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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发现?被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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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獒,又称蕃狗、多启、森格等,古称苍猊等。中国最古老的稀有大型犬种,其历史已超过五千年,祖先可远溯到800至1000万年。有狮头、虎头之分,以活跃在喜马拉雅山的藏獒最为上乘。其性格刚毅,力大凶猛,野性尚存,使人望而生畏。护领地,护食物,善攻击,对陌生人有强烈敌意,对主人极为亲热,是世界上唯一敢与猛兽搏斗的犬类,在零下三四十摄氏度的冰雪环境中仍能安然入睡。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有“中国竟有如此大的犬只,如此凶猛,其形如藏驴,吠声如狮”的文字记载,称藏獒是“东方神犬”。据史料记载,当年三万藏獒军团曾为成吉思汗西征立下赫赫战功,中国古代也称之为“哮天犬”

    国外有关文献也对藏獒有详细记载,证明圣伯纳、大丹、匈牙利牧羊犬、纽芬兰犬及世界多种马士迪夫犬均含有西藏藏獒的血统。公元前55年,腓尼基人将其由中亚西亚运至英国繁殖,后至罗马帝国时,獒犬被带至罗马,在圆剧场中用于和熊、狮搏斗,此外在多数的罗马战争中,藏獒亦作为军犬。

    银灰色的藏獒在现代极其珍贵,因为藏獒最早的祖先就是银灰色,而返祖现象不过是24万分之一。现在压在她身上,制住她双肩的就是一头剽悍健壮如驴,凶猛威凛似狮的银灰色藏獒。观其毫无一根杂色的头颅、胸腹和脚爪,多半还是一头纯种极品藏獒。

    在古代的屋脊高原,只有拥有权势的贵族和僧侣才能喂养血统纯正的极品藏獒。那么这头藏獒必定不是区区一个队正所能喂养得起的。难道侵入村子的敌人中有地位非常高的贵族或是僧侣?然而当前情况是獒为刀俎,人为鱼肉,啥问题都容不了细细分析。只要这头藏獒俯身张嘴咯!一咬,可悲可怜的她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挂在藏獒下颌边的那滴涎液在风中摇了摇,坠落在罗朱布满了泥灰和杂草的左颊上。温热的液体像沈积了万年的冰水,直浸蚀进骨髓里。

    跑不动了,逃不掉了,她短暂的一生估计将在这片高原上永远地结束。颓然闭上眼睛,移开头颅,将左颊贴在冰冷湿漉的草地上。

    静等剧痛来临的刹那间,她觉得自己向“生得伟大,死得光荣”的刘胡兰小姑娘靠拢了一点点。差别就在于一个头上悬著敌人的铡刀,一头头上悬著敌人的獒嘴;一个生得伟大,死得光荣;一个生得平凡,死得可能颇为窝囊。穿越,果然是坑爹的活计。只希望身死之后,老天能怜悯她死得凄惨,死得年轻,让她下辈子投个福禄寿俱全的好胎。

    砰──一只大脚重重踩上后背,她头脚一抽一抬,“哇”的一声,吐出一口在婚礼上吃的还没完全消化的牛肉。糜烂的肉末带著强烈的酸臭味直熏鼻子,幸而一股劲风袭来,转瞬便将这股酸臭味儿吹散了。

    “你这女人不但和狐狸一样狡猾,跑得也像羚羊一样轻快。”寒光骤闪,双肩一轻,一把明晃晃的大刀插在了她的头侧。后背上空传来粗莽的男声,透著几分狠辣的笑意,“如果不是王下令所有的俘虏都要活口,我现在就宰了你。”

    后领被一只大手抓住,趴伏的身体腾空翻转,她看到了一张笑得狰狞的陌生而黝黑的粗犷脸庞。

    男人头戴一顶插了牛尾的暗棕色皮盔,穿著暗褐色的短袖皮袍,皮袍外从肩到胸腹至膝盖套著暗棕色千叶漆牛皮甲,一块块皮甲以银色铆钉连接。背背银色大弓,腰挎银色大刀。这身装扮比纳木阿村出战男人们的装扮更加威武肃整,整体气势腥厉威煞,简直……简直就像是从杀场中走出来的军人!

    对,是军人!男人给她的感觉就是一个剽悍至极的军人!莫非袭击村落的不是一般领主所召集的散兵游勇,而是正规的军队?!因著这个可怕的猜测,她居然忘记欢庆突转为安的命运,直愣愣地盯著男人,坠入了无法置信的惊悚震撼中。

    “好脏的一张脸,真是个邋遢女人。”

    疑是军人的皮甲男人扯唇狞笑,冷锐残忍的目中充满厌弃与嘲弄。他将手里吓得呆傻的女人随意丢给赶来的两个手下,不耐烦地吼道:“带走!”

    “是!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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