莹的脖子,像一段冰雪。
孙擎风伸手按住金麟儿,不让他乱动,带着薄茧的指腹触到他光滑的皮肤,觉得他像条泥鳅似的,嘲道:“竟养成这般细皮嫩肉。”
“因为大哥疼我。”金麟儿的语气不乏骄傲。
“莫要乱动。”孙擎风不敢太用力,生怕一个不当心把金麟儿给碰坏了。虽然他心里很清楚,这小魔头全没有看起来那样脆弱。
灯火昏黄不定,只照得亮巴掌大块地方。
孙擎风无意间触到金麟儿背上,一道自右肩胛斜向下直拖至腰窝的旧伤疤,脑海中忽而浮现出,杏花沟纷扬的小雪。
等到回过神来,他的手已经收了回来,为掩饰狼狈,低声骂道:“你才是天底下最厉害的棒槌。”
金麟儿:“我可不敢比大哥厉害。”
“好好说话,别找不痛快。”孙擎风把金麟儿的脑袋按下去,俯身贴近他,拨开他的长发,终于在他后颈和肩头上,找到几个粉色的小肿块——明明只是几个小伤口,他却觉得触目惊心。
一颗汗珠自孙擎风鼻尖滑落。
他还没反应过来,便已挥出一掌,把刚刚才被他踢过的饭桌,从身旁一掌拍到窗边。
可怜那老旧的榆木饭桌,险些在今夜寿终正寝。
金麟儿吓了一跳:“大哥?”
为掩饰自己的古怪行径,孙擎风把金麟儿抱到窗边,放在饭桌上,借着月光看他背上的伤。翻来覆去检查两三次,他才松了口气:“五下,蛰得轻,没事算你命大。”
金麟儿煞有介事道:“我自有分寸。”
“这话你自己信么?”
孙擎风冷哼一声,在金麟儿后脑勺上轻轻拍了一巴掌。
他将缝衣针拿在火上炙烤,小心且迅速地料理了金麟儿的伤口。
“嗯……”金麟儿被碰到伤处,只觉钻心地刺痛。可他不敢展现出来,怕孙擎风看见后生气,便把脸埋在双臂间,咬着自己的手背不出声。
然而,他越是忍着,双肩便颤动得越加厉害。白皙的背脊上浮着一层薄汗,在银白的月光下微微发亮,像凝脂、像玉似的,又比这些漂亮物件,因为他有生命,有蓬勃的朝气。
孙擎风手中动作骤然停下,换上严厉语气,道:“你生性好玩好动,我不曾严加管束,但你心里须得有数。若你死了,不止我,整个华山乃至长安府都会受到波及。”
金麟儿侧趴着透气,脸颊憋得通红,太阳穴边暴起的青筋尚未完全消去,手背上留着一个粉红的齿印,说话有气无力,道:“我心里有数。”
孙擎风只当金麟儿是在敷衍自己,面露不愉神色。
他沉默着处理好金麟儿的伤口,放下缝衣针与醋瓶,走到灶台边,拿起一根柴棍。
“大哥?”
金麟儿侧目回望,见孙擎风头脸上满是汗水,眉目为阴影所笼罩,气势与平日全不相同。
孙擎风用从未有过的严厉口吻,说:“你不喜饮血,我迁就你。你贪生怕死,我护着你。但你须得信我,对我的所言深信不疑——记住,你的命,比任何人都更重要。”
陌生的孙擎风令金麟儿感到害怕,他不敢直视对方,低下头,把脸埋在自己臂弯间,闷闷地应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