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学不会,就得和长官共骑一匹马,你放心吗?”
亚萨当然不放心,于是他开始教黎鸿骑马。
正如范伦丁所说,亚萨的骑术高超,理论知识也丰富,教个黎鸿根本就是手到擒来的事。加上黎鸿学习能力非常强,不过一周,当他们离开了博卡拉公国,来到博卡拉公国与克雷吉帝国中间的小国伯莎时,黎鸿已经能骑着她的小马跟在队伍后面了。
范伦丁看着她,总觉得哪里不对,最后喃喃道:“为什么你骑着马,我却总觉得你好像在骑别的什么?”
黎鸿的小马正在吃草,她伸手摸了摸马的鬃毛,好心道:“像骑羊?”
范伦丁:“……”
黎鸿笑容满面:“你说的嘛,骑羊骑马差不多。”
范伦丁: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黎鸿算了算日子,她和圣殿骑士们相处快有大半个月了。从一开始骑士们对她保持距离,如今大家已经将她当成了一位临时旅伴。若不是刻意提醒,大家十分容易就会忘记黎鸿“女巫”的身份,而他们的使命则是押送她回去受刑。
准备晚餐的骑士腾不开手,叫了黎鸿一声。黎鸿应了声,便小跑过去,帮他给土豆刨皮。
亚萨看着竟然也没有阻止。范伦丁觉得惊讶,忍不住问:“这次你不怕她下毒了?”
亚萨如同看神经病一样看他,慢慢道:“她整天都和我们待在一起,又认不得草药,从哪儿弄毒?”
范伦丁:“好的,你总有道理。”
就着夕阳余晖,大家用完了晚餐,围在篝火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黎鸿听着范伦丁和她讲一些圣殿骑士的趣闻,忍不住问:“也就是说,那位林恩·梅瑞狄斯大人,枪术非常好咯?”
范伦丁说:“不仅仅是好,他被称作‘雷枪’——因为手枪到了他的手里,立刻就会变成比雷电还要可怕的武器。当年他与长官共同竞争圣殿骑士长,教皇因为他的雷枪杀孽太重,而选择了长官。”
黎鸿好奇道:“格里菲兹不也打仗,他也没少杀过巫师吧。”
“不一样的。”范伦丁神色复杂,“我们上战场,是因为立场不同,阵营不同,不得不厮杀。在战场上,为了捍卫自己理念而豁出了性命搏斗。”
黎鸿:“这位梅瑞狄斯不一样吗?”
范伦丁:“梅瑞狄斯也战斗,但他的战斗……”
范伦丁一时陷入沉默,好半晌,他重新道:“他可以为了困死巫师,而放弃整座城的人——甚至屠城。”
“按照教皇的意思,一切庇护巫师之人,都是已经被恶魔蛊惑,便是杀了也算不得罪孽。”
“但你想想,理念如此的教皇,都觉得梅瑞狄斯杀意太重,便该知道他在对敌时有多不择手段了。”
黎鸿沉默了会儿,她遇见的圣殿骑士是利昂的嫡系,各个都圣洁的仿佛会发光,自然难以相信教廷中还存在林恩·梅瑞狄斯这样的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