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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劫_分卷阅读_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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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布鞋就上了路,身后跟着他那个力大无穷的随从,以及一小队卫兵。

    安德烈认定了马从戎是霍相贞的“爱人”,所以等马从戎出了院门之后,便小声问霍相贞:“真的让喵长走?”

    霍相贞坐在窗台上,垂下了两条长长的腿:“不能留他。他这个人,无风还要生出三尺浪,留在这里,必定不会老实。今时不同往日,我就这么点儿兵这么点儿饷,哪还禁得住他明里暗里的祸害?他那拉大旗作虎皮的本事也是一等一,万一打着我的名义又去丢人现眼,我还防不住他!”

    从窗台上溜下来,霍相贞站住了,继续说道:“况且他是个兔儿胆子,一听枪炮响就筛糠。万一真开了战,我还得特地派一队卫士专门保护他?不够费事的!所以他还是滚蛋为好,他安全,我也清净!”

    安德烈被他说了个哑口无言,也就不再问了。

    如此又过了几日,霍相贞接二连三的接到新军令。原来他这第四军隶属于讨逆军中的第五路军。第五路军的贺总指挥,乃是北伐中的一名勇将。如今受了政府的命令,贺总指挥在平津一带好生运动了一番,将能拉拢能收编的队伍尽数纳入麾下,组成了个声势浩大的第五路军。霍相贞对于贺总指挥毫无感情,当初之所以归附于他,无非是看上了那一百五十万元军饷。如今接了南下的军令,他那几万士兵如同一起裹了小脚一般,走一步停三停,遮遮掩掩的只是磨洋工。

    与此同时,马从戎则是回到北平,直奔了霍府。临离平县之前,他让霍相贞写了一张字条,说是想要回家看看情况。而霍府如今只剩了两名警察在守正门,如今看了他的条子,立刻放了行。

    马从戎许久不曾回来,如今带着随从一进院子,只见满目荒凉,那花草树木无人修剪,全都长得披头散发。快步走去了储藏老东西的库房,他一进门,只见装皮货的大柜子全被人砸开了,登时就是一拍巴掌,痛苦的“哎呀”了一声。

    待到走到成排的大柜子前,他伸着脖子进去细看了看,一边看一边“哎呀”,一颗心痛惜得直哆嗦。末了在角落里又找到了一口蒙尘的大箱子,他眼睛一亮,慌忙用钥匙打开了暗锁。掀开箱盖一瞧,他半闭着眼睛仰起头,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幸亏大爷眼神不好,留下了这么一箱子好东西!

    箱子太沉重了,马从戎命人找床单当了包袱皮,从箱中一样一样的往外掏存货。存货是一张很大的金丝猴皮褥子,一张没形没状的大黑熊皮,以及两件貂仁皮统子,全是霍老爷子当初从关外弄来的,现在有钱都没处找去。

    马从戎很珍重的将其包裹好了,然后想起大爷将这么贵重的皮货论堆卖,不禁又是一阵死去活来的心痛。幸好古董之类还没有动,不过马从戎心里也犯嘀咕,不知道那些古董是真是假。老爷和大爷有异曲同工之妙,脑子里全缺了几根不甚要紧的筋。想起霍老爷子的音容笑貌,马从戎不由得生了感慨——霍老爷子兴许是怕自己把老来子惯坏了,对霍相贞素来不假辞色,然而内心又时常洋溢了一点父爱,无可奈何之下,只好隔三差五的逗一逗马从戎,还亲自抱着他出去逛过大街。马从戎一直觉得霍老爷子比自己的亲爹可爱,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自己小时候的确是讨人喜欢,不像大爷,仿佛生下来就是倔头倔脑,活了三十年,还是驴意盎然。

    出出入入的运了几趟,马从戎打算把皮子和古董全用汽车送去天津。这么大的一所宅子,就由俩警察看着门,这不是静等着来贼吗?念念不忘的想着那些论堆卖的皮子,他替霍老爷子心碎。

    马从戎来时带了两辆汽车,如今头一辆汽车中堆满了箱子,全是霍老爷子置办回来的小件古董和字画,介于价值连城和一分不值之间。马从戎带着包袱上了第二辆汽车。包袱堆进了汽车里,他正在要上未上之际,前方忽然来了几辆汽车。汽车的车门踏板上站了荷枪实弹的卫兵,可见来者乃是高级的军人。

    汽车一停,车门一开,顾承喜弯腰下了汽车。迎面见了马从戎,他显然也是一愣。而马从戎立刻笑了一下:“顾军长怎么来这儿了?”

    顾承喜随口答道:“溜达溜达。”

    紧接着他也有了疑问:“三爷怎么也来了?”

    马从戎笑道:“收拾收拾。”

    话音落下,两人一起相视着发了怔,全感觉对方那回答不大对劲。仿佛出于本能一般,马从戎先人一步的上了汽车。隔着车窗向外一挥手,他满面春风的做了个告别的手势。同时汽车发动,一前一后的加速驶上了大街。

    125、替身

    马从戎的汽车说走就走,一溜烟的驶上了大街。顾承喜眼睁睁的望着汽车尾巴,心想他来收拾什么?他凭什么来收拾?先前不来收拾,现在忽然来了,怎么着?他和霍相贞又有联系了?

    直到这个时候,顾承喜才后悔自己没有抓住马从戎细细盘问,然而汽车已经无影无踪,他是悔之晚矣。

    迈步进了霍府大门,他也是突发奇想,打算过来散散心。暮春时节,正是好天气,霍府对他来讲,又是个有故事的地方,闲来无事,逛霍府自然是比逛公园更有趣。警察不敢阻拦,由着他往里溜达。而他一路分花拂柳的走向深处,脑子里像过电影似的,一幕幕往事全在眼前浮现出来了。暖风吹乱了一丛花木,几点鹅黄花瓣飘落在了他的军装衣领上——大帅府,曾经是多么高不可攀的所在,如今却荒凉得只剩了他。他可以甩开胳膊大步走了,再不必随时预备着向过路的副官们微笑,也不必探着瞄着霍相贞的行踪,设法偶然出现在他面前。

    两根手指夹住斜伸到面前的一根花枝,在明媚的艳阳下,他缓缓捋下了一把花瓣。脚步不停的走向前方,他抬起手,将花瓣细细的洒了一路。他想自己本是个小地方的小混混,本来连北京城的大街都不敢走,连大帅府的大门都不敢进,可是因为爱上了一个大人物,所以硬着头皮留了下来,硬着头皮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慢慢走到了小楼前,他仰头向上望。二楼的玻璃窗开了个大窟窿,楼下的地面上还有成片的碎玻璃碴。登上台阶进入楼内,他由下至上,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走。

    上楼之后,他在霍相贞的卧室里停留了半天。楼上是个好地方,一共两间卧室,分别供他睡了白摩尼和霍相贞。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么有本事,喜欢男人,就真能挑到最好的男人睡。凡是被他看上了的,无一例外,全得被他先尝个鲜。厉害,他想,真厉害。

    出了卧室继续走,他进了书房。书房很大,顶天立地的排了两面墙的书架,架子上以旧书居多。犄角旮旯处摆了一张长沙发,沙发上扔着几只落了灰尘的软垫子。窗前一张大写字台上,还整整齐齐的摆着纸笔,一只白玉老虎充当镇纸,压住了厚厚一叠雪白宣纸。

    像个初次出门做客的小孩子一样,顾承喜来了兴致,面对书架横着挪,仔细辨认宽阔书脊上的文字。书架尽头连着西式立柜,他抬手一拉柜门,柜门并没有锁。再看柜子里面的内容,却是整整齐齐的垒着许多大扁盒子,也不知是干什么用的,拿起一盒粗粗一看,上面还用粗笔画了数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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