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到了跟向晚知约定的那天,孙志和带着他们孩子到了约定的地点。大概是怕向晚知耍什么花招抢孩子,孙志和特意把地点选在了人流量比较大的市中心。自从夏琳发现他是同性恋之后,孙志和就没有让她见过孩子。夏琳到了后面才发现,原来从一开始,孙家人就已经留了一手,就是防着有朝一日她发现了孙志和真正的性取向,跑来要孩子。
什么让她出去健身,她原本就要工作,出去健身之后不是更加没有时间带孩子了吗?孩子本来就还小,不能离开妈妈,但是一边是一直对她提不起兴趣的丈夫,一边是有人照顾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女性会选择哪一边,不言自明。孙家二老就是用这种方式,切断她跟孩子的联系。原本小孩儿都还在认人的年纪,生母长时间不在身边,慢慢的也就没有记忆了。就算将来闹到法院,他们也可以反咬一口,说是夏琳生性贪玩儿,年纪小不喜欢归家,孩子跟她不熟。
孩子生下来她没带过几天,加上这些日子忙着健身逛街打扮自己,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而另一边是孙志和他父母三个人的工资,光是在经济方面她就已经吃了亏。法院虽然在判定离婚的时候会倾向弱者一些,孩子一般情况下判给母亲的可能性大些,然而在上面种种情况下,判给她的可能性真的不大了。试想,一边是自出生开始就没怎么带过他、成天忙着玩儿、经济能力也不行的母亲,一边是一直带他、跟他已经有了感情的爷爷奶奶和爸爸,经济能力也比较好,法院会倾向谁,那是不用问的。
就算到时候夏琳把孙志和是同性恋的事情说出来,孙家人也不害怕。他们完全可以倒打一耙,说夏琳是因为抢不到孩子心存报复,甚至还可以告她诽谤。夏琳无论是从伦理还是从法律的角度,都是相当吃亏的。
亏她以前还觉得自己的公公婆婆虽然重男轻女,但是人还不错,这么费心费力地帮她带孩子,还相当开明地让她出去玩,不要因为生了孩子有了家庭就断了以前的生活圈子。她身边的那些同事朋友,可都相当羡慕她呢。孩子有人带,她该逛街逛街,该健身健身,回去吃现成的,不用花她一分钱。她的那几千块钱工资全都用在自己身上。还别说丈夫相貌英俊,对她也体贴入微。
曾经的夏琳,就生活在孙家人精心给她编织的幻境当中,等到一朝梦醒,才发现以前的种种,全是假的。从孙志和瞄准她开始,她就陷入了一个精心的圈套当中。孙家人对她磨刀霍霍,她却还在享受着最后的晚餐,并为此沾沾自喜。
她不是没有把真相告诉自己的父母。可是她的父母相当传统,对男人喜欢男人这种事情根本就不相信。认为是夏琳自己成天在外面玩儿,惹来孙家人的不满,故意编些谎话来骗自己,好让自己出去给她出头。她父母对夏琳婚后要去泡健身馆的这种习惯很是看不惯。老年人觉得那些地方都是有钱人去的,而且健身房里大多都是男教练,跟女学员经常有肢体接触。他们认为,是夏琳常常去建设房,惹来孙志和怀疑,加上她喜欢买衣服逛街,惹来孙家二老的不满。孙志和故意说他喜欢男人,来气夏琳的。
毕竟,婚前婚后孙志和对夏琳如何,他们都是看在眼中的呢。而且,他们脑中,喜欢男人的男人,都应该是走路屁股一扭三晃,翘个兰花指,说话娘里娘气,十分没有男人味儿。孙志和怎么看怎么不像。
夏琳的父母让夏琳回去好好地跟孙志和认个错,他们认为,孙家人已经对夏琳不满了。夏家教女儿,一直都相当严格,贯彻的是有了争执先反省自己的做法。夏琳结婚之前一直都是一个相当独立的女孩儿,有孝心也纯善,结婚指挥染上了铺张浪费的坏毛病,这种行为,在夏琳父母眼中,就是是用的她自己的钱都不值得提倡,更别说这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孙志和给的钱呢。
夏琳那一刻应该是相当绝望的吧?她才发现自己的婚姻一直以来都是个骗局,一个人孤立无援的时候,想向父母寻求帮助,然而她的亲生父母却告诉她,错在她,不在孙志和。她从来没有哪一刻能像现在这样,恨过她的父母。她对她父母的恨,甚至要超过对孙志和。她曾经为她父母对她的严格让她不像有些女孩子那样好吃懒做而欣慰,然而这一刻,她却无比地痛恨这种把女性禁锢起来的中国式教育。
什么都是自己错,要是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有错,天底下怎么会那么多罪犯呢?她有错吗?她当然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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