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尽管如此,仍旧有非常多的人请求私人佣兵团,为了方便这些人的需求,也为了方便自己接受任务,私人佣兵团都会在帝国北部边境的一个小地方设立驻派所,久而久之这个小地方便闻名全国。
金币镇,就是这个小镇的名字,也是布林克离开克鲁姆斯后的目的地。
“说了这么多,一堆废话。”
布林克用大拇指抹了一下嘴角的血,指着昏迷过去的洛龙和埃里克二人,毫无惧意:“就他们俩,你一只手指能按死一群。”
“我自己。”
布林克指着自己:“你一只手就能捏死我。”
“我们跟你比起来就是一群垃圾,现在你把我们三个脱个精光扔在这,然后告诉我在我身上动了手脚,还以一副为我们考虑的样子杀了罗德里格斯,最后告诉我这一切都是为了让我去他吗的当一个雇佣兵!你究竟想干什么?我能为你做什么?难不成你只是为了开心?”
“把你们脱光,是因为给你们身上做了个仪式,衣服烧没了而已。”
艾雷恩摊了摊手,尽管全身笼罩在黑斗篷里,他的这个动作看起来却有些无奈的感觉:“你当我喜欢看裸男么?我进来之后就一直盖着眼睛好不好。”
“仪式?”
布林克一皱眉头,心想这什么家伙怎么没完没了了?不知道这次又是什么玩意。
“你不用担心,这个仪式只是在你们身上留下点记号罢了,没有任何影响。
”艾雷恩当然知道布林克在想什么,主动为他解释道:“这个记号也不是用来追踪你的,只是某个地方的通行证而已,方便你去那里为我办一件事。”
“你实力确实很弱,但是也不要完全轻视自己,至少我要你办的这件事只有你能做到。”
“这件事很重要,不可能一下子做完,所以你要一步一步来。”
“这第一步,就是去找一个人,取一样东西。”
找人?取东西?
布林克心里稍稍松了一口气,只要知道了他想让自己做什么就是好事,毕竟一切事物存在的根本就是因为他有价值,如果连自己对他来说有什么价值都不知道,这才是真的危险。
“你要找的人叫巴恩斯,是一个私人佣兵团的团长,平时就住在金币镇里。”
艾雷恩拿出一张微微发光的魔法布,上面画着一柄样式极为普通的长剑:“这把剑在他手上,你只要拿到它就算完成第一步了。”
说罢,艾雷恩把魔法布递给布林克,布满伤痕的手在布林克接过魔法布之后立刻收回袖子里。
“这是……”
布林克刚一看到这把剑的时候还没认出来,但是仔细一看之后顿时脸色一变,睁大眼睛对艾雷恩问道:“这不会是辛迪亚女皇的佩剑吧?!”
长剑与军队普通佩剑几乎别无二致,唯一的区别就是在剑身正中刻着一行字,这几个字写的歪歪扭扭,很显然刻上去的时候很困难,想来刻字的人只是一个普通人罢了。
“辛迪亚,愿你的红发永不褪色—爱你的爸爸”
样子普通的神兵利器不少,但是带着这句话的可是天下间独一无二的!
拥有辛迪亚女王佩剑的雇佣兵,这绝壁不好惹啊!
“我把你的魂痕给扩大了一点,以后你和那头白狼的配合会更好一些,还有些别的好处你自己慢慢摸索吧。”
“这件事我已经提前跟你的女朋友说过了,她现在已经去米尔斯镇等你了。”
“现在该做的我都做完了,你到底当不当雇佣兵我不管,但是你必须在三年之内拿到这把剑。”
把一个小布袋交给布林克,艾雷恩的身影突然变淡,消失在布林克面前,最后只留下一句话。
“否则的话下场你自己清楚。”
打开布袋,布林克找到了自己的空间魔具,还发现了五个魂珠,魂珠里的灵魂不是别人,正是埃里克,艾欧斯,洛龙,裘娜和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