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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再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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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但不管多精密的作案现场,总会留下一些痕迹。

    丁远森在向自己朋友那个心理医生请教的时候,他曾经告诉过自己:

    “凡两个物体接触,必会产生转移现象,即犯罪现场调查中,凶犯必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简而言之,凡走过,必留痕迹!”

    这就是后来刑侦人员奉为经典的“罗卡定律”!

    “我”留下的痕迹就是,凳子倾倒的方向,以及没有合拢的那块木板!

    如果凳子倾倒方向可能是偶然的,那么结合到碗橱里的那块活动木板,丁远森基本可以断定:

    陶承西不是自杀,而是被人谋杀的!

    那么,凶手暂时可以确定是这个形象了,陶承西呢?

    丁远森迅速又转换了自己的身份:

    现在,自己就是陶承西。

    “我”做梦也想不到这个人会杀死自己。

    我把保存的秘密告诉了凶手,我会不会给自己留下后手?

    假如有,我会把东西藏在哪里?

    碗橱底部藏的很隐秘。

    那么我会不会用同样的手法来藏另外一个秘密?

    假如有这个秘密的话。

    按照惯性思维,我会同样采取藏在碗橱底部的办法。

    丁远森翻遍了整个碗橱,再没有其它的发现了。

    是自己想多了吧,秘密已经被凶手带走了。

    可是……

    丁远森看向了挂在碗橱边上的那个筷筒上。

    里面放着几双筷子。

    丁远森拿下筷筒,倒出了里面的筷子。

    然后,他看向了筷筒底部。

    他忽然用力砸碎了筷筒。

    丁远森笑了。

    筷筒的底部,同样多加了一层。

    里面,藏着一张折叠起来的纸。

    他小心的打开了纸。

    居然是一张当票。

    是“通盛当铺”的当票,典当的是一块表。

    又是表。

    丁远森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那天,徐满昌就是死在了赎回手表路上的。

    典当期是一年。

    丁远森看了一眼典当金额,不低。

    陶承西这样的人,是不会,也没钱去买这么一块价格昂贵的好表的。

    一定是从哪里弄来的。

    换成是自己,典当了就没准备拿回来。

    可他却典当了一年,摆明了是要拿回来或者延长当期的。

    为什么?

    手表能够有什么证据?

    丁远森收好了当票,收拾了一下现场,把砸碎的筷筒和筷子一起带了出去……

    ……

    康华贵推开门走了进来。

    那天杀死了陶承西,会不会留下什么证据?

    康华贵总有一些不定心。

    他觉得自己做的已经很隐蔽了,几乎没有破绽。

    可他忽然想起,自己走的时候应该把碗橱里的那块木板带走的。

    万一被人发现会不会有人猜测到什么?

    康华贵必须要再回来弥补一下。

    他抽出了那块木板,正想离开,目光落到了碗橱一边。

    不对,这里之前是有一个筷筒的。

    现在筷筒呢?

    难道来办案的,拿走了筷筒?

    筷筒里隐藏了什么秘密?

    陶承西还给自己留了后手?

    陶承西死后,是力行社的人第一个赶到现场,仔细检查了一下,才让巡捕房接手的。

    也没听说力行社的那些人带回筷筒啊?

    不对,不对,一定有什么事自己疏忽的。

    那个筷筒也许会要了自己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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