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后来的事你应该知道了吧?”
“套住她,她便是我的人了。”没有睁开眼,唇角笑意温软。
“没有父母在前,我们便拜了天地。我以为以后便这样了,却不想,家里忽然找我回去。其时,我的几个兄弟因为挨不住狼群的围攻,亦有自相残杀,死了,只剩我和兄长。兄长很出色,可是我没有想到,父亲竟是把家主之位传给了我。那一刻,我忽然变得无比富有。我有些诚惶诚恐,然而继承了这个位子,就必须接受属于这个位子的一切,它会让你变得不再是自己,不再属于自己,不管你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冷笑:“他们给了我很多女人。或许在别人看来,是求之不得,可是我……”
轻笑一声:“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也不喜欢背负责任,在没回来之前,我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生意和人脉,就算将来不能大富大贵,亦不会颠沛流离。而且,我有她,只要同她在一起,我便是天下最富有的人!”
不知为什么,洛雯儿的心里忽的涌出一股酸涩。
“然后我就偷跑了,带着她。可是那个位子,那些责任,就像看不见的绳索,困着你,绕着你,无论你跑到什么地方,都会把你拖回来。”
叹息:“我回来了,带着她。她出身贫寒,家里并不满意,可是她在我危在旦夕一无所有的时候出现在我身边,在我最孤苦无助的时候陪着我。许多人说我不好,可她从来没有嫌弃过我。所有人都在鄙视我,只有她在对我笑。而那时,那些个娇娇媚媚的莺莺燕燕又在哪里?”
“莫习,其实你是个很重情重义的人!”
或许,凡事不萦于心并非是轻佻,并非是放纵,而是心里埋着一段不可碰触的回忆,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所以,愿意用最浮华的外衣混乱了他人的目光,只为保留心底的一份纯净。
千羽墨笑了笑:“或许吧。那时,我只知道,谁对我好,我便对谁好。我不喜欢这个位子,便懒得管事,整日里只陪着她。那时,我甚至希望,他们都发现我不行,然后把我换下去,我便只与她过快乐的日子,却不想……”
笑意渐渐冰冷:“我始终没有等来那一日,而她,死了……”
“死”这个字,初次被千羽墨用在了聂紫烟身上,话一出口,连他自己亦被震惊,就仿佛为那段他从不曾提及的过往,从不愿承认的事实终于打上一个鲜明的结局。
一时间,万籁俱寂。
洛雯儿很想问问那个女人究竟是怎么死的,可是……
她抬了指,轻轻点在千羽墨的眼角。
那里,有一点水痕。
千羽墨一笑,捉住她的手。
她没有挣脱,因为他的指尖,此刻是一片冰冷。
指轻轻划过她的手背,那里有两道长长的红痕,是新伤初愈。
“还疼吗?”
那日,狼人被运回别院。洛雯儿见他受了伤,已开始化脓,就要替他包扎。
可是狼人怎容她接近?
好容易用肉骨头安抚得平静了些,洛雯儿方将那伤口周围的毛小心剔了一下,狼人便突然暴起,一把抓来……
幸亏千羽墨手疾眼快,一下子拉过洛雯儿,然而手背已遭了难,足足刮去一层的皮肉。
千羽墨当即便要将狼人处置掉,洛雯儿自是不肯。
事后胡纶一直嘟囔,狼人那么危险,为什么还要让洛雯儿接近?
是他没有想到吗?
不。
其实在将狼人买下时,他便有了个大胆的打算。
狼人虽凶猛彪悍,然而若是能够驯化,必是一大助力。
因为草原上性子最烈的马,永远只忠心于敢于驯服它并且能够驯服它的人,至死不渝。
所以他支持洛雯儿的靠近,虽然她的心里并不是这般作想,却不想……
洛雯儿亦是看着那两道红痕……当时伤得太重,皮肉翻卷,还见了骨,若不是莫习及时给她敷了药,她真担心这手便废了。
然而即便是用了最好的疗伤药,现在看起来,那红痕依然照别处少了层皮肉,青色的血管便极其的显眼。
指尖摩挲着红痕,将那只手缓缓攥在掌心:“我带你去那个小木屋瞧瞧,如何?”
怎么,记录那段难忘过往的爱的小屋,竟然在这里?
千羽墨笑笑,带着她站起身,向着远处布满深绿浅绿的山坳走去。
这一路,他始终没有放开她的手……
☆、231突然遇袭
更新时间:2013-04-23
这是一幢小木屋,虽然太久没有人居住,却无破败之相,然而房顶生满杂草,墙下布着青苔,与周围的绿几乎融为一体,若无千羽墨带路,她根本无法发现这里竟然还有这么一处落脚之所。
屋外是个小小的院落,用篱笆圈起,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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