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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幸福来的太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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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丛文这一年多的时间过的可以说是颇为心酸。

    他在家乡看了几本《新青年》杂志,受到新思潮的影响,便决定脱下军装,前往北平。

    他也是厌倦了家乡军阀混战的局面,见到周围的朋友接连死去,想着自己还没有到远方看过那些风景,就做出了这个决定。

    他当时想的是再不济也可以在北平当警察,然而,他那里想得到大城市生活的不易。

    沈丛文到北平的时候身上只有几块钱,没有文化,在社会上没有关系,想要找份差事都不容易,之后都是依靠朋友和老乡的接济,就这样混了下来。

    期间,他也动摇过。

    看到奉军招兵的旗子就想着还是当兵去吧,但走到骡马市大街,要按手印的时候,他还是临阵脱逃了。

    他买不起书,只能厚着脸皮到书摊看书,装出买书的样子,与卖书人聊天。

    与人熟络后,他就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直到将书看完才离开。

    他住的地方是由贮煤间改造而成的小房间,又小又潮,只有一个小窗口,房内仅能搁一张小小的写字桌和一张小床。

    沈丛文称之为“窄而霉小斋”。

    对他来说,一两天不吃饭是常有的事情,但他仍然坚持着到北大旁听,在图书馆看书。

    他还坚持着拿起笔,没日没夜的写下去,寄给北平的报纸杂志,等待着渺茫的消息。

    然而,一直都没有消息。

    沈丛文在书摊上看到了《边城》,里面写的是他熟悉的湘西,他一下子觉得亲切起来。

    对于林子轩,他知道不少。在北平的报纸上也会出现林子轩的消息。

    林子轩出身富贵家庭,美国留学归来,是新诗的奠基人。写了好多部小说,有外国小说。也有通俗小说,是一位真正的大作家。

    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找来林子轩的小说,看了《射雕英雄传》,看了《乱世佳人》,当然大多是在书摊上的看的,也有一些没人要的旧报纸。

    这些小说沈丛文都很喜欢,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边城》。

    他刚开始写作的时候模仿过鲁讯,模仿过周作仁。模仿过郁达浮,模仿最多的就是林子轩的《边城》,他也想写一写家乡的人物故事。

    只是,《边城》的风格太过另类,不适合北平新文化的氛围。

    北平这里的报刊杂志看重的要么是论战性的文章,要么是鲁讯那种批判性的文章,或者胡拾那类有思想性的文章。

    在这个时期,《边城》如果不是林子轩写的,想要发表并不容易。

    所以说,沈丛文走错了方向。如果他模仿鲁讯的文风,恐怕早就能发表文章了。

    当然,真要如此的话。那中国就多了一位泯然于众的写手,少了一位风格独特的作家。

    沈丛文听说林子轩要来北大演讲,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拿出自己认为最得意的文章请林子轩指教,他不知道能不能引起林子轩的注意,可总要尝试一次。

    在林子轩演讲的时候,他有所觉悟。

    他以前胡乱的看过不少旧书,来北平的时候,他怀里揣着一本《史记》,他觉得林子轩说的对。新文学不能脱离传统文化,那些把新文学和传统文化割裂的做法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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