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创意过准备写一部天平禁区:中国诉讼中的软性规则并开列了十二章的题目,因为身在曹营,自然心不能在汉,所以一直心情滞重地没有写出来,如果象一个“汉奸”似地现身说法,披露司法内幕,实在不是一件幸事。然而环境使然,内心总感到背负太重,而且大法官上演的如火如茶,腐败好象成了社会的热门话题,我不想火上浇油燃起熊熊大火,引火烧身。司法腐败是真的腐败?还是另有他情?从一些案件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法官忠实于法律方面是无可厚非的,而且素质也没得说,无愧于共和国的法官称号是每个人所向往的。但是。
我想说,但是并不是因为我们自身开脱,也并不是在否认暗箱操作的因素。当大风来临时,你不管在什么地方,你总能意识风的到来。刚正不阿是一个美好的形象,千人一面的法官形象曾经或者是期望包青天再世。然而当阴云密布时,法官会敏感地意识到大雨将至,也许会不顾及法律了。
梁蕊诉讼名誉侵权,因为被告人四处散发谣言,说她有第三者,还有小字报贴在单位门口的墙上,一些围笼着看议论纷纷。梁蕊感到受到了侮辱,就把被告送上了法庭。她有理有据地证实,这些谣言是被告的恶意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我不想解释因为什么谣言四起。在现代社会里,当人和人相处时,什么理由都会产生,只要稍微加点想象,比如:嫉妒,梁蕊长得漂亮,在单位里人缘也好;梁蕊爱打扮,追求美丽是女人的天性;梁蕊是大学毕业如果考核的话有可能进入决策阶层;梁蕊有时和丈夫闹点别扭,有人说梁蕊是女强人;。任何一种理由成为谣言的底线,抛出来的弧线是非常诱人的,象一个绣球抛向了纷乱的世界。何况在这个世界里,总有一些人把小道消息当作真理,把权威者当作信仰者,权威者的话就是定论。
这个案件应该是普通的,法条明文规定的,构成侵权就负责。然而我们不得不就被告的身份和案件的复杂性作一陈述。
谣言制造者是梁蕊的上司,这个角用一般人的看法是有点好色,在这个社会里公允的评价也许引用一句话更为合适:群众的眼睛是亮的。以下是我们的一些想法,而且来源于双方的哭诉。估且算是猜测吧。也许存在一种女性的诱惑,也许是性骚扰,也许是君子与小人所见难以略同,这些原因导致了矛盾的发生,而且形成了谣言的祸根。
一个法官当他面对案卷的时候,他心里有一杆称,支持弱者抗争,惩罚侵权者。然而
然而,我们应该了解社会信息工具的神速,以及人类关怀的宽容性,案卷之外接受的信息已经越过了案卷本身的份量。 说情者,以一个天使的姿态出现,把人间所有的微笑送与我们;关爱者,以一个和平的使者倡导和平的伟大性,有着民族性的丽质,让我们感受民族性的魅力;决策者,以一个指挥家的手势,挥舞着魔棒,点化着未开化或者未觉醒的我们;如果是一个作家他可以为之创造出无以伦比的文字,感化那些弱者,让他们撤回诉讼,如果是一个画家,展现在我们面前的不仅仅是一幅风俗画,更是时代的一幅杰作,可以作经典拍卖。然而这一切却要由庸俗的我们来平衡,在缓和矛盾的前提下维护一下法律的面子。
而且弱者所面对的也是如此的坎坷,她的未来不是梦,现实的功利左右着她,当人们为她谋划未来的时候,她掂量胜负的筹码;当那些好心人奉行她的时候(我们不排除威胁)她要衡量得失,在工作、情面、前途、舆论、家庭等因素面前,她的抉择是非常具体的, 犹疑给我们一点提示仍然是让法律屈从!
一件纷纷扬扬的案件就这样在无声的哭诉中落下了帏幕,梁蕊忍气吐声的撤了诉。当然我们了解被告适度地为梁蕊缓和面子赔礼,并表示略。以下的内容文书上不再体现,因为是撤诉,当事人签下了文字,我们就忽略了任何细节。哪怕是刀枪撕杀硝烟弥漫我们也忽略不计。
我们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如果你感到离奇或者大惊小怪,那才叫多事,司空见惯。但是我们有时也扪心自问,当我们面对那些曾经期望尊严的面孔时,我们给予了她们什么?!青天在上,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违心的,甚至是不情愿的。我们期望正义得到伸张,良知被高高挂起,象旗帜一样在风中飘扬,然而我们究竟左右了什么?!还是什么左右了我们!
在生活中我们所感悟的,象漩涡似的旋转着,我们找不着自己的位置,我们所有的一切都属于人们的话题,就象黑色的服装,不管你悬挂什么样的徽章,头顶悬挂耀眼的国徽,我们心中的天平被现实托起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