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如血,晚风萧瑟,玉林路尽头,一家昏暗的小酒馆中,一名脸上挂满沧桑,浑身布满伤痕的虬髯大汉正在自饮自沏。
自打他出现以后,酒馆中似乎就出现了一些怪现象,其中一项就是,相邻坐着的人,起身时老会不经意间电到隔壁的人。
而角落中躺着的低音功放机,今天好像也是走到了使用寿命的尽头,放一句小调,都要卡壳上个三四次。
更有甚者,甚至发现自己手里的手机,信号貌似受到了干扰,平时满格的讯号,此时竟然开始在无信号和间歇性抽风间反复横跳。
那些忙着上分的农药玩家倒是还好,输了游戏,无非被队友骂两句傻叉。
可几个借着酒劲鼓起勇气跟心上人表白的怂男们就惨了,好不容易憋了半天大招,结果突然发现深情的表白却提示信息发送失败,还怎么重发都没用,心理素质弱点的,直接心态就崩了。
终于,等到有人发现大汉身边时不时跳动的火花后,这才把注意力集中到他的身上。
“卧槽,发生这么多怪事,莫非是因为这泥腿子?”
“保不准呢,看他胡子拉渣的,一瞅就是副杀人犯的模样,我们还是快点走吧。”
“切!别胡思乱想,就那叫花子一般的蠢样,还杀人呢?杀个狗还差不多。等着,看你男人我把他打发走!”
这不,几个吊儿郎当的混混,也被自带感电特效的虬髯大汉拉风的造型给吸引了注意,自诩这条街上最靓仔的他们,果断不动声色地把他围了起来。
“喂,老哥,哪里烫的刺猬头?瞅着蛮牛逼嘛,要不,也给兄弟去整一个?”
若是普通人,被这伙活跃在这一片的街溜子给盯上,知道他们心狠手辣,下手没轻没重,只能花钱消灾,自求多福。
可面对这一伙身上纹满骷髅镰刀等血腥暴力象征的混混,那耷拉着眼皮,胡渣如钢针般豪立的虬髯大汉,却扭头简单粗暴地回了一个字——
“滚!”
这下子,他可捅了马蜂窝,混混们在领头的招呼下,眨眼间一拥而上,手里还操着酒瓶板凳,似乎是铁了心要让这个外来户开瓢见红。
谁知,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老哥要倒大霉时,但见酒吧中突然亮起一道刺眼的电光,几十人的呐喊所引发的喧嚣,顷刻间,便随着电光的收敛戛然而止了。
约莫几分钟后,有一人终于神色稀松地推门而出,正是那虬髯大汉。
而留在小酒馆中的一众不知天高地厚的混混,每个人都在痴痴地傻笑。目光呆滞,嘴角流着哈喇子的他们,丑态千奇百怪,唯独有一点很一致。
那就是他们的头发,无一例外地,都给不羁雷电给整成了拉风惹眼的刺猬头!
看到虬髯大汉准备阔步离去,循着踪迹来到小酒馆门前的孔建国和宋金水急忙从车上跳下,壮着胆子,隔着老远便朝落寞如狗的虬髯客喊道:
“南洋雷王,名不虚传。别误会!老前辈,我们是来跟你合作的。”
“呵呵,一个乳臭未干的黄口小儿,一个恶心的死人妖,老子凭什么跟你们合作?”
“你!”听闻雷王一开口便狠狠揭开了他的伤疤,宋金水顿时给气得半死,若不是打不过这大胡子,他恐怕早就扑上去动手了。
还好孔建国懂事,知道像雷王这种身怀绝技的大佬,通常都眼高于顶,脾气古怪。他不敢计较雷王的言语奚落,赶紧言简意赅地表面来意。
“就凭一点——林凡,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林凡?!桀桀桀!”
听到这个名字,之前还一副生无可恋般落魄模样的雷王,眼中顿时迸发出一阵惊人的雷光,而之前小酒馆内被他施法电成傻子的蠢货们,也在一瞬间,被体内突然爆破的雷光烧成了灰烬,连一块骨头皮儿,都没留下一丁点!
另一边,窝在大江集团新总部专用直播室内,林凡还不知道他被雷王盯上了。
一门心思顾着看柳志玲排练的他,时不时还饶有兴致地给她提出各种改进意见,想帮柳志玲把压轴的古风舞蹈演绎到完美无缺。
“就这样吧。小玲,如果明天你能发挥出这种水平,我敢肯定,娜姐一定会把出道成神的机会投给你。”
“是吗?”柳志玲听林凡对她的舞姿毫不吝惜赞美之辞,白皙的俏脸上顿时泛起浅浅的红晕。
她心里其实在想,原本这舞就是为了林凡才练的,今天既然都跳给他看了,明儿能不能得到娜姐的青睐,其实都已经不重要了。
可等到目光接触到林凡充满希冀的眼神,柳志玲又忍不住去想:
不过,如果真能像他说的那样,成为大明星给他撑面子,那样似乎也蛮不错呢……
隔天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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