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三叔的家,每一年的年夜饭苏媚都是在这里吃的。
破落的茅屋里充满了那种柴火燃烧的味道,小花是三叔的孙女,而三叔一家人包括他自己,还有儿子跟儿媳妇,是一个很憨实的男人跟一个很朴实的农村妇女,加上小花一共四口人。
堂屋里,饭桌上早已经摆放好了饭菜。
一只鸡,还有一碗红烧肉,是仅有的荤菜,其他的都是菜根跟苦菜之类的大山蔬菜。
三叔的儿子叫张建国,跟铁柱大牛这样的名字比起来算是很洋气的,而他长得很魁梧壮实,看的出来他身上还有着浓郁的那种农村人的憨实跟拘谨,见到了苏媚和白俊逸,他紧张的说不出话来,只是一个劲地说着“你好你好”之类的话语,但是简单的言语里也能够看的出来他对苏媚无与伦比的尊敬。
张建国的媳妇是一个农村妇女,在这样的地方更多的是操劳和耕作,所以完全谈不上保养什么的,三十多岁的女人看起来足足有五十多岁,一双手也粗糙不堪,能看的出来,她是一个很持家很能干活的女人。
对于农村来说,这样的女人自然是最好的媳妇。
饭桌上,年纪还小的小花两眼放光地看着饭桌上摆放着的红烧肉,不断地咽着唾沫。
趁着大人不注意,她伸出手去抓一块红烧肉。
但是小手却被三叔拍开了。
“要给小姐先吃。”三叔严肃地说。
小花委屈地坐在小板凳上。
苏媚闻言对三叔说:“三叔,小花还是个孩子,再说了,这么些年你对我还这么客气做什么。”说着,她把红烧肉移到了小花的面前,夹了一块放在小花的碗里,说:“小花,吃吧。”
“谢谢姐姐。”小花灿烂地笑着说。
坐在苏媚的身边,白俊逸不用问也知道这饭桌上的一只鸡和一晚红烧肉恐怕是因为过年的缘故才有的,平日里,或许只能吃一些苦菜。
他拿出烟,递给张建国和三叔,说:“今天打扰了,让你们特意这么麻烦。”
张建国站起来双手接过了白俊逸递来的烟,小心翼翼地夹在耳朵上舍不得抽,憨笑着说:“不麻烦不麻烦,苏小姐对我们的大恩大德这一点饭菜算什么。只是没有什么好东西招待的。”
白俊逸拿着打火机要给三叔点烟,三叔却立刻站了起来,连连说不敢,白俊逸强说了几句这才把烟点上,而张建国见到白俊逸拿着打火机凑向自己,赶紧自己划了火柴把耳朵上的烟拿下来点起来,他可不敢让苏小姐的朋友给自己点烟。
舒舒服服地抽了一口,三叔感慨地说:“还是这个烟好抽。”
“我到是挺稀罕那个水烟的。”白俊逸迎着话题说。
“那个水烟又不是什么好东西,自己家种的烟丝,呛的很。”三叔摆手说。
“那味道才纯。”白俊逸笑着说。
话题被拉扯开,说说笑笑的自然也就有了共同的话题,而三叔也拿出了自家农村酿的酒来。
其实说实话,用很粗糙的粮食酿的酒味道并不是很好,而且劲大的吓人,才下去一斤白俊逸就已经感觉头重脚轻起来,只是这是真正的纯粮食酿造,绝对没有参水,所以完全不用担心喝多了头疼的问题,而苏媚今天的兴致很好,破天荒的也跟着白俊逸多喝了两杯,下去二三两的量,一张脸上飞起了两抹红晕,在这茅屋里昏暗的小灯泡下有一种让人不敢直视的魅力。
张建国不敢多看,一直都低头喝酒,和村子里所有人想的一样,张建国觉得苏小姐是天上的神仙,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心善这么好看呢?对神仙自然要恭恭敬敬的。
一顿年夜饭吃下来,白俊逸喝下去了足足两斤多,而无论贫富老少,所有男人的感情都是酒桌上喝起来的,所以年夜饭结束的时候白俊逸和张建国跟三叔的关系已经称兄道弟了。
张建国跟三叔是觉得苏小姐的朋友也是好人,而且喝酒爽快,酒量也非常好,值得交朋友。
白俊逸是觉得……这酒真他妈的烈啊!
吃过饭,三叔问苏媚:“苏小姐,你要去那边看看不?”
苏媚点点头站起来说:“要去的,明天我就回去了。”
三叔点点头,转头拿起了手电筒说:“那我带你去吧,晚上山路不好走。”
“爹,让我去吧。”张建国忽然说。
“三叔,让建国带我走吧,你走路不方便。”苏媚说。
三叔叹了一口气,说:“那好,去吧,早点回来。”
苏媚对喝的脸色微红的白俊逸轻声说:“跟我一起去吧,这么多年来都是我一个人在那,这一次你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