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想到这,寝宫外就传来轻微而沈稳的脚步,接著传来守在宫门外的侍卫向王行礼的声音。
他立刻从床榻上起身,额头轻触地毯,双掌平放头侧,行下标准的伏跪大礼。
赞布卓顿进入内室,看到的就是对自己行著大礼的释迦闼修。虽是虔诚恭敬的低伏之态,那颀长矫健的身形却像是狂野桀骜的猛兽,透出狰狞的血腥残佞和一触即发的凶悍力量。
这个男人是白玛丹增派来的,是古老象雄国的王族后裔。数百年前,在松赞干布还未开创吐蕃盛世时,称霸阿里的就是象雄。要不是出嫁到象雄的松赞干布之妹怨恨象雄王对她寡爱,与兄长里应外合,联手攻破象雄,象雄也不会成为吐蕃盛世的一块垫脚石。
他的家族当初在穆赤家族争夺古格王权时立下汗马功劳,被恩赐“烈”姓。他甫一出生就该坐享家族的倾城权贵,却以一个侍卫的身份在自己身边足足守护了二十年。他看似粗犷野蛮、凶残嗜杀,实则心细如发,性坚隐忍。作为王家亲卫队黑旗队的队正,其忠诚毋庸置疑。对他二十年的忠诚守护,自己也并不仅仅将他当做一个臣下,很多时候,还视他为友,甚至……为兄。只是最后一点,自己从不泄露半分,也没有任何人知道,包括伏跪在地的男人。
他既然喜欢那个女奴,自己也不是吝啬的君王。虽不能把女奴赏赐给他,却可以让他亲近把玩几次。唇角勾起看不出情绪的笑意,锐利阴鸷的目光淡淡落在释迦闼修的后脑上。烈,你已权势滔天,贵不可言。今后,是心甘情愿地接受施舍继续守护,还是贪心不足地背弃忠诚谋夺王权?床榻上躺著的女奴,是我对你的一次小小试探。如果不幸让我失望了,就别怪我将整个“烈”姓家族连根铲除,彻底毁灭象雄王族的后裔。
“烈,我说过,除非必要,你无需向我行大礼。”他温言笑道。
“王对臣下荣宠至极,臣下该行大礼。”释迦闼修肃声道,恭恭敬敬地连磕三下,“多谢王的赏赐。”
“烈,再大再多的赏赐也比不过你二十年的忠诚守护。”赞布卓顿弯腰伸手去扶,“你若真喜欢这个低贱女奴,可以在王宫里玩弄,只是不能奸淫,也不能带回家去。”
王,你不觉得你现在说的话很虚伪,很幼稚,也很没身为王者的气概吗?如果我说把这个女奴赏赐给我完全比得过二十年的忠诚守护,你是顺著我的话赏赐下来,还是立马和我翻脸?不能带回家,只能在王宫里玩弄,还不能奸淫。那岂不是隔靴搔痒,怎么玩都玩不尽兴?
一瞬间,释迦闼修仿佛看见了当年那个六岁的小男孩。在一次狩猎中,他捉到了一匹野生宝马,很是喜欢。可作为侍卫,所有虏获的东西都是属于主子的,只好忍痛将宝马献给了王。那时的王仔细看了他两眼后,笑著道:“烈,我知道你也喜欢这匹马,你可以骑著它在王城中转转,但不可以骑出王城外,也不能带回家。”
彼时他也不过只有九岁,瞅著空闲时,还真骑著马在王城中转了一次又一次。王每得知他骑马转悠时,孩童的小脸上总是露出微微的暖暖的笑,时不时提醒他一句,“记住别骑著我的马出城,也别把我的马带回家喔。”他听后总是爽快地应下,心底却有些不以为然。
但慢吞吞的转悠怎么抵得过风驰电掣的畅快淋漓?有一次他受不了诱惑地悄悄骑马奔出王城,在城外肆意奔驰了一回。第二天一大早,王带著宫侍给他送来了马的半身。从头到尾,均匀剖开,没有一丁点多余。
王拉著他的手,冷硬平漠的童音充满了认真:“烈,你守护了我三年,我很想赐给你什么东西。想到你也喜欢我的那匹马,就叫侍卫把马分宰了,我们一人一半。”
看著满脸认真的王和鲜血淋漓的半边马尸,他这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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