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会有冲动和任性的时候,如果凡事只会刻意忍让,就不是我认识的陆晓岚了。”
因为杨浩的这句话,陆晓岚持续一个下午的坏心情都缓和了不少。她的胃部不合时宜地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惹来身旁男人的放声大笑。
“走吧,你的胃也开始抗议了。”
超市距离公寓不过十五分钟的路程,陆晓岚穿着高跟鞋,走路不太稳,好几次差点摔倒。杨浩见状,提议说,“把鞋子脱掉吧。”
“光着脚丫走路不太好。”陆晓岚低着头,苦恼地打量这双限量版的高跟鞋,开始后悔今天面试的时候脑子一热选择它们。下午从秦海的公司走路回家,脚趾和脚跟已经磨出了血泡,估计血迹都已经凝固了。
杨浩四处张望,发现路边有一张供游人休息的椅子,连忙扯住陆晓岚坐在椅子上。他脱下了自己脚上的人字拖,很有义气地朝她说道,“你穿我的。”
“那你呢?该不会穿我的高跟鞋吧?”陆晓岚怔了一怔,表情有些惊讶。
“说起来,我还没试过不穿鞋子上街,现在可以试试看了,反正在海滩没人会在意。”说着,杨浩弯身拾起陆晓岚的高跟鞋,往一旁的垃圾桶走去。“穿不合适的鞋子,走路会很痛苦。”
穿不合适的鞋子,走路会很痛苦。
这句不经意的说话,让陆晓岚整个人都懵了。就像她和秦海,多年磨合下来,走过的路很多,因为不适合磨出的血泡更多。回想最初,每一寸走过的路,每一段共同经历的日子,都是血泪交错的。
杨浩今天穿着背心和沙滩裤,看起来有一点儿的痞子气。他回头看到身后的女人正在发呆,忍不住催促说,“再不走,超市就要关门了。”
陆晓岚扭过头,看着那双精致的高跟鞋安静地躺在垃圾桶里,满腔郁结,却又丧失了重新拾回来的勇气。她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瞬间清醒了不少,回应说,“嗯,脱掉不合适的鞋子,现在感觉舒服多了。”
街灯下,一前一后的身影继续往前走。虽然杨浩走在前面,可是每走几步,就会下意识地回头看看陆晓岚是否还跟着。这个小动作,让她感到窝心而温暖。
如果是秦海,必定健步如飞。记得有一次两人逛街,陆晓岚停下来欣赏路边的流浪歌手弹唱,不到三分钟已经看不到对方的身影。更糟糕的是,她的手机没电了。在苦苦寻觅半小时以后,她才终于在下车的地方找到脸黑的男人。
第一次陪杨浩逛超市,陆晓岚明显感受到对方的居家男人性格。他可以站在货架前仔细对比同类型的产品和性能,才做最后的选择。
“杨浩…好了没?选个电磁炉也要花半小时吗?”陆晓岚是个没有耐性的女人,一直陪着杨浩购物很无趣,恨不得扯他离开。
可越是催促,杨浩就会看得越仔细,不紧不慢地说,“我们是来度假的,又不是赶飞机,急什么。”
眼看对方认真严肃的样子,陆晓岚只好立刻闭嘴,推着购物车跟在他的身后,随手把对方选好的货物放到手推车里。
足足逛了一个半小时,杨浩才心满意足地接过陆晓岚手中的购物车,往收款台的方向走去。
离开超市的时候,杨浩提着大包小包,身旁的女人却悠闲地啃着三文治,不好意思地问道,“真的不用我帮你提吗?”
“没事,这种粗重活儿让我来,你吃东西的时候记得看路就行。”杨浩手上的东西很多,十足家庭主男的模样,却始终没有抱怨半句。
陆晓岚啃着三文治,自言自语地说,“平时家里需要采购大米和油之类的,都是我一个人提回去,秦海不会陪我去超市,更不会管这些芝麻小事。”
话刚说出口,她的心情突然变得低落起来。是呀,秦海有什么好,只顾着工作,家里大小事务都是她一手包办。是谁说家庭主妇是一份轻松的活儿?大到投资理财,小到柴米油盐,她都小心谨慎地操办,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从不间断。
有些时候陆晓岚做的菜不好吃,还会遭到秦海和秦康的嫌弃。看来她不过是天生的保姆,把青春都花在这个家里,却不能抱怨、不许休息、不得马虎。
“在加州的时候刚好相反,我的前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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