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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终于听到了万清芳的话,从失神状态恢复过来。
看到她失望的眼神,他感觉好像看到了自己的父母,自己的父母也老的不成样子了,如果真有这样的好东西,给自己的父母恢复青春也是好的。
而这东西也可以说是前途无量的,研究一下,没准也能成为周围三镇的一种特色产业。
“走吧,不要围在这里了,还是感觉进去吃饭了,你们要看了我处理这些野猪,没准一会儿就没有胃口吃了。”王麻子在赶人了。
孙渺然他们可没有一个省心的,看着她们是在帮忙,看纯粹是帮倒忙,所以王麻子忍无可忍,只得赶人:“锅里有我煮好的猪蹄,你们先吃一点。”
这会儿金三肚子早已经饿扁了,闻言听到居然有意境炖了好久的野猪蹄子啃,口水都要流下来了,顿时大叫,“来巧了,来巧了!”
可不是来巧了么,野猪肉好找,这下面的各个县里总能发现野猪。
可野猪蹄子这东西还真不多见……
说来有趣,既然能找到野猪,更是有不少野猪被打死的,为什么野猪蹄子比较少见?
难道野猪都不长蹄子吗?
野猪当然长蹄子,可既然老百姓都知道野猪蹄子是好东西,谁不是自己留着。
自己吃或者自己用不行吗?
实在不济,留着也可以留在关键时刻托人办事啥的,干嘛要平白无故的便宜了别人?
而金家虽说野猪不少,但现在杀的数量很少,大部分被金虎金鳞这两个小子弄走了。
他们还准备弄出来一队猪骑士,不过没有成功,毕竟野猪难训。
虽然他们没有成功,但那些野猪他们也没有舍得杀,而是作为种子,用在了养猪事业上。
现在有不少村子使用的猪种,就是从山中的野猪身上得来的。
“巧什么啊,就是两个野猪蹄子而已,就是谁吃不上也不能让你金大当家吃不上。”
王麻子呵呵笑着,望了左青龙一眼,道:“知道不?前一阵子周围三镇政府的领导,可是给大当家送来了不少的好东西,乖乖!他们可是下了大本钱了,穿山甲、野羊、驯鹿,听说还有几只藏羚羊呢!”
“真的?”金三的眼睛顿时瞪出来了,藏羚羊也能弄来?
金虎道:“那是什么藏羚羊?就是几头黄羊,当时我还高兴了一会儿,没想到一看就是些普通黄羊。”
金三也有点失望的道:“我说呢,藏羚羊他们要是能弄来,还真是有心呢!”
金三当然知道周围三镇的镇政府,为什么给他送礼,他可是本土的最大地头蛇,不给他这个土地进贡,在这里可是混不下去。
要是昨天之前,金三还真的要好好想想,他会尽量的低调做人,也可以说的夹着尾巴做人。
但他现在成就了元神,一般人是没法威胁到他了,所以对一些人,他也没必要客气了。
除非是他遭受到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袭击,要不然,任何危险,他都能感知到。
要是这样他还要夹着尾巴做人,那他可就真傻了。
金三啃着猪蹄,看着王麻子在处理熊掌。
熊掌啊,上八珍之一,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最肥腴的右前掌,可即便是两只后掌,那也是罕见的好东西。
有熊掌,金虎他们几个吃货也在努力的咽了口口水。
熊掌是好吃,经典的美味之一,可一只没有经过处理的熊掌,从处理好到能吃,最少也需要二十多个小时的时间,极其费工夫和时间。
而且一个处理不好,做出来的东西就会让人难以下咽,端的糟蹋了好东西。
但王麻子祖辈就有处理山珍的经验,就算王麻子也年轻时也处理过几次熊掌,所以金三也不怕他毁了这熊掌。
王麻子猪头肉远近闻名,是因为他们做的最多的就是猪头肉,要是熊掌多了,没准他们做熊掌更出名。
据说早在王麻子的太爷爷的时候,王家便开始做猪头肉,那一锅卤水上百年了,卤出来的猪头肉香的能让人将舌头都吞到肚子里去。
自打金家大锅全羊出名之后,王二麻子便十分有先见之明的,打算自己也开个大锅全羊,可最后也没有竞争过金家。
最后,他干脆也被金家收编了。
不过就算这样,他家的猪头肉他也没有放下,而有了金家提供的优质猪肉,反而让他的猪头肉更加出名,现在很多外地游客,都会慕名来他这小院吃顿猪头肉。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