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贝贝是阮心绮的死党,不知哪里得知了我们的事,作为死党的一贯任务告诉同为死党的对方是无可厚非的。于是阮心绮就知道了这件事,自然也得知了我对她的感情。“你知道吗,篮球队里有两个人为了你而争风吃醋呢?”
“你不要胡说,他们不是那样的人!”
“我胡说,你去问问他们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
“我们只是朋友而已,他们俩也是很好的朋友啊,不会发生这种事的。”
“你不信,我就细细地说给你听——”
郑鹏飞沉浸于自己世界的豪情少年,对于篮球的追求几乎是他生命的全部,女孩这样的词在他生平19年中从未进入过他的词典。甚至有高中时期校花主动来搭讪,结果被无动于衷爽快地拒绝了。带着这样的纪录进入了大学,自然对于世事有了理解和辨析能力的女大学生基本上是不会考虑到他的了。在旁人看来这对于鹏飞就好象是从天堂到地狱般的坠落,而那个冷酷男孩可能觉都没有觉察到。这样,远离他的女孩越来越多,到最后只有一个美丽姑娘留了下来,她的名字叫——阮心绮。
一直出入篮球馆,与篮球队员们打得火热的唯一女性自然能够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哪怕是一块石头。石头尚有被水滴穿的时候,何况是血肉长成的人心。
“她是个真正懂篮球的女孩,不是那些瞎起哄的。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女孩。”这是郑鹏飞对于阮心绮的评价,也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对于女孩有的评价。
去年的暑假集训,原来是在家中的空调室里看看电视,与朋友闲聊,享受青春的好时光。对于爱肤如命的GIRLS来说,除非是太阳从南边出来,否则是绝对不过顶着三伏天外出的,即使是她们乐意去的KENZO香水店,CUCCI、达弗妮专卖以及一大串叫不上名来的女性世界。来体育馆看篮球队的训练的就一定是恐龙了,不是网上对无貌妹妹的称呼。是真的侏罗纪爬行动物——肯定绝种了。而现在在交大的篮球馆中就有一只丹佛——最后的恐龙。可爱的丹佛,美丽的丹佛,请饶恕我对于这样的美女的亵du,因为我实在无法找出比这更贴切的比喻了。
汗流浃背地一直训练到下午2点,气喘吁吁的队员们没有一个再移得动一步了。口干舌燥的队员们是多么希望的到饮料酣畅淋漓的宣泄一下,可惜早上带来的两桶蒸馏水,早已空空如也的散落在地上。
“小绮呢?”大家正互相询问着少女的去向时,一个矮小的身影在门口由远至近的移动着,女孩正费力的拖着一箱饮料。队员们见状纷纷拖起疲惫的身体,精神万分抖擞地冲向门口,帮助女孩将饮料拿进体育馆。
正当队员们畅饮着这天使送来的甘露时,有人却呆坐着没有与其他人一起分享,那一定便郑鹏飞。
“主力大前锋,你为什么不喝饮料呢?”少女见状,关切的问到“我只喝佳得乐。”少年直直的回答到。
“是么,我不知道,所以没有买。哪个品种呢?”
“冰泉!”
“哦!我记住了。”
蹭蹭蹭……少女又马不停蹄的出了体育馆直奔小卖部。
“她真的去买了,这么大热天的。”鹏飞一人轻轻嘀咕道。
许久,都不见女孩回来,大家又都担心起来。
“我去看看!”孤傲的男孩起了身。十数双眼睛呆呆地目送男孩出了体育馆。
一会儿,只见少女和少年嬉笑着从远处归来。
“你的佳得乐,喝吧!”少女学着古代的豪杰与故人干杯一般的送上饮料。
“好,莫将一定满饮此杯。”少年也回应以古式的礼节,将饮料一干而净。
众人都在窗口痴痴的目睹了这一切,对于他们来说。这一切都多么不可思议,虽然鹏飞与队员们相处得还算融洽,但与一个异性打得如此火热他们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见到。
也许是被她的真诚感动,也许是基于同样对于篮球的追求,鹏飞终于打开了心扉接受这位篮球女孩——她这样称呼自己。
而那次夏训我由于伤病没有去,自然也不得而知。也就自那时起他们的感情基础建立了起来,却埋下了我与鹏飞友情决裂的萌芽。
直到那天被我目睹,我才知道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由薛贝贝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原由。我妒忌他们,我是个小心眼,伪君子。可是这是为什么,你知道吗?——因为我太爱你了啊,小绮!
原来我与鹏飞是穿一条裤子的铁哥们儿——自从上次与他闹翻后,就没有再找他说过一句话,而当我得知到他与小绮的事后,我狭隘的心胸进一步阻隔了我们和好的机会!
最后甚至恶化到路上遇到都怒目相视,以他那种极端桀骜不逊的性格要他主动来与我和好是不可能的。
如果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我一定不会错过这次机会。也许这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