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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裤哭诉的社会悲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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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现代快报5月22日报道,5月18日,南京江宁东山街道高桥社区神路口村发生了令人发指的一幕:十几名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打伤了一家三口,其中一名60多岁的老太太被踢中下身,小便失禁。据居民反映,城管打人已不止一次了。

    城管又打人啦!这样的悲剧性事件不是孤立的,这种城管队员野蛮执法的恶性事件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时有发生。而笔者无法想象,城管竟然野蛮到迫使六十多岁的吴凤兰老人,为揭露南京城管的暴行,当众脱裤哭诉地步。人是有羞辱心的,而当一些悲剧似人物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为了揭露某种暴行,不得不抛下做人最起码的羞辱心,这无不让人为这样的恶性悲剧事件心痛气愤。

    其实,城管打人,与其工作环境和其自身素质有直接关系。我们知道,城管工作所面对的对象基本都是为了生计而摆摊的穷人,个别穷人由于自身素质的问题忽略了城市的秩序。但是,在生计面前,个别穷人没有注意秩序是让人理解的。试想,个别穷人连生活都没着落了,还有几人去顾及城市秩序。当然,城管的工作是管理那些摆设摊点穷人注意秩序。在管理中,城管会遭遇被管理者的阻拦,因而对峙与冲突是常事。可城管打人这样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笔者不得不对城管的整体素质产生怀疑。

    我们都知道,打人侵犯人身权利,触犯有关法律。可在城管眼里却是小事,以至民间对城管的评价一直是负面居多,以至民众对城管痛恨无比。在大多数民众的眼里,城管就是披着合法外衣的流氓,是导致民不聊生的祸根。为何如此?笔者认为,大部分城管超越了法律规定权力,超越了公务人员的言行举止规范,偏离了城管的终极目标,对被管理的摊贩施加暴力。暴力的背后,作为弱势群体的摊贩无疑将成为受害者。

    我们应该知道,一个法治的社会必然要求执法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律,必然会保护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可现实情况无不让人对当前的法制环境感到悲哀。谁能料到,部分公众的城管竟然走到了公众的对立面,竟然是人民内部矛盾升级的制造者。更有甚者,部分城管竟然集体以权谋私,以至动辄骂人,打人抢夺物品成为常事。这样的强盗行为怎不能加重矛盾的升级,怎不能让人对某些城管的无耻行为嗤之以鼻。

    老太脱裤哭诉等这一恶性事件无不让人感到社会的悲怅。城管本来是城市秩序的维护者,可一次次的暴力事件让人感觉到城管才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

    城管打人恶性事件不是一件小事,这必须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否则,群众对城管的成见会越来越深,群众与城管的矛盾会越来越大,城管暴力执法也会越来越多,最终的后果是,将产生更多类似老太脱裤哭诉的社会悲怅事件,政府的形象将受到严重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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