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人的性命。”
敖锦的目光停在迟陌手上的那柱檀香,“他们我不管,你好端端的跟在后面拜什么北海龙王?兔子也要下海捕鱼的吗?”
迟陌红了脸,结结巴巴的说道,“这龙王庙……贡的是四海龙王……”
仿佛对这个答案很是满意,大太子扬了扬头,“走,去你住处看看。”
迟陌慌得忙在跟前带路,一路碰上好客的渔民都问,“迟陌公子,来贵客了?看着不像本地人,该是大户人家吧?可别怠慢了,缺什么少什么就来我这讨,待会我让元宝送些鲜鱼给你。”
民风淳朴,敖锦心里又高兴了几分,都没出声嫌弃迟陌这巴掌大的简陋茅屋。
虽是简陋,也收拾的干干净净,迟陌细心的将桌椅擦了又擦才招呼敖锦坐下。当然是没什么好茶,也难怪敖锦只饮了一口便皱眉,又低了头,“大太子平日都是锦衣玉食,我这……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招待,让您见笑了。”
要是嫌弃这些,他倒不来了!粗茶又怎么了?敖锦仰头一口气就将杯里清茶喝了个干干净净,这种牛饮,可不是跟和白水一样,偏偏搁了茶碗还说,“我今天在你这吃饭了,快去准备!”
倒也一点不客气。
迟陌怔了好一会,左右犯了难,又只好从命,从前院的菜地里摘了些新鲜的蔬菜,又把前日里晒在屋顶的鱼干拿下来。他这屋里屋外的来来回回忙活,敖锦看着有趣,便问,“你一个兔子,不在深山里呆着,跑来渔村做什么?”
迟陌的神情淡淡的,“也不是刻意要来,早几百年认识过些朋友,水蛇、鲤鱼的,就跟着过来了。后来时日一长各自散了,我就在这渔村住下了。”
敖锦忍不住问,“怎么散了?”
迟陌回了一句,“熬不过天劫,就灰飞烟灭了。”
敖锦眼底一惊,看迟陌还是那般低着头忙活,没来由心里一阵不是滋味。
“先生!我娘说您家来了贵客,让我给您送两条鲜鱼来!”
胖墩墩的孩童不过七、八岁的样子,双手提着水桶,小脸热的红扑扑,“我娘还说了,要是先生缺少什么就吩咐我一声,千万不要客气,就当是您教我念书的酬礼。”
敖锦来了兴致,“你还教人念书?”
迟陌忙摇头,“只是……只是偶尔教教孩子识字罢了。”
小男孩不服气,“不是的,先生可博学了,教会我写‘元宝’两个字,还教我读了好些书呢。我娘说了,要我跟着先生好好念书,将来考了功名就能住大屋子了。”
迟陌难得竟笑了,“那你得听话,回去认真念书写字,不能再去海岸上一玩就是一天了。”
“我不是去玩的!”他赶紧辩驳,“上次雨顺在那捡了好大一颗珍珠呢,我也想捡一颗珍珠给我娘做珠钗!”
“这还不简单。”一眨眼的工夫,敖锦就从衣袖里摸出了三两颗质地圆润的珍珠来,塞进了元宝手里,“回去送给你娘,就说是龙王爷赏的,收下了,来年保管风调雨顺。”
元宝将信将疑的抬头看迟陌,“先生……”
“收下吧。”迟陌也是呆呆的样子,却笑得开心,“是龙王爷给你的,回去跟你娘原话的说。”
敖锦这还是头一次清清楚楚看他抬起头来笑,细细瞅了瞅,虽说是只杂毛蠢兔子,倒是难得这样清俊——虽说不喜欢,也没那么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