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靠垫,在书房的休闲榻上躺着失眠。
连续吵了两次架,而且愈演愈烈。
“哎……”吴显贵重重叹息。
笔还在地上,吴显贵起身捡起,走到书桌前并未放下,而是端详这支普通的签字笔。
他喜欢向杰有文化、教养好,可要是再继续读研究生,再一个不小心,考上博士学位,那他们差距就太大了点儿。
本科生对高中生,这种差距他觉得还能接受。
要不然,自己也报个成人大学拿个文凭?
算了,汽修厂那么忙,每天几十号人等着他开工,月底等着他发工资,哪有这时间啊……
放下笔转身,正看到墙上挂着的锦旗:
“见义勇为,当代英勇”
几个金字,右下角烫着他和向杰的名字。
这锦旗对他们两来说意义非凡,不仅是他们两人的骄傲,同时也是他们两人爱情路程的开始。
吴显贵回忆起当年他们勇斗劫匪的情景,这可能是他目前为止做过最英勇的事,也成为他人生中值得一提的骄傲。
锦旗经过七年时间,颜色已不如当年一般鲜艳,但含金量丝毫不减。
吴显贵关了台灯躺回榻上,借着窗外的光亮看着那锦旗。
“哎……”又一次重重叹息:“这日子怎么这么不消停!草!”
☆、第4章
隔天一早,向杰便开车出门了。
吴显贵睡得腰酸背痛,到客厅发现桌上做好的早餐,碟子里还有半个他昨晚掐了一角的枣糕,另外半个显然是向杰吃了。
心里顿时一暖,怎么说还是一家人,吵完架还给自己准备早餐,枣糕也吃了,自己昨晚小肚鸡肠和他吵,还把话说那么难听,真是不应该。
最重要的是,他把男朋友的心肝宝贝弄丢了,他该有多伤心,今天还得一大早去考试。
心里想着补救,于是匆匆把早餐吃了,赶紧出门去打印马克的照片,让打字店的给弄了个寻狗启示,印了几十份,拿着去小公园亲自发去了。
那几个遛鸟的老头,拿着传单说:“你们家狗还没找着?”
“嗯,您费心帮忙多留意留意。”
“悬啊!听说丢了狗的,百分之九十都找不回来。”
“……”要不是听你们几个瞎砍,狗也不会丢好吗。
另一个说:“老王头儿家那狗上次说丢了,后来怎么找着的?”
“报警呀!”
吴显贵问:“警察能帮忙找狗吗?”
“能呀,他儿子是警察,你说能不能帮忙找?哈哈哈!”
吴显贵:“……”
那个又说:“那狗根本不是找着的,是他儿子后来重新买了一只差不多的,骗他说找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