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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七

    “结婚旅行?”

    “那还用说!”

    原来真的是火箭速度。

    在小烨火箭恋爱的同时我以火箭的强度工作“环亚之夜——动漫秀”晚会的录制开始进ru倒计时,我写的剧本一次性通过,许多点子也都被采用,电视台的导演当着周国安的面挖角,要我去他们那里工作。

    周国安眼睛一瞪说:“再说这话广告费全取消。”

    我趁势说:“周总要留我得加薪。”

    我当时真的是开玩笑,没想到他真的给我加了薪。除此之外,我们公关部还拿到一笔额外的奖金,分到我头上数目也挺可观。大家都吵着要我请客,要我双休日请吃饭,再请打保龄球。

    我答应,并特别去邀请周国安。我深知,要是没有他滇携,我纵是再有本领,也不可能这么快做出成绩。

    可是他拒绝我,淡淡地说:“你们好好玩,我这把老骨头双休日要休息。”

    我不敢强求,出了他的办公室,却有种让自己觉得羞辱的失落。

    于是我给宋天明打电话。自从工作以后我就不让宋天明给我打电话而是主动给他打过去,ip卡消耗惊人,所以虽然工资看涨,生活却仍然捉襟见肘。有时候说着说着电话会“嗒”地一声轻轻掐断,我盼着宋天明拨回给我,可他总是没有。

    我想我到底还是一个有些虚荣心的小女人,尤其是在爱人面前。再能干的女人也会偶尔做一下花老公的银子美梦,厉害的就像著名的章小蕙,将丈夫对自己的爱全化成华服消耗殆尽,像对信用额度无限透支,挥霍无度,只能破产告终。

    只是宋天明对我,渐渐连一个电话的额度都不再有。

    我打过去电话的时候宋天明正是早晨九点,我电话打过去就觉得他不对劲。盘问了半天,他犹豫着告诉我,寒假可能不打算回国。

    “为什么?”我差点跳起来。

    “我是想回去一趟要一千多美刀啊小朵,不如省下来派点其他用场。别的不说,留着我们可以打多少电话?而且我这不是正跟你商量嘛”

    他结结巴巴地还没有商量出什么来,我听见他身边一个女声,说的是英文,透过无限长的光纤我也能听出她声音里阳光明媚,现在的越洋电话通信质量实在好得惊人。

    我问宋天明:“她和你说什么呢?”

    “她说她问我今天下午有什么课。”

    “宋天明你最好去死!”我终于忍不住新仇旧恨一起爆发“你可以侮辱我的道德但你不能侮辱我的智商,你以为我的英文那么差,连游泳两个字都听不懂?”

    “小朵你听我解释!”他着急。“我和selina只是普通朋友”

    他不解释还好,这一解释我更加确信他有问题。

    “你寒假不用回来了!”于是我摔电话“宋天明,你永远也不用回来,因为我不想再看到你!”

    关机,再拔掉电话线。

    我一向离奇的和超常的想像力提醒我此刻宋天明正和一个身材劲爆的香港女孩蓝天碧水地嬉戏,那女孩有麦芽色的健康肌肤和加州阳光一样暖洋洋的笑容,我想他们很快乐。

    这是宋天明第一次带给我受伤的感觉,我没有想到,会是那么帝痛。

    我换上我心爱的淑女屋的长裙,扎好我的麻花小辫。准备到小烨那里去放松放松,我的裙子是我二十岁生日时打工三个月给自己挣下的礼物,宋天明曾在那蓝色的裙摆下彻底的臣服,无数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着我,手温热地绕过来,然后喃喃地说:"小朵呵小朵,你迷得我晕头转向啊。"

    他的迷恋,原来真像一阵风,季节一变,就吹过了。

    我给自己抹上暗红色的口红,唇变得厚嘟嘟的。眉则描得更细一些,有一点点腮红也不错,再扑上一点亮亮的粉,带着一个鲜活起来的自己,我走进了“旧”

    我有些招摇地进去,门推得哗啦一声响。里面灯光灰暗,人影摇动。小烨很快发现了我,迎上来说:“哇,今天应该在门口为你立个牌子!”

    四十八

    “什么牌子?”我疑惑。

    “内有天仙,凡夫俗子不得入内呵。”她笑得什么似的,问我:“这么漂亮穿给谁看呢?”

    “自己看。”我在吧台旁坐下说:“我要喝酒。”

    “因为宋天明?”小烨说“你有点出息行不?”

    “少废话!拿酒来。”

    小烨叹气。给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种。看冰块在金黄色的液体里浮游,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时代的眼睛。我把最初的等待给了宋天明,青春渐老成褪色的圣诞卡片。我灰心地想,就算将来还能爱上别人,这样等待的心情也永远不会重来,对爱情无条件不计后果的信任和付出,在人的一生中,只可能有一次。

    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咸咸的,像眼泪。于是又喝一口,小烨想来拉我,我把她一推说:“是朋友你就别来烦我!”

    “罢了罢了,今天就让你疯会儿。”小烨说:“乐队的主唱棒极了,我去让她给你唱首歌治治你的伤。”

    小烨真能,不知道从哪里请来这样的乐队,那女孩短发,一脸冷漠的表情,声音却犹如天簌,她开始唱一首叫heyjude的英文歌,那是小烨和我在大学时代最喜欢的一首英文歌,我记得孙燕姿在她的自选集里也唱过。在我们招招摇摇的学生时光,我和小烨曾经一人耳朵里塞一个dishman的耳塞,手挽着手唱着这着歌肆无忌禅地穿过师大开满鲜花的校园和洒满银色月光的小路,特别是到了最后副歌nanana的部分,我们更是旁若无人,步伐犹如舞蹈般轻盈和夸张。

    回想那时,爱情真是一件美丽的花衣裳。随我们的心情,想穿就穿,不想穿就挂起来晒太阳。

    人,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heyjude,don——tmakeitbad

    takeasadsongandmakeitbetter。

    remembertoletherunderyourskin

    thenyou——llbegintomakeit

    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oh

    多么好听的歌,我忍不住轻轻地跟着哼起来。

    小烨走过来问我:“想起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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