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云南,是和人贩子打过交道的,也深入了解过这些组织,他们绝对是为了钱,什么都做的出来的。器官买卖,算是不那么残忍的,因为人是在打麻药的情况下被取器官的,取完也就死了,全程无痛苦。很多被人贩子卖到国外,卖给一些变态组织,当鸭、当鸡是轻的,把你改造成各种奇形怪状的模样,供人取乐才是最痛苦的。
宋侨明跟我讲那些人贩子的时候,就跟我讲过葫娃的事儿。就是把买来的小孩儿塞到一个葫里,只留下头,瓶底留孔插管排泄,小孩儿生活在壶里,变成一个不倒翁,训练他们唱歌,愉悦一些有特殊需求的变态,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而刚才那个流浪汉,被卖到国外干这些事的几率不大,人外国的变态又不是不看脸,但有九成的几率,是被拿去挖器官。
我想到此处,就要追上去,却被唐琳琳一把拉住:“你傻呀!咱们才几个人啊,你要去跟那些人贩子对着干?你以为那些是普通的人贩子啊?人贩子也是分等级的好不好!那一看就是高级人贩子,没准儿还有枪,咱们搞不定的!”
我道:“那怎么办!”
唐琳琳道:“装作没看到!”
话音刚落,醉醺醺的孙邈突然平地一声吼,指着唐琳琳道:“放屁!你这个胆小怕事的女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辈当仁不让,呀呀呀呀,看小爷我替天行道。”说完,就朝着黑暗的转角处大喊一声站住,整个人冲了出去。别看他喝醉了,那速度却是不慢,快的跟兔子似的。
唐琳琳气的跳脚,骂道:“天天,我以为我这辈子遇到的最蠢的男人是你,我错了,原来还有比你更蠢的!这小子压根儿没长脑子吧!”
我道:“他不是没长脑子,他比我们勇敢。”
唐琳琳气急败坏道:“他不是勇敢,这就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少爷,我看他根本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事实上,我觉得唐琳琳说对了,姓孙的小子,给我的感觉就是出身不简单,后台硬,所以无所顾忌惯了,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害怕。
但现在说这个还有什么用,人都已经冲出去了。
唐琳琳虽然气急败坏的在骂,但我俩还是立刻跟了上去。
刚一过去,就看到黑漆漆的路口处,停着一辆车,而且还是一辆‘别摸我’,车窗是不透视的那种,所以我们根本看不清里面的状况,但周围唯一的车只有这一辆,而且它正打算离开。
孙邈跑的快,显然看到的比我们多,他一下子扒拉住车的后视镜,踢打着车门,吼道:“给我把人放下,信不信小爷我打一个电话,把你们通通都灭了。”
我心说都这时候了,你他妈的还吹什么牛啊,就算你真有后台,现在是在深圳,又不是在天津,你打一个电话,人家就是立刻坐飞机赶过来,也得四五个小时啊。
那车里的人贩子显然没料到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他们也够狠的,见此根本不停车,油门一踩,竟然直接就要开走。
姓孙的喝的有些高,又天不怕地不怕的一腔热血,明明车子都轰隆隆响了,他也不撒手,再这么下去,下一刻没准儿就被绞到车轮底下了。
我大惊,立刻扑了过去,一下子将孙邈给撞开了。
几乎就在我撞开他的同一瞬间,那车子便急速的行驶出去,过快的速度,使得原本声音很低的车,在黑暗中,发出了一阵清晰的嗡鸣声。
我和孙邈在地上打了个滚儿,险险的避开了被车扎死的命运。孙邈这么一摔,也清醒了一下,躺在马路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儿。唐琳琳气的抬起穿高跟鞋的脚,打算往他肚子上来一脚,被我给阻止了:“回去之后换平底鞋踢,高跟鞋要人命的。”
唐琳琳气的哼了一声,看了看远去的车辆,道:“我就没见过他这么不长脑子的。”
姓孙的坐了起来,不服气道:“可是,他们在绑架!遇到这种事,我们难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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