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是秋高气爽的季节。
大约五十多岁的站长笑呵呵地推着一辆破自行车,脸上一朵盛放的黑黝黝菊花脸对秦风说:“那么大闺女,你有地方去吗?有没有人来接你?如果有的话得赶紧了,这里一大片的荒山得走老半天呢。如果没,那先跟我们回去村里再作打算吧?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你一个大姑娘在这儿不安全。”
秦风对这位好心的大叔颇有好感,说:“没事的,大叔,我有地方去,你们走吧!谢谢了。”
“那好!我跟你说,往北边走大概两个小时就能见到一个小村,那里是最近的。如果你等的人没来,记得从那边走,知道吗?其他地方很多断崖山坑,你又不熟悉,危险!晓得不?!”站长不放心地叮嘱她。
“哎!晓得哩!谢谢大叔!”秦风清脆应道。
站长与那位工作人员见状,便骑着自行车咔噔咔噔地走了。
秦风提了提背包,自言自语地说:“出门遇贵人了,世上还是好人多!”
“喵~!”忽然从背包里传出一声猫叫。
“好了好了,出来吧!这里没人了!”秦风拉开链子,放出了躲在里边的毛球。
毛球一直缩在背包里,在经过安检时,它自己聪明地设了结界,没让人发现。
它跳下地,蹦了两下,然后冲着秦风喵喵叫。
“唔,就按照大叔说的,往北边走吧!如果赶得上时间,就找户农家住下。听说很多驴友都是这么做的,咱们也试试。”出了西子城,心中的烦恼便抛诸脑后,只对目前遇到的境况感兴趣。
在开始西斜的日光照耀下,一人一宠开始缓步前行,踏上了新旅途。
周围一片的荒凉,有时全是黄沙泥石,有时是广阔的红土地,有时路边有草有树,可都是枯黄的,树也只剩下一小截干枝木墩。
没有动物,不见有人,好像整个天地只有秦风与毛球在行走。
这片荒凉之地有些像寒舍融化之前的情形,所以秦风走得很轻松愉快,没有什么不悦焦躁的情绪。
能不能进村子无所谓,大不了她席天地而眠,在寒舍里经常那样,还过了好多年呢。何况现在有毛球在身边,即使睡在路边也不会感到孤独。
“毛球,今晚你吃什么?这里好像没东西给你抓哦。”秦风问在前边蹦蹦跳跳的毛球。
太阳已经下山了,她又是龟速行走,肯定得在荒原留宿一宵了。
“喵呜!”毛球回头叫了声,猫瞳微微泛红,这是它发现猎物而兴奋的象征。
“哦?它们在前面?嘿,嘿,那里离农家很近了好不好,你可别吓着人类!”秦风说。
毛球又叫了声。
“保证不吓人?那好吧,你小心点,离那边千里的地方好像有异士在,别被人收了。”秦风叮嘱它。
毛球应了声,随后以光速的速度飞奔而去。
秦风找了个干爽又有石块的地方,当作露营之地。
她先捡来一堆干泥块,垒起一个小窑,然后弄了一大堆干草枯树枝放在一边烧火。
在火苗将泥块烧红之前,她从小屋里拿出几块蕉叶和生菜叶放在一块四方形的冰块上面,从指环里取出几样新鲜的菌菇、豆干撕碎了放在生菜叶上。然后拌上青红尖椒做成的香辣酱汁,再加入少量的水和淀粉搅拌几下,先用生菜叶包得密实,分别用蕉叶包成拳头大的三份。
待泥块被烧得红通通后,推倒泥块,再将三份蕉叶一一放了进去埋好,然后拿些干枝枯草在上面弄一堆篝火。
将冰块收好后,她就坐在旁边悠哉游哉地等着吃了。
这时候,毛球回来了,还叼回一只大野猪。很难想像毛球那个体型,能叼起一只成年男子般大的大野猪,可它真的叼回来了,不过是腾空而回。
啪地将野猪扔到一边,然后毛球冲着秦风喵喵地叫。
“你都生吃一个了,就别吃熟的了!这么大,等它熟了天也亮了,早餐吃这个你不腻吗?”秦风瞄了地上的野猪一眼,有些无语。这货的胃就是个无底洞,怎么吃那小肚皮也不变样。
对于主人的懒惰,毛球自然不肯妥协。没办法,秦风只好搭起木架子,另起了一堆篝火烤野猪。
用在寒舍里练就的神通之术,瞬间将野猪弄得干干净净的,让毛球将里边的内脏烧得连灰都不剩。毛球不喜欢吃内脏,秦风更加不想弄,臭不拉几的。
懒人懒到底,秦风干脆将整个野猪架在干净的树枝上开始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