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对于刘行而言一点也陌生,其实对于当即这个时代的人也都不陌生。只不过在封建社会里,没有人会去重视、或者可以说没有多少人真有资格去重视。
为什么这样说呢?
很简单,许多能写出传世之作的人,活着的时候想把他们的作品真的印刷成传世之作只有两种渠道。第一种是官印,由朝廷和官府出钱、出力、出人手,将一些人的作品整理、收编后印刷出来。
譬如四书五经、六艺六书。譬如春秋三传。那些都是历代官方出钱去印出来某位先哲或者很多位先哲一起完成的作品。
这种官方印名儒的书,原作者生前有的会得到尊崇,却也未必得到实惠。但更多的是在他们死了之后。其作品才被印刷出来、用作朝廷捆绑万民思想工具的。
在这官方印书之外,还有一种就是史学家们往往生活并不富裕的一个原因了。像是司马迁刚开始写《史记》的时候、像是班固写《汉书》,全都是自己出钱、自己写,写完以后自己去变成书传播出去。
当然,在司马迁和班固的那个时代里,印书一说还不存在。因为那都是竹简为书的时代。只有刻、没有印刷那一说……
官印书籍不给著作人分钱,只拿去当奴役人民、捆绑万民思想的工具用。刘行认为这很不厚道。用了人家的东西,就该给人家钱嘛!
私人著书很不靠谱。许多野史、杂史上记载的东西根本不可信,甚至许多是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那些书籍流传下去,只会遗害万年。
但是这些事都只是刘行对文人的一种感同身受的鸣不平而已,刘行颁行《著轮章》的本意是想要通过一部章法来规定以后凡是写出好文章、好诗词的人,都能得到官方定下基本额度报酬用以养家糊口甚至富起来。
可是初衷上,刘行的定义是:你们这群臭儒生不是说我花钱买咨议是假参政吗?你们骂街的原因不就是我咨议事上规定不让师徒同地为咨议,使你们无法得到利益了吗?
好哇,小爷就给你们利益。能写出好东西,小爷出钱给你们著书立传。但是前提是你们都得给小爷闭嘴、开口也只能说对小爷有利的话……
可是儒生群体中,很多人都是那种“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人,刘行也想到了他们。
对于那些所谓宁折不弯的家伙,刘行也不会手软。
《著论章》中明确给出了规定:凡妄议论朝政者抓、凡诽谄朝官者杀、凡妖言惑众者杀完以后他们直系的亲属三代不得入学、参军,还要不允许分田地给他们。
将“收买”进行到底的同时,刘行也正式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一般地用章法明确定义下来,以后言论由官府做主、儒生再敢乱叫就是违法。
只要你敢乱说话,有事没事再去站到城门口大骂朝廷,那等待你的只有一个结果: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叫唤得最欢的结果会更惨、三代都别想再读书,连吃饭都会成问题,唯一只剩下去当奴做仆的生存希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