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只要冰冰能够让朱艺赚到钱,她就等于控制了这个被众人唾弃的少女。可惜,看起来好像谁也没见过朱艺的这位神秘朋友。
“听说,你在处理朱艺的遗物,是不是?”男人突然问。
“对。”
“我这里有她一些东西。要不一起交给你?”
“是什么?”
“她的照片。”
“好吧。”
不一会儿,那个男人从屋里拿出一个信封来。
“有些是我们的合影,有些是她的单人照,现在看来也没什么保留价值。”他似乎想尽快把朱艺的这堆垃圾,从他的大门里扫出去。
她接过了照片。
打开信封后,她发现多半都是他跟朱艺正儿八经面对镜头的合影。只有一张是他们站在一个帽子摊位前,两人都侧着身子,没有面对镜头,而离朱艺不远的地方站着一个人。看到这个人的脸,她霎那间觉得自己的脖子好像被人卡住了,她没法呼吸。
啊!——
她听见脑子里响起一声尖叫。接着,她看见自己不断地摇头,不会的,不会的,不会的!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错!一定是巧合,一定是她的眼睛出了毛病,一定是……
但是,在她内心,另一个理智的她,却抬起头,望着这个男人,问道:
“朱艺当时被送到哪家精神病院?”
“x市第二医院精神科。”
“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她把照片递了过去。
“她向我道歉,我送她下去,那个帽子摊就在我们楼下。我们说话的时候,我父亲正好路过,那天他刚买了个新相机,看见朱艺就随手按了一下。本来没必要冲印出来的,可是。”他望着照片里的朱艺,“那条裙子就是她新买的,我觉得很漂亮,所以就把这张照片留了下来。这其实是她最后一次跟我说话。本来想留作纪念的,但想想也没什么意义。”他又把照片递了过来。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接住那张照片的,她只觉得自己好像突然之间被一阵旋风包围,掀到了空中,又狠狠摔进了水潭。她觉得浑身又冷又湿,耳朵嗡嗡响,她听不见任何声音,眼前则晃来晃去都是那个人的脸。
霎那间,她记起了那张报纸上的新闻,她记起了她写过的信,说过的话,忽然之间。她发现什么都顺理成章了。
圆珠笔、银行劫匪、火车站、货车的停靠点、舒巧的逃跑路线,以及一切的一切都说得通了。
可是,为什么呢?
最初是为了钱,可后来呢?
晚上六点。
门铃响起时,她才骤然醒悟,发现自己正坐在地板上,而她面前则摊着冰冰的信。她快速将那些信收起丢进纸箱,然后打开了门。
她本来以为是言博,可没想到,竟然是谷平。
“嘿。你来干什么?”她说完这句开场白,才觉得自己的态度有点生硬,而且她还挡着门。
“你不打算让我进来吗?”谷平道。
她不太情愿地让开一条路。
“有事吗?”她问道。
他没答话,径直走了进去,当她意识到他是要走进养母的房间时,她立刻紧跟了过去。
“你干什么?”她发现谷平在找东西。
谷平看着她,大概有一分钟,他们两个谁也没说话。
“你知道我在找什么。”最后,他终于开了口。
她耸耸肩,转身走出了房间。
“异书!”这次是他跟上了她。
“你什么时候去看你的女朋友?”她问道。
“等案子结束。”
“案子不是已经结束了吗?现在就等着舒巧到案了,如果运气好的话,不出一个月就能抓到她。”她走到冰箱前,从里面拿出一瓶啤酒。
“你把它放到哪里去了?”他走到她跟前,盯着她的眼睛问道。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真的要我明说吗?”他仍盯着她。
她不理他,背过身去打开了啤酒瓶。
“李老师就是凶手。”他道,“我在找的是她经常用的伞,那把伞就是双凤旅馆灭门案的凶器。”
咕咚,她将啤酒倒入玻璃杯。
“你不想知道我是怎么找到答案的吗?”
她转过身去,冷冷地看着他。
“我推测的。”他道。
她禁不住笑起来,“你推测的?”
“如果你认为李老师没问题,就把伞交给我,证明她的清白。”
她喝了一口啤酒,不说话。
“你没法证明她的清白是不是?”他又问。
“你为什么认为她是凶手?”
“我重新查看了她的尸体,”他打开冰箱,给自己拿了瓶啤酒,“我发现她的手指上有一些细微的化学物质,通常这样的化学物质存在于一次性手套的内部。也就是说,她去世前戴过一次性手套。”他一边打开瓶盖,一边说,“她知道只要戴过手套,手上一定会留下痕迹,所以她扔掉手套后,打算去洗手,但是因为药力发作,或者体力不支,她没走到厕所就倒了下来。吗啡不是她的强项,她不知道药力多久会起作用,这是她的失误。其余的所有一切她都设计得非常好。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她临终前为什么要戴手套?”
她看着他,等着他说下去。
“她不能确定我们是否能找到那个注射器,所以不会冒险在上面留下她的指纹。当然,手套和注射器现在都找不到了。”
“这些都是你的猜想。你只能证明她有可能是自杀的,并不能证明她跟双凤旅馆的杀人案有关。”
“是不能证明,所以我要那把伞。如果那上面什么都查不出来,那我就放弃。那把伞在哪里?”
“我扔了。”
“扔哪儿了?”
她不说话。
“好,你听我慢慢说。”他道。“我重新看了每个被害人被害时候的位置。只有舒巧的母亲是躺在走廊上的。如果撇开她,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每个被害人都躺在一个死角里,这表明凶手可能不是一个在体能上占绝对优势的人。所以说,”他开始扳手指,“凶手的特性是,在案发时段出现,身边带着形似凶器的物品,有能力躲过警察的搜查,曾经回到过现场,有法医常识,会开车,体能上不占优势,身边常常带着字典之类的东西。你看,你跟她见面那天下着雨,她带着伞,事发后她是乘着邻县警署的车离开的,谁会想到凶手坐着警署的车离开?她跟周法医显然是朋友,她可能听说过埋葬虫。她是女性,其实她一直想让我们认为凶手是男性,这本身就说明事实可能恰恰相反。她是知识分子,出门开会可能常常会带着字典,还有她会开车——我早就知道她会开车。至少我知道的,跟这个案子有关的人中,她是唯一符合凶手特征的人。”
“可你没证据。”
“是的。这就是我来这里的目的。再来说那支圆珠笔。”
“圆珠笔又怎么了?”
“你要明白,凶手是最希望我们把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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