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漪美美地睡了一个午觉,醒来时,看看时间已经四点多了,她拍了拍自己的脑门自言自语说:“你是一头猪呀,这么会睡。”
她有个习惯,就是睡完长午觉必然要洗个澡,于是从衣橱里找了一条白色宽大的薄纱裙进了浴室。半个小时后,沐浴完毕,她擦着湿发从浴室里出来。站在窗边,有些许的风拂面,她一边擦着,一边吹着风,十分惬意。
她的头发及腰,要是这样擦着估计没有那么快干,她平日里将发丝爱护得紧,不会用电吹风这伤头发的东西,所以在北京宅子时,洗完头发经常在院子里散散步。所幸,紫园傍晚的景色十分瑰丽,玫红色的晚霞已冲破云层落到树梢对着大地万物微笑,如此动容之景,她如果不出去走一走,真是浪费了。
连漪打开门的瞬间,看到‘熊宝’正趴在地板上一动不动。想想惠姨出去一个下午了,还不见回来,它一定闷坏了。来杜家住得这几天,她与林美惠黏得紧,经常逗它开心,想必见主人不在,它要来找自己玩。
抱起‘熊宝’,白衣飘飘下了楼。
彼时的杜冽正在书房里练习书法。他八岁起就开始学习书法,至今快二十年,他自觉得学书法不仅让人写出漂亮的字,而且还可以磨炼人的心性。商场沉浮这么多年,他也是在书法里找到了一分心的宁静。
只见他在白纸上洒墨挥笔,不到几分钟的功夫,白宣纸上便显现了一排排黑色硬朗的文字。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旁徨。
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这是佚名的《凤求凰—情歌》,杜冽在心里轻轻念着,脑海里竟是连漪的芙蓉出水,美目生嫣。
他此时的心境与这首诗描写得差不多,第一次见到连漪她才六岁多,生性好胜,动不动就爬树翻墙。那一次她翻墙只是想摘一粒芒果,一不小心摔了下来,还好身下是软棉棉的沙土还有他那一双脚。他问她疼吗?她拍拍屁股说不疼。再见时是一年后她爷爷六十岁生日宴上,打扮得像个小公主,美得夺目。让他最为心动的是在她中考那一年,她十四岁,他辅导她英语,第三次见面却惊为天人,一双杏目熠熠生辉,比雪还要白的肌肤仿佛能滴出水来,精致的五官恰如其缝地分布在瓜子脸上,让他一时之间心跳加速。他见过的美女不少,可没有一个让他心动的,唯有十四岁的她虽然还很稚气,却深深刻在了他心里。
回上海后,他对母亲说,他喜欢上一个女孩了,在林美惠细问之下方知这个女孩是最好姐妹的女儿连漪。论家世,两家门当户对,可论年纪,相差十岁,好像不是很合适。那时林美惠只当儿子是一时兴起,信口开河来着,也不当作一回事。直到多年过去,他不交女朋友,也不谈恋爱,方知他是认真的,在耐心等连漪长大呢。
自他那一年辅导她英语后便对她念念不忘,经常跑到上海去,除了她爷爷七十大寿见过一面,后来的几次都因为她不在北京而告吹。就这样过了两年多,老天爷终于可怜他,将她送到了他身边,这个机会来之不易,他可要好好珍惜。
心里正想着那个让他心动的小可人,他放下宣纸刚一转身,便见落地窗外小可人白色飘逸的身姿。一头乌黑长发因为跑动在风中飘散,白色裙摆镶嵌在绿油油的草坪上如同白玉,白皙的小手将‘熊宝’抱过头,晚霞下对着它笑意浓浓。
自搬到紫园来,他从来不觉得这片草坪有什么过人之处,今日看来他买得很值。一动不动地看着她抱着‘熊宝’有时跑动着嘻笑,有时坐在草坪上抚摸着‘熊宝’的头,他不知有多想变成那一只宠物狗,可以依偎在她怀里。
很可惜这样动人的画面没有维持多久,连漪抱着‘熊宝’离开了那片草坪。
连漪走到大厅时放下‘熊宝’,英婶发现她满头是汗,递过纸巾说:“遛狗累了吧,快擦擦吧,一会儿可以吃晚餐了。”
她感谢地接过纸擦了擦额头,那里果真湿漉漉的,看来又要上楼洗个澡了。
台阶才迈上一层,她想起了惠姨,都出去大半天了怎么还不见回来,转头便问英婶:“惠姨不回来吃晚饭吗?”
英婶笑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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