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吃饭的时辰了,伙计们换班吃,离恨天很闲,所以就排到了第一波。
排队领了馒头和菜,钦墨这里伙食不错,一荤一素,每天都换样子,味道虽然不及离府,但绝对比一般商铺的伙食饭要好的多。
看的出,钦墨对伙计,很大方。
男人找了个靠边的位置坐着,不是很显眼,他吃着柔-软却不失嚼劲的馒头,思量着他已经好几天没见过七和雨果了,钦墨不知把他们弄到哪去了,他不让他们见面。
钦墨的用心,离恨天不是不明白,他怕他再逃跑,所以把他们分离开了,没有合谋,离恨天一个人也不成气候,至于他们,钦墨肯定是不会亏待他们,他压迫剥削的,只有他自己……
钦墨这家伙,也算是爱恨分明了。
想来,他已经好些天没见过钦墨了,也不知道,那家伙在忙些什么……
这里的生活倒是不错,有吃有喝还不辛苦,但忙碌惯了,太清闲的日子,离恨天反倒不适应,咽下馒头,男人忍不住叹了口气,可这声叹息还没结束,旁边就多了个盘子……
“你是新来的?”年轻的声音,和食盘落地的声音重叠在一起。
男人回头,看到了一个和钦墨年级相仿的青年,那青年浓眉大眼,好生壮实,他只穿着一件无袖布衫,和背心差不多,胸襟大敞,露出里面结实的胸肌,他的皮肤黝黑,一笑起来,显得牙齿格外的白,很随和,也很讨喜……
让人一见,就喜欢上,讨厌不起来。
男人往旁边挪了挪,让青年坐下了,同时点头,应了他刚才的问题,“是新来的。”
“没听掌柜说要用人,”那青年笑笑,大口的嚼着馒头,他一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喜庆,“不过你这儿活倒是轻巧,我每天都能看到你抱着扫帚发呆。”
看吧,吃闲饭的引起关注了……
他就说,太高调不好。
等下,引起关注了……
脸色一变,离恨天开始回忆,他每天发呆时是什么样子,他也在想,他那副蠢样子,到底被多少人观摩了去……
钦墨让他丢人丢大了……
“叔?”见男人又开始发呆,那青年忍不住唤了一声,离恨天的人皮面具被钦墨毁了,现在这张脸,是他自己的,他还年轻,脸上一条皱纹都没有,但那成熟的气息却暴-露了他的年龄,所以这青年很自然的喊了声叔。
“何事?”被召回了魂,男人看向那青年。
“你不像是做粗活的人,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见男人在看他,那青年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后脑,虽然离恨天年纪比他大,但是他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他家主子是俊俏,让人羡慕,而这个人,却是有着莫名的吸引力,被他看着,就忍不住脸红。
两种感觉。
“嗯?”离恨天不解,他穿的衣服,和他们一样,都是伙计衣服,他身上也没什么特别的,他为什么说他不像是干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