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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稷明开着车回清凉盛景时已经晚上八点,因着刮风,墨色林木在稀疏灯光下哗啦作响。
他从车库出来时登上门口小台阶,那石阶上铺满翠黄的榆木叶,随着风声窸窣着飘走,顷刻间又有新的落叶洒下来。
走过门口小花园,他推门进入灯火通明的客厅,屋内已有不少人,正热闹得紧。
何晓穗正在墙角摆弄花瓶,那是一立地瘦身的白瓷瓶,瓶里插着数只半米长的枝干,枝干上有花朵点缀,洁白的花托靛蓝的朵儿,重色自花心层层往外晕开,越来越淡,致和底端的洁白融为一体。
“佳慧真是心灵手巧,这叶脉干花是她自己亲手做的,到了晚上还会变个色儿,白天瞧着还是淡红的,看看这会儿又变了个样儿。”
“上学那会儿她就是我们班里最能干的,温柔娴静可招人喜欢了。”
沙发上的程书颖挺着八个月的大肚子接话,年前她和勘探局的新进职员结了婚,转眼孩子都快出世了,她和她老公的相识源于她爸程德忠的朋友介绍。
三年前谭稷明刚回来的那会儿,状态特别不好。程书颖不以为然地靠近,想着他不过经历一场失恋而已,时间长了总会好起来,于是天天往他家跑,陪吃陪玩,可原本就不爱吃的他好像更不爱吃了,叫上朋友来家里聚会也总是嫌吵。
那时候的谭稷明虽然常跟家待着,却形同丢了灵魂的躯壳,人还是从前的人,有些方面的个性却似乎消失了。
程书颖一直迷恋他生活中的闲散玩味,羡慕他心不在焉之间总能把无味的事情变得别有风味,也青睐他待朋友随意不恭却因着扎实的办事能力总让人畏敬三分。
长久以来谭稷明一直以这样的方式存在着,可自打他和项林珠分手以后,骨子里的那份轻淡随意连同他的坏脾气却忽然之间消失了。他多年未改的浮躁气息似乎在一夜之间逐渐沉淀,整个人老成稳重许多。
程书颖惊于他的变化,一心想帮助他回到从前,可还未来得及行动,所有的想法连同的多年的眷恋却都败于一场对话。
她还记得她决定彻底放手的那天是个黄昏,她刚从研究所回来,带着从自己家拿的酒。
去时谭稷明跟阳台坐着,正看着院里的猫赖在草丛晒太阳。
她往马蹄脚的白色烤漆圆桌上放下酒,又进屋去拿出两个杯子,再出来时替俩人都续上酒。
“每天跟家待着有什么意思,白杨在廊坊开了家温泉会馆,过两天开业,水质不错,咱到时候去玩玩吧。”
他抿了口酒道:“出息了,还知道投资。”
“可不。”她说,“他那仨哥哥变着方儿欺负他,老爷子躺病床上也快不行了,他能不出息么。我听说,他搞这个还是你给指的路?”
“丫想弄一五星级,被我训了一顿,还跟地上爬呢就想着跑了,那不等着摔跟头么,他倒听劝,自己去考察好了才从头开始。”
“所以么,人开张肯定得请你去。”
“我不去,你去玩吧,别老跟这儿守着我。”
她说:“你不去我也不去。”
他晃了晃杯里的酒:“我俩认识这么多年,你什么心思我一直明白。可你从不点破我也装糊涂,但不能老这样,我们都老大不小的人了,我不能总耽误你,以后有了好机会你得抓住,别往我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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