。没过多久我妈去了梅洲,去寻找她的新生活了。两年以后,我爸再婚了。在我十六岁生日的前一天,他和那个女人丢下我,带着他们的孩子回了东华。
虽然不定期,他们会寄钱给我。但从十六岁到现在,这五年里,一直是我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里,孤单寂寞的生活。
·
回到家,我就直接把自己,扔到了床上。
楼上依旧很安静。
我们这儿是老楼,隔音差,楼上有什么动静,下面听得清清楚楚。
楼上的房子是对外出租的。半个月前,来了个洋毛子,三四十岁的样子。瘦高个,目测一米八往上了。听口音,像是麦国人(麦瑞科联邦,位于梅洲大陆中部)。那货很闹腾,也不知道在屋子里干啥,整天砸得楼板叮咚乱响,实在是吵得我没法好好睡觉。起先我上去找过他两次,让他安静一点。可那家伙相当的粗鄙傲慢,不但没有收敛,反而闹得更凶了,应该是故意的。
第三次我只好用拳头跟他说话了。
我说我是练过的,这话可不是乱吹的。
我结结实实地痛揍了他一顿,那货立马就怂了。起先是求饶,我停手后,他居然蹲在墙角大哭了起来。那哭得,那叫一个情真意切,痛彻心扉,涕泪横流,欲罢不能……
那一幕,现在想来,依然叫人一阵阵恶寒。
蹲在墙角的那家伙,与先前相比完全判若两人。也不知道他之前的,那股子傲慢劲儿,是哪儿来的,也许是从哪个垃圾堆里捡来的吧。
从那以后,楼上就安静了。这都快一个星期了,也不知道那家伙还在不在上面。
管他呢,只要别吵到我睡觉就行。
躺在床上,我很快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很是踏实香甜,第二天我是被一阵,持续而有节奏的敲门声叫醒的。
“谁?”我大声问道。
“张先生,能开下门吗,我是你楼上的邻居。”一个声音说道,好像是个女人。
“换人啦?”我很不情愿的从床上爬起来,光着身子,只穿了一条大裤衩,迷迷糊糊地开了门。
站在门外的,确实是个女人。
三十左右岁的年纪,穿一条米黄色过膝连衣裙。齐肩黑发卷曲着,皮肤略黑,看不出是哪国人,像是混血的。
“什么事?”我问。
“我的水龙头坏了,杜德思先生说,您可以帮我。”女人小心翼翼地说。
“这老头,又给我找事儿。”我心里想着。
女人所说的杜德思先生,本名叫作杜秋礼,和我一样是东华人。在这里,相熟的东华人都叫他“礼叔”。他可是俺们这片儿的“一霸”,不过他目前能称王称霸的范围有限,仅限于周边的七幢老楼。对于这“老头”我是心存感激的,这几年他一直对我很照顾。也是他给了我这份工作,我开的那辆车,就是他名下的。
“你很着急吗?”
“啊……”女人看着我,有些茫然。
“你需要我现在就去帮你修吗?”我又问。
“噢不,我可以等一会儿的。”她看着我,意识到我似乎还没有起床。
“半小时以后,行吗?”
“噢,好的,谢谢。”
我关上了门,返身向卧室走去。
“好像还挺漂亮!不过年纪大了一点。”我一边走,一边想着。“身材不错,丰满!熟透了的女人,干起来一定很爽。该死,我这是怎么啦,怎么看见个女人就想干!禽兽啊,一定是觉还没有睡够,继续……”
我去楼上给那个女人换水龙头,已经是一个半小时以后的事了。
换水龙头的过程并不复杂,我也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了,没多长时间就完成了。可没想到,就在我打开水阀,重新通水的时候,却出了岔子。
这屋里的水管过于老旧了,再次通水的时候,没能承受住压力,直接爆裂了。水管中的水突然一下猛烈的喷射出来,飞溅得满屋子都是。更糟糕的是,当时那女人就站在旁边,所以全身都让水给淋透了。
“啊!”女人惊叫了一声。
我听到了水喷射出来的声音,又急忙返身回去关闭了水阀。
当我回到厨房,看到被淋得像“落汤鸡”一样的女人时,气氛尴尬了。
女人薄薄的连衣裙紧贴在身上,这会儿都已经变得透明了。里面粉色的内衣,都能看得清清楚楚了。
女人看着我,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呃……”这会儿,我的感觉也不太妙。
“那个,这种情况,我就没有办法了。”我急忙说道:“得重新更换水管,至少要锯掉一截子。我手上可没有工具,你还是找杜德思先生,让他找人来修吧。”
“我先走了,你收拾一下吧。实在是不好意思,没帮上忙,还把事情搞砸了。”我偏过头,眼睛看向别的地方。
“这不怪你,谁也没想到会这样。不管怎么说,还是谢谢了。”女人很礼貌地说。
我冲着她点了点头,然后快步走出了房间。
我把扳手放回家,然后就出门了。在街边随便吃了点东西,便搭乘公交去了南城51街的·阳光与夜·酒吧。
这酒吧是东华人开的,卖酒,也卖餐点,全天营业。这里的生意一直都不错,因为现在夜里工作,白天出来泡吧的人,也不在少数。
“嘿,明戈。”
刚一进门,就有人冲我叫道。
明戈斯是我的E语(伊金利语)化名。
“嘿,你们早来了。”
我一边说着,一边快步走到墙边的一组座椅旁,那里已经坐了两个人。
“他早来了,我也刚到。”
说话的人叫贾斯汀,雪瑟人(雪瑟国,位于中洲北部,号称冰雪之国,民风彪悍)。
贾斯汀·萨柯,这应该也不是他的真名。这哥们儿是北城·公主之吻·酒吧的调酒师。真不知道他上班在酒吧,下班了还继续泡吧,怎么就不会腻呢?
调酒师并不是他的唯一职业,他还有第二和第三种职业,分别是骗子和小偷。这货二十四五岁的年纪,身高177,体重约67KG,身型削瘦,一头深金色长发,潇洒飘逸。那张白净的小脸,帅得一塌糊涂。我一向以帅自诩,遇到他之后,着实郁闷了好久。
人比人,气死人啊。
所以,这货不当骗子,都可惜了这块料了。
大多数女人都难以抵挡如此“色·诱”。
说到小偷,这家伙的手速,当个近景魔术师都绰绰有余。可人家觉得普通的魔术师太无趣,只有把别人口袋里的钱变到自己口袋里,才更具有挑战性。
“人家现在包里都不装钱了,全是卡,你偷来有个鸟用?”我曾经这样问过。
“钱多钱少不重要,要的是这份快感。”他风轻云淡地回答。
好吧,你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