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床上。”
沈慎元道:“那是牛奶,不是迷药。”
罗少晨抱胸道:“我非常好奇现在的幼儿园教育。听过巴赫舒伯特我很高兴,但是……迷药?”
“呃……电视里演的。”
“沈慎元?”
“不是。”他不该说自己是沈慎元粉丝的。再这样下去,在变回沈慎元之前,他会先把自己给黑死。
罗少晨蹲下身,从角落的小柜子里找出两张CD,先放了一张。
熟悉的旋律响起。
之所以熟悉,是因为有段时间伊马特的食堂一直在放这首歌。沈慎元道:“《太古》?”乔以航与张知合作的第三张专辑主打歌,销量惊人,被认为是乔以航转型的经典之作。
罗少晨点头,“好听吗?”
“好听。”这句话倒不是因为大乔是他关系极好的师兄才特地恭维的,能够做食堂堂歌这么久还不被人厌烦,本身就是一件极为不容易的事。《太古》这首歌与其说惊艳,不如说耐听,尤其是高潮部分,不激烈,却用假声慢慢将音调推到最高,听起来十分痛快。
罗少晨换了张CD。
沈慎元更耳熟,因为就是他唯一出的那张专辑《慎翼纪元》的主打歌《翼芒》。即使闭上眼睛,他也能随口哼出里面的歌词——
闪电劈开夜幕,城市上空圣火密布,面包店老板还为一毛钱发怒……
“好听吗?”罗少晨突然插进来。
沈慎元回神,点头道:“好听啊。”
“谁唱得好听?”
“……”这个问题实在太残忍了!简直就是在问是良心重要还是自尊重要!
罗少晨道:“回答不出的话,大学不要报音乐系。”
沈慎元慢吞吞道:“旋律的话……”
“这个都不错。”
沈慎元:“……”我知道两首歌都是你写的,我知道!
罗少晨道:“谁唱得好听呢?”
“都好听。”沈慎元决定良心要,自尊也要。
罗少晨道:“如果没人唱更好听。”
“……”沈慎元明白了,这就是个连环陷阱。如果他说沈慎元好听,罗少晨就会打击他没有音乐细胞。如果他说大乔唱得好听,他会继续抹黑沈慎元。如果都好听,看,就是大乔和沈慎元一起落水。
太用心良苦了!
沈慎元完败。
沈慎元被罗少晨亲自抱回房间,摆在床上,看着他闭上眼睛,才出去。
沈慎元迷迷糊糊地躺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他不是有事找罗少吗?
牛奶的副作用来袭。
……
算了,明天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