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大了,万一后头有什么事,也算你头上就麻烦了。这事……也算你倒霉吧。”
倒霉?小麦觉得自己是够倒霉的。本来他今天很高兴,刚刚从莱西回来,卖出去一份广告设计,挣了八千块钱。钱虽然不算多,却是他和魏炎的小公司开业半年多来做成的第一笔正经生意。银行卡躺在怀里,他不时地摸一下,就觉得干劲十足。想想自己出去了两天,魏炎不会做饭,肯定都是糊弄着吃,他就想今天晚上应该做点好菜,也庆祝庆祝。
长途站那边本来就有点乱,小麦一边琢磨一边挤车,光顾着怀里的银行卡了,就觉得手腕上被人撸了一把。开始他没在意,后来快挤上车了往自己手上一看,才发现手链被人撸走了。
要说小麦这条手链,其实真不值什么钱。一条红绳编了二十个小花结,头上串了一颗黄豆大小的金珠子,还不是纯金的,就是个18K,那能值几个钱?不过因为是爸爸留下的东西,又是从四岁开始就戴的,所以一直没摘下来过。要说这条手链也挺奇怪的,红绳的长度正好绕小麦手腕一圈,不松不紧,还找不出接头来,要不剪断了还真拿不下来。小麦有时候也想回忆一下,小时候这手链戴着是什么样?不过记忆总是很模糊,隐约觉得那时候这手链似乎也正好圈着手腕,不过想也觉得不可能,小孩子的手腕才多细呢?说不定是绕了两圈。
就因为手链不值什么钱,小麦也就一直放心戴着,谁想得到会在车站上被人扒了去?他回头一看,就见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一边走,一边做贼心虚地也回头看他。这小子要是不回头,小麦还真不知道是谁撸的,这一回头,小麦反而认准了,喊一声“站住”,挤出人群拔腿就追。
小麦看着瘦,但从小到大都是学校田径队跑万米的,自信追个小偷没啥问题。想不到那小偷腿也很快,两人一前一后追了转眼就是八百多米,距离竟然一点没缩短。长途站这边人不少,两人追到一个商场门口,有个老太太提着东西正好出来,小偷一头就撞人家身上,两人滚了个四脚朝天。小偷灵活得跟兔子似的,跳起来就跑了。小麦过去把老太太扶起来,就被扯住了,眼看着小偷混入人群不见人影,接着就有人打了110……
“那小偷长什么样子?你被偷了什么东西?你说一下,我们立案调查。”
“算了。”小麦没指望能把手链追回来。抢劫杀人的案子还来不及破哩,何况一个不开眼的街头小混混抢一条不值钱的手链,“那小偷——也没什么特点,看着像个高中生,我觉得就是一般的小混混,就是跑得比兔子还快。我看你们是抓不着他的。”
警察听了最后一句话,表情有些尴尬:“你这样说,我们是比较难办,不过我们会尽力的。幸亏老太太没什么大事,这样你就先回去吧。”
出了派出所,居然下起雨来了,小麦叫声晦气,也在旁边的商场里买了些熟食,赶紧跳上了公交车。
小麦住在浮山后,是和男友魏炎一起租的房子,既是住处,又是公司。房屋两室一厅,租金不低,一个月一千块。其实依着小麦的意思,两个人的小公司,又是刚起步,根本没必要租那么大的房子,但魏炎说交通方便环境好,硬是要租,还一下子就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这房租算是他们的一大开销,挺头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