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处默全身披挂,黑黝黝的甲胄在其他将领的明光铠映衬下毫不起眼,有谁知道他身上的每一片甲叶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的精钢,云烨特意把每一片甲叶蘸火处理让他们的硬度得到提高,又用硫酸清洗了甲叶做了钝化处理,这样就不用担心铠甲会生锈。全身只有三十斤重,对程处默来说已经算是轻甲了,然而防护能力却提高了不止一个等级,鱼鳞甲,最适合程处默的甲种。
云烨又给他的头盔做了面甲,两片纯净的水晶镶嵌在头盔上,防止他在战斗中被风沙迷眼。从后世带来的墨镜现在是老程的心爱之物,就连程夫人等闲也动不得。
程处默的箭被换成尖锐的三棱状,也叫破甲锥,一指长的箭头在三担弓的催动下,云烨不认为突厥人的皮甲可以抵挡得住。白色的蚕丝内衣被加厚了两层,听说这东西可以有效的挡住箭簇,也不知是不是真的。
老程这次只领到防护关中的指令,一样无缘草原的战斗,他的心里也憋着火。
程处默带着两匹战马和五十个亲随走了,
云烨立马土包之上,看着远处的小程逐渐汇入大队人马之中才拍马回家。
路上碰到了老程,他身边只有两个随从,神色黯然,坐在路边的老树根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喝酒,
“过来,”老程没有别的话,只是把手里的酒壶塞给云烨,
他默默接过酒壶,灌了一大口,辛辣的酒浆如同刀子在割他的喉咙。
“回城还是回家?”
“回家。”
“也好,明日我就把处亮,处弼送到玉山。”老程咬咬牙作出了决定。
“这时候不妥吧,婶婶会伤心,”
“伤心?嫁给老夫就得伤心啊,我们用命博前程,今你,明他的,总有人在搏命,鸟大了,不能总是关鸟笼子里,会关成废物,程家不敢有废物,出一个祸害就会要命,你看好他们哥两,出了事,老夫唯你是问。”话一说完就跨上马,一松缰绳,战马轻嘶一声,就沿着官道飞奔而去。
庄三停远远的跟着云烨,看他百无聊赖的用马鞭抽打着路边的茅草,偶尔还用自己听不懂的话高声唱几句,甚至抽出弓,搭上箭远远瞄准高天上盘旋的苍鹰。老庄知道侯爷的弓是一把只有一石的软弓,还射不下天上的老鹰,但他知道侯爷不高兴,而且是很不高兴。
五十里的路走的云烨精疲力竭,他不想骑马,只是想榨干自己的精力,高估了体力,又不好在庄三停面前露怯,只能咬着牙一步一步的往前挨。
开始还心痛程处默早早就上了战场,后来双脚的疼痛掩盖了思想上的难受,再后来,他只是为了走路而走路,至于程处默是谁早忘了。
后世锻炼出日行八十里的钢铁体魄被大唐的富贵生活糟蹋的一点没剩,老程说的对啊,自己现在就是一个文弱书生,在陇右还锻炼了几天,在长安就没有系统的锻炼过一天,不是不想锻炼,而是被打击的信心全无。
你举着五十斤的石锁耍来耍去,在云家可以招来满堂喝彩,在牛家会被鄙视,在老程家会被赶出去,在尉迟家会被以为在逗乐,还不时有两百斤的石锁被扔过来让你接,然后再给他们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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