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晓晨跨上马背的那一刻,特丽莎追了出来。她从怀里掏出一个锦盒道:“这个送给你。”
童晓晨接过那锦盒,打开一看是两粒不知名的丸子,这丸子是透明色的。
“这是个宝贝,谢谢你不杀阿巴夫斯!”特丽莎道。
“这真的是个宝贝?”童晓晨左看右看也看不出个名堂。
“当然,它叫玉露清流,是一位高人送我的。只要服上一粒,就可以获得无限生机活力,至少可以抵消五天的吃喝所获的能量。既然你要远行,我想它或许在关键时刻助你一臂之力。”
童晓晨收起这个宝贝,笑道:“谢谢了,特丽莎。”说完,调转马头便走了。
童晓晨回头望的时候,特丽莎还站在原地目送,旁边依旧是那头纯白的大熊。特丽莎举着双手跟他挥别,仿佛多年的老友一般依依不舍。
有时候,童晓晨真的搞不懂人。特丽莎就是一个最为矛盾的化身,她要杀害他,可临别的时候,又像送别好友一般,不仅给他礼物,还真诚地目送。
特丽莎的纯真是真实的,这是童晓晨唯一可以确信的地方。只是这种纯真,他不知道可以维持多久。
童晓晨胯下的马越跑越快。越过这片天寒地冻的雪白大地,前方就是活女神所在的迦毗罗卫国。只要能够找到活女神,一切都将迎刃而解。
带着这一份迫切的希望,童晓晨感到体内活力无限。即便寒风阵阵,割着双颊,似乎也没有任何痛感。这就是精神意志对身体本身的超越。
……
……
这是一匹神奇的马,从草原上拣选出来的时候还是中等个头,与那些彪壮的草原马相比,它甚至有些孱弱。但经过时间的磨炼和地区的更迭,这马越来越强壮,个头也在疯长,仿佛不断的赶路就是这马成长的最有效方法。
童晓晨能感受到胯下之马的日益彪壮,那肚子上的筋肉越来越结实。他每日都与这马为伴,日久生情,这马就是最好的良伴。
孤独的时候,童晓晨也会与这马说说话,不管它是否听得懂。
有一天,童晓晨觉得应该给这马起个名字,不能老是马儿马儿地叫着。看着这马一身的膘肉,童晓晨决定叫它“阿彪”。
这个称呼再贴切不过了,符合这马全身的特征和气质。童晓晨“阿彪”“阿彪”地叫着的时候,马儿似乎听懂了,欢快地叫着。透过马儿漆黑的眼眸,童晓晨能够感受到它的快乐。
童晓晨轻抚着马背,叹道:“阿彪,你一天天的长身体,我都快够不着你的背了。前方还有不少路程,但愿我们能够顺利找到活女神阿蔚。”
阿彪轻摇着尾巴,惬意而自在。马与人不同,它除了负重和奔跑就没有其他的忧愁了。人总是担心这个,忧愁那个,仿佛沉浸在无限的深沉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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