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肉乎乎的,孙志新很早就在打他们的主意了。
此时已经临近深秋,正是吃螃蟹的好时节,它们一个个长得膀大腰圆的肉头十足,不捉来饕餮大吃简直对不起它们的肥美。
而这小河的所产的螃蟹品种孙志新熟得不能再熟,它就是鼎鼎有名的河蟹,又叫做毛蟹或是大闸蟹,在孙志新穿越而来的现代时候有个准确学名叫做中华绒螯蟹。天知道这河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它的名头里虽然挂着中华两个字,但到了后期并不是天朝的特产。看这河里的品种并不是天朝七大名蟹中的一种,好像是某种不太有名的品种,不过那个头和肉乎乎模样,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是史前时代的原因,好像也不比那些名蟹差。
以孙志新熟悉的现代品种来说,这家伙如果不遇上环境污染或是产卵路线受阻的活,产量极大。除了幼年期,他们成年后因为天敌很少,整个长江流域简直是随处可见,后来还随着船只远渡重洋,染着莱茵河传播,在欧洲各大水域快活的生活了下去,就跟中国人的强大生存能力一样,走到哪里都能很好的适应新生活……
河蟹口感鲜美,营养价值高,在现代时被捕捉得很厉害,是很名贵的传统水产品,价格昂贵不说,还难以吃到。而在这里,这玩意儿同样有,还很淫.荡的泛滥着遍布整条小河,引得孙志新很早就在打它们的主意。要不是时间不够,早捉来下了肚。
但史前人类,至少这个部族好像从来都不知道螃蟹可以吃,更嫌弃它十条腿的丑怪模样,就像一只丑陋的大虫子似的,又有些像更加丑陋的多足蜘蛛,根本就没有人打算吃它。像纳鲁这号人,竹虫都怕,螃蟹只怕是更是不肯吃。所以孙志新一提出来去捉螃蟹的时候,大小孩子全都瞪着他,没哪个肯信螃蟹可以吃。呃……以布库为中心的那仨除外,竹虫都吃过了,心里都觉得凡是孙志新嘴里说出来能吃的就一定能吃,而且很美味。
“这种十足怪真的能吃?”布库开始回忆竹虫的味道,嘴巴开始流口水。
孙志新笑道:“真的能吃。我管它不叫十足怪,叫做螃蟹。而且吃法有很多样,味道都很美。吉玛有骗过你吗?”
“蟠薛?”
蟠薛?!我还薛蟠呢!不过转念一想,薛蟠是红楼里经典的傻货形像,这位薛宝钗之兄好色无知,又没有心机,被贾府之人称为呆霸王,可不就跟呆头呆脑的螃蟹差不多?
孙志新一下就乐了,笑道:“蟠薛就蟠薛吧,快点去捉。”
布库当即毫不犹豫的往水里跑,就想去捉螃蟹。以前他不知道这个能吃,现在嘛……它们会倒足大霉。
让孙志新没想到的是史前的女孩子也胆大,见其它的男孩下河捉螃蟹,她们也跟着去了。不过女孩与男孩的运动神经就是有差异,十四个孩子中被螃蟹的大螯夹得嗷嗷乱叫的人里五个女孩子占了个齐。
就见一帮孩子玩得高兴,又有被夹得嗷嗷放声尖叫一脸挂着泪的,孙志新好笑的也跟着下水,客窜了一把孩子王当当。
“要像这样捉。”孙志新瞅准一只肥大的河蟹,一把抓下去,将它的两只大螯紧紧捏在掌心中间不让它们作乱夹人,口中道:“要快,狠,准。你越是怕被夹到,就越容易被夹到。一但被夹到后不要乱扯,这货倔得很,是死夹着不肯松开的。这个时候你只需要把它浸到水里,它就有那么笨,以为安全了可以逃路,就会松开。”
“另外也可以瞅准了它的背壳,直接拎住背壳提出水来。不过这样其实被夹的可能性比较高,还不如大着胆子一把狠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