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鉴禁不住翻了个顶明显的白眼,转身负气欲走。
可刚迈开步子,他意识到自己不知道为什么动怒,完全是在生莫名其妙的气。
于是他更生气了,因为他即便不知道自己生气的原因,但猜的出来肯定很愚蠢。
朝鉴撂开长腿,要走。
别......别走!
沈纵颐兀地焦急出声。
对她而言,归宥和朝鉴是今府里唯二的正常人,如今归宥不知去向,见到朝鉴也是种安慰。
她提起裙子,小步追上去。
别走
一道轻盈的力道箍住了他的腰,朝鉴不得不停下。
放下双臂,他忽然觉得手腕有些痒。
低头看去,泼墨般的青丝垂在他劲瘦白皙的腕间,发尾随着主人的晃动,左右反复地扫过他手腕中央的红痣。
朝鉴两手搭上女子细瘦的手臂,轻轻推了下,已已小姐,男女授受不亲呐。
背对着他,沈纵颐翻了个漂亮的白眼。
她撇了撇嘴,出声却抽抽搭搭地:我不管,你呜,你别走,我担心你
她话落又呢喃了声什么,唤声很短促,几乎除了她本人无人可听清。
朝鉴听到了,不但听到了,还听得很清楚。
被女子紧紧抱住的那点尴尬立刻消失,他眉宇锁起,瘪嘴强硬地拉开沈纵颐的双手。
不顾沈纵颐令人心动的挽留,朝鉴径直走进茅草屋,背影高挺,步势汹汹。
他说呢,他说怎么就过了五个月,这人就转了喜好,对他又抱又哭的,从前他可只有旁观的份儿!
现下懂了,敢情是归宥不知所踪,就剩他一个了才想起还有朝鉴这号人。
本来也无所谓,可她不该在抱住他的时候,脸颊贴着他背,却喊了一声归宥。
好好,把他这么个顶天立地本事了得的男人当替身是吧?
朝鉴剑眉拧得死紧,用力坐到凳子上,连连喝了两口水,平复了心情。
他确实本事了得,隔着一道门和十几步远的距离,也能听清外间沈纵颐难过的喃喃自语。
根本不耐得听下去,她无非又在为归宥伤心罢了。
可她离得太近了。
朝鉴猛地起身,从柜子里抽出面秃头的毛笔,倒了一大碗的臭墨,将曾经在沈纵颐葬礼上穿的丧服撕下一块白布,将笔毫蘸饱墨,架势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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